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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四年(2)


  秋,七月,丁卯,祔莊穆皇后神主于別廟,殿室在莊懷皇后之上。

  高班內品裴愈,出隸唐州。

  愈前監廣州綱,遇交州使,因言:「龍花蕊難得之物,宜以充貢。」至是,州采之為獻,且言愈嘗道詔旨。帝曰:「朕懷撫遠俗,何嘗有所宣索!」即下愈禦史台劾問,故有是責,仍以龍花蕊還交州。

  帝謂輔臣曰:「近見詞人獻文,多故違經旨以立說,此所謂非聖人者無法也。有太甚者,當黜以為戒。」

  遼以西平王李德明母薨,遣使弔祭,旋命起複。

  知宜州劉永規,馭下嚴酷,六月,乙卯,軍校陳進因眾怨鼓噪,殺永規,擁判官盧成均為師,僣號南平王,據城反。甲戌,奏至,詔忠州刺史曹利用等領兵進討,仍諭賊黨有來歸者,並釋罪。

  權三司使丁謂言:「景德三年新收戶,比咸平六年計增五十五萬有奇,賦入增三百四十六萬有奇,望特降詔旨,自今以咸平六年戶口賦入為額,歲較其數,具上史館。」從之。

  黎龍延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,遣其弟明昶等來貢,帝賜以《九經》及佛氏書。辛巳,授龍延靜海節度使、交趾郡王,賜名至忠,給以旌節。

  戊子,帝謂輔臣曰:「近日以來,殊無獻言者。卿等宜勤接士大夫,察問四方事以聞。」

  詔翰林遣畫工分詣諸路,圖上山川形勢、地理遠近,付樞密院,每發兵屯戍,移徙租賦,以備檢閱。

  癸巳,複置諸路提點刑獄官。先是帝出筆記六事,指其一謂王旦曰:「勤恤民隱,遴柬庶官,朕無日不念也。所慮四方刑獄,官吏未盡得人,一夫受冤,即召災沴。先帝嘗選朝臣為諸路提點刑獄,今可複置,仍以使臣副之。所至心察視囚禁,審詳案牒,其官吏貪濁弛慢者,具名以聞。」

  八月,乙巳,置群牧制置使,命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兼之。尋又增置判官一員。

  丁未,中書門下言:「莊穆皇后祥除已久,秋宴請舉樂。」不允。

  以右監門衛上將軍錢惟治為右武衛上將軍,月給俸錢百萬,仍許在家養疾。時惟治弟太僕少卿惟演上《聖德論》,帝覽之,謂宰臣曰:「惟演文學可稱,且公王貴族,而能留意翰墨,有足嘉者,可記其名,並以論付史館。」因曰:「錢氏繼世忠順,子孫可念,比聞惟治頗貧乏。」遂有是命。

  己酉,益州地震。

  出府庫錢五十萬貫付三司市菽麥。時宰相言今歲豐稔,菽麥甚賤,為富民所蓄,請官為斂糴以惠農民。

  辛亥,賜孔子四十六世孫聖佑同學究出身。聖佑,延世子,宜孫也。

  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邢昺,以羸老,自陳曹州故鄉,願給假歸視田裡;帝命坐,慰勞之,壬子,拜工部尚書,知曹州。是日,特開龍圖閣,召近臣宴崇和殿,帝作詩賜之。昺視壁間《禮記圖》,因陳《中庸》九經大義,帝嘉納焉。及行,又命近臣祖送。侍講學士外使自昺始。

  癸醜,帝謂王旦等曰:「前詔群臣言事,除機密外,不得用無名劄子,非合面奏公事,不得上殿,蓋防人之多言,浸成萋斐也。且必有顯狀,封章彈奏,有何不可!近日戚綸面陳詔旨不便。」因出綸奏示旦等曰:「綸意以疏遠之人,難得面奏,然自下詔以來,升殿奏事者未嘗有阻。」旦曰:「飛語譖言,聖慮固不為惑。但近日論利害者差少,亦宜留意省察。」王飲若曰:「臣下升殿一二次,即希恩澤。比來中外章疏,若以前詔條約,皆當付所司鞫問。」帝曰:「綸性純謹有學問,此奏乃未諭詔旨耳。」

