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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四年(1)


  景德四年遼統和二十五年

  春,正月,遣工部尚書王化基乘驛詣河中祭後土廟,用大祀禮,告將朝陵也。

  甲辰,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東京留守。

  乙巳,以權三司使丁謂為隨駕三司使,鹽鐵副使林特副之。謂機敏有智謀,善附會而有心計,在三司,案牘填委,吏久難解者,謂一言判之,眾皆釋然。

  己未,車駕發京師。庚申,次中牟縣,除逋負,釋囚系,賜父老衣幣,所過如之。甲子,次鞏縣,罷鳴鞭及太常奏嚴、金吾傳呼。或獻洛鯉,帝曰:「吾不忍食也!」命放之。丙寅,齋于永安鎮行宮,太官進蔬膳。

  丁卯,夜漏未盡三鼓,帝乘馬,卻輿輦傘扇,至安陵外次,易素服,步入司馬門,行奠獻之禮。次詣永昌、永熙陵,又各詣下宮。凡上宮用牲牢祝冊,有司奉事;下宮備膳羞,內臣執事百官皆陪位。又詣元德皇太后陵奠獻,又于陵南設幄奠祭,如下宮禮。帝每至陵寢,望門而哭。初,有司具儀,止常服,帝特製素服。禮畢,遍詣孝明、考惠、考章、懿德、淑德、明德皇后陵,又至莊懷皇后陵。遂單騎巡視陵闕,以內臣從,及親奠夔王、魏王、岐王、恭孝太子、鄆王、周王、安王諸墳。辰後,暫至幄次更衣,複詣陵奉辭。有司以朝拜無辭禮;帝感慕哀切,未忍去,故複往焉。及午而還,左右進傘,帝卻之,渡昭應水,乃許進,至行宮,始禦常膳。又遣官祭一品墳、皇諸親墓。德音降西京及諸路,赦流罪以下囚;釋逋欠,賜畿縣民租稅有差。建永安鎮為縣。

  是月,遼建中京,即七金山土河地也。先是遼主過七金山土河,南望雲氣,有郛郭樓闕之狀,因建都,至是始城之。

  二月,戊辰朔,車駕遂如西京,夕次偃師縣,始複奏嚴;帝猶服靴袍,不舉樂。己巳,至西京,始奏樂。道經漢將軍紀信塚、司徒魯恭廟,詔贈信為太尉,恭為太師。

  辛未,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週六廟。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。

  壬申,謂輔臣曰:「前代內臣,恃恩恣橫,蠹政害物,朕常深以為戒,至於班秩賜與,不使過分,有罪未嘗矜貸,此輩常亦畏懼。」王旦等曰:「前代事蹟昭然,足為高抬貴手。陛下言及此,社稷之福也。」內侍史崇貴嘗使嘉州還,上言:「知縣某貪濁;有佐官某廉幹,乞擢為知縣。」帝曰:「內臣將命,能采善惡,固亦可獎;然便爾賞罰,外人必未厭伏。當須轉運使深察之。」

  甲戌,幸上清宮,詔賜酺三日。

  乙亥,詔罷西京榷酤,官賣麹如東京之制。

  丙子,加號列子為沖虛至德真人。

  帝之次鞏縣也,太子太師呂蒙正輿疾來見,不能拜,命中使掖之以進,賜坐勞問;壬午,幸其第,賜齎甚厚。

  甲申,禦五鳳樓觀酺,召父老五百人,賜飲樓下。

  丁亥,幸元偓宮。

  戊子,葺週六廟。增封唐孝子潘良瑗及其子季通墓。

  庚寅,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。

  辛卯,車駕發西京,謂輔臣曰:「歸途陵闕在望,雖已遣官祭告,朕豈安然而過乎!」壬辰,帝乘馬至孝義,鎮吏訾邨複設次,與親王望陵祭奠,近臣於幄殿東望拜。每進飲食,帝執爵舉匕箸,涕泗哀感。

  甲午,次鄭州,遣使祀中嶽及周嵩、懿二陵。

  丁酉,賜隱士楊璞繒帛。

  遼主如鴛鴦濼。

  三月,己亥,帝至自西京。

  乙丑,以曹瑋為西上閤門使,賞其捍邊功也。瑋在鎮戎,嘗出戰少捷,偵虜去已遠,乃驅所掠牛羊輜重而還,頗失部伍。其下憂之,言於瑋曰:「牛羊無用,不若棄之,整眾而歸。」瑋不答。西蕃兵去數十裡,聞瑋利牛羊而師不整,遽還襲之。瑋行愈緩,得地利處,乃止以待之。西蕃軍將至,逆使人謂之曰:「蕃軍遠來,必甚疲,我不欲乘人之怠,請憩士馬,少選決戰。」蕃人方苦疲,皆欣然,嚴軍而歇。良久,瑋又使人諭之曰:「歇定可相馳矣。」於是各鼓軍而進,一戰,大破蕃師,遂棄牛羊而還,徐謂其下曰:「吾知蕃已疲,故為貪利以誘之。比其複來,幾行百里矣。若乘銳便戰,猶有勝負;遠行之人,若少憩,則足痹不能立,人氣亦闌,吾以此取之。」