  丁巳,詔修太祖、太宗正史,命王旦監修,王欽若、陳堯叟、趙安仁、晁迥、楊億同修。

  置龍圖閣直學士,以杜鎬為右諫議大夫,充其職,班在樞密直學士之下。

  權三司使丁謂上《景德會計錄》六卷,詔獎之。

  是月,諸路皆言大稔。

  九月,甲子朔,知華州張舒與官屬率民錢修孔子廟,為民所訟,並坐贖金。因詔:「諸州縣文宣王廟,自今並官給錢完葺,無得輒賦民財。」

  庚午,三司請令左藏庫出次色金為帶,以備賜與。帝曰:「朝延褒寵近臣,惜費豈在於此!」即詔:「已成者悉鎔之,別用上色金改造。」

  帝以庶僚勤事,壬申,遂詔:「自今文武官月俸,應折支者並給實錢,願給它物者亦聽。」

  己卯,詔:「群臣家有藏太祖舊《實錄》者,悉上史館,無得隱匿。」

  時知杭州薛映,歲滿當代,帝與宰相議擇其人。王旦曰:「天下重地,為朝延屏翰者不過一二十州。若皆得人,則鎮撫有方,威惠兼著,小寇不能為患。」帝深然之,因曰:「近如宜州止因劉承規虐用其下,聚為寇剽,延及它境。若長吏得人,豈致是邪!」因閱班簿,指孫僅、王濟謂旦曰:「二人孰優?」旦曰:「濟有吏幹,可副是選。」遂改濟工部郎中,出知杭州。

  宜賊圍象州,久不克,曹利用等以大軍擊破之,盧成均挈其族來降,陳進伏誅。利用等人象州,安撫軍民,分兵捕餘寇。

  遼西北路招討使簫托雲討准布,破之。托雲,北府宰相哈哩之子也。

  自乾德、開寶以來,用兵及水旱賑給、慶賜賞齎,有司計度支所闕者,必稽其數以貸于內藏,俟課賦有餘即償之。淳化後二十年間,歲貸百萬,有至三百萬者,累歲不能償,則除其籍。冬,十月,帝命陳彭年撰《內藏庫記》述其事,出以示王旦等曰:「此庫乃為計司備經費耳。計司有闕,必取於民;苟非節用,何以獲救!」

  丙申,遼主如中京。

  翰林學士晁迥等上《考試進士新格》,詔頒行之。

  初,陳彭年舉進士,輕俊,喜謗主司;宋白知貢舉,惡其為人,黜落之,彭年憾焉。於是更定條制,多因白舊事而設關防,所取士不復揀擇文行,止較一日之藝。雖杜絕請托,然置甲等者或非人望,自彭年始也。

  詔翰林學士晁迥等各舉常參官椹知大藩者二人。

  乙卯,詔曰:「拷掠之法,素著科條,非理擅行,茲謂慘酷。諸道官司有非法訊囚之具,一切毀棄。」

  種放複自終南山來朝,召之也。放言:「自被聘召及遷諫署,無所補報,其幸已甚。今主上聖明,朝無闕政,若更處之顯位,則重增其過矣。」帝乃遣內侍齎詔賜放,欲以樞務處之;放上表固讓,乃止。

  十一月,丁醜,刑部尚書宋白為兵部尚書,致仕。白年逾六十,圖進不休,禦史中丞王嗣宗屢使人諷之,知樞密院事陳堯叟,其子婿也,亦數懇勸,白不得已始上表。帝猶以舊臣未許,再表,乃許焉。