  夏,四月,辛巳,皇后郭氏崩。周悼獻王,後所生也,王薨,後悲感生疾,遂不起。後性謙約,寬仁惠下。尤惡奢靡,族屬入謁禁中,或服飾華侈,必加戒勖。有以家事求言於帝者,後終不許。兄子出嫁,以貧,欲祈恩齎,但出裝具給之。帝嘗使觀宜聖殿諸庫,後辭曰:「國之寶庫,非婦人所當入。陛下欲惠賜六宮,願量頒之,妾不敢奉詔。」帝尤加禮重焉。

  宰相王旦言:「諸路各置轉運使,複遣官檢舉酒稅,競以增益課利為功,煩擾特甚。」帝曰:「官吏務貪勞績,不恤民困,朕甚憫之。」乃詔三司:「取一年中等之數,立為定額,自今中外勿得更議增課。」

  五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
  帝與輔臣言及朝士有交相奏薦者,王旦曰:「人之情偽,固亦難知,或言其短而意在薦揚,或稱其能而情實排抑。唐劉仁軌嘗忿李敬玄異己,將以計去之,乃稱其有將師材,而敬玄卒敗軍事,此皆不以國家為慮者也。」帝曰:「若然,則險偽之輩,世所不能絕也。」

  戊申,詔以鼓司為登聞鼓院,登聞院為登聞檢院。命右正言鄒平周起、太常丞祁陽路振同判鼓院,吏部侍郎張詠判檢院,檢院亦置鼓。先有內臣句當鼓司,自此悉罷。諸人訴事,先詣鼓院;如不受,詣檢院;又不受,即判狀付之,許邀車駕;如不給判狀,聽詣禦史台自陳。

  先是帝謂王旦曰:「開廣言路,治國所先,而近日尤多煩紊。車駕每出,詞狀紛紜,洎至披詳,無可行者。」故有此更置焉。

  汀州黥卒王捷,自言于南康遇道人,姓趙氏,授以小鐶神劍,蓋司命真君也。宦者劉承珪以其事聞,帝賜捷名中正。是月,戊申,真君降中正家之新堂,是為聖祖,而祥瑞之事起矣。

  戊午,增孔子守塋二十戶。

  初置雜賣場。

  閏月,戊辰,減劍、隴等三十九州軍歲貢物,夔、駕等二十七州軍悉罷之。

  壬申,禦崇政殿,試賢良方正著作佐郎陳絳、溧水縣令史良、丹陽縣主簿夏竦。先是帝謂宰臣曰:「比設此科,欲求才識,若但考文義,則濟時之用,安得而知!今策問宜用經義,參之時務。」因命兩制各上策問,擇而用焉。絳、竦所對入第四次等,擢絳為右正言,竦為光祿寺丞。

  是月,立中書、樞密院互報法,事關軍機、民政者,必互相關報。時中書命楊士元通判鳳翔府,樞密院又令監香藥庫,兩府不相知,故有是命。

  六月,壬子,司天言:「五星當聚鶉火,而近太陽,同時皆伏。案占雲:『五星不敢與日爭光者,猶臣避君之明也』。曆千百載所未曾有,望付史官以彰殊事。」從之。

  乙卯,葬莊穆皇后于永熙陵之西北。初定諡,命宗正卿告廟,王欽若疑其事,因對,具言。王旦曰:「國朝故事,昭憲之諡,太尉率百官告廟;孝明之諡,止宗正卿告廟。今當以孝明為比。」帝顧欽若曰:「皆有故事,不足疑也。」

  庚申,知樞密院王欽若以五星聚東井,慶雲見,奉表稱賀,詔付史館。

  吏部侍郎張詠,以病瘍乞郡;辛酉,詔詠知升州。

  徙向敏中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。先是舊相出鎮者,多不出吏事為意,寇准雖有重名,所至終日宴遊。張齊賢倜儻任情,獲劫盜,或時縱遣之,所至尤不治。帝聞之,皆不喜。惟敏中勤於政事,所至著稱。帝曰:「大臣出臨方面,不當如向敏中邪!」

  遼賜皇太妃死於幽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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