  庚辰,殿中侍御史趙湘,上言請封禪,中書以聞,帝拱揖不答。王旦等曰:「封禪之禮,曠廢已久,若非聖朝承平,豈能振舉!」帝曰:「朕之不德,安敢輕議!」

  初,王欽若既以城下之盟毀寇准,帝自是常怏怏。它日,問欽若曰:「今將奈何?」欽若度帝厭兵,即繆曰:「陛下以兵取幽薊,乃可刷此恥也。」帝曰:「河朔生靈,始得休息,吾不忍複驅之死地。卿盍思其次?」欽若曰:「陛下苟不用兵,則當為大功業,庶可以鎮服四海,誇示戎狄也。帝曰:「何謂大功業?」欽若曰:「封禪是矣。」然封禪當得天瑞乃可。」既而又曰:「天瑞安可必得,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,陛下謂《河圖》、《洛書》果有此乎?聖人以神道設教耳。」帝久之乃可,然心憚王旦,曰:「王旦得無不可乎?」欽若曰:「臣請以聖意諭旦,宜無不可。」乘間為旦言之,旦黽勉而從。然帝意猶未決,它日,晚,幸秘閣,惟杜鎬方直宿,帝驟問之曰:「卿博達墳典,所謂河出圖、洛出書,果何事邪?」鎬老儒,不測帝旨,漫應曰:「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。」其言偶與欽若同。帝由此意決,遂召王旦欽於內中,歡甚,賜以尊酒曰:「此酒極佳,歸與妻孥共之。」既歸,發視,乃珠也。旦自是不復持異,天書、封禪等事始作。

  辛巳,雨雪,帝謂王旦等曰:「瑞雪盈尺,來歲麥苗應有望也。」遂賜近臣飲於中書,又宴館閣官于崇文院。帝作《瑞雪詩》,令三館即席和進,兩制次日來上。

  辛卯,遼遣使左領軍衛上將軍耶律元等來賀承天節。元館于京師,嘗詢左右曰:「館中日聞鼓聲,豈習戰陣邪?」或對以俳優戲場,閭裡設宴。帝聞之,謂宰相曰:「不若以實諭之,諸軍比無征戰,閱習武藝,亦國家常事耳,且可以示無間於彼也。」

  十二月,乙未,手劄賜王欽若曰:「編修君臣事蹟者,各置曆,仍書逐人名下,隨卷奏知。異時比較功程,庶分勤惰。」欽若為人傾巧,所修書或當帝意,褒賞所及,欽若即自名表首以謝;或謬誤有所譴問,則戒書吏稱楊億以下所為;同僚皆疾之。

  先是帝嘗問輔臣以天下貢舉人數,王旦曰:「萬三千有餘,約常例,奏名十一而已。」帝曰:「若此,則當黜者不啻萬人矣。典領之臣,必須審擇。晁迥兢畏,當以委之。周起、王曾、陳彭年皆可參預。」馮拯曰:封印卷首,尤宜用素有守操之人。」旦曰:「滕元晏于士大夫間少交遊。」帝曰:「今當以朱巽代周起知舉,令起與元晏同掌封印事。」於是命翰林晁迥、知制誥朱巽、王曾、龍圖閣待制陳彭年同知貢舉。始命禮部封印卷首。

  己酉,遼賑饒州饑民。

  庚戌,同判太常禮院孫奭言:「伏睹來年正月一日享先農,九日上辛祈穀,祀昊天上帝。案《春秋傳》,啟蟄而郊,郊而後耕。《月令》雲:『天子以元日祈谷於上帝,乃擇元辰,親載耒耜,躬耕帝籍。』先儒皆雲,元日即上辛,郊天地,元辰謂郊後吉亥,享先農而耕籍也。《六典》、《禮閣新儀》,並先雲上辛禮昊天,次雲吉亥享先農。伏望改用上辛祀昊天,後亥日享先農。仍即著令。」詔太常寺與崇文院檢討官詳定。既而判寺李宗諤言:「《宋書》、《後魏書》所載,並以上辛後日享先農。請如奭奏。」從之。

  詔:「諸路所上軍儲之數,自今先下樞密院籍記送中書。」蓋凡遣戍兵,必預度所在資廩豐約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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