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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熙二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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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熙二年遼統和三年 春,正月,丙午朔,遼主如長濼。 丙辰,以德恭為左武衛大將軍,判濟州,封安定侯;德隆為右武衛大將軍,判沂州,封長寧侯;皆涪陵王廷美子也。以右補闕劉蒙叟通判濟州,起居舍人韓檢通判沂州,俾行州事。蒙叟,熙古子也。 丁巳,遼以翰林學士邢抱朴為禮部侍郎、知制誥,以左拾遺、知制誥劉景,吏部郎中、知制誥牛藏用,並政事舍人。抱朴好學博古,景端重能文,皆時望也。 癸亥,翰林學士賈黃中等九人權知貢舉。帝謂宰相曰:「設科取士,最為捷要。近年籍滿萬餘,得無濫進者乎?」己巳,詔:「自今諸科並令量定人數,相參引試,分科隔坐,命官巡察監門,謹視出入。有以文字往復與吏為奸者,置之法;私以經義相教者,斥出科場;伍保預知亦連坐。進士倍加研覆。貢舉人勿以曾經禦試,不考而薦。」始令試官親戚別試者凡九十八人。又罷進士試律,複貼經。 二月,丙子朔,遼以牛藏用知樞密直學士。 戊寅,權交州留後黎桓遣使來貢。 乙未,夏州李繼遷誘殺都巡檢使曹光實于葭蘆川。繼遷自地斤澤之敗,轉徙無常,西人多歸之,漸以強大。於是率眾攻麟州,使人紿光實,期日會于葭蘆川納降。光實信之,且欲擅其功,不與人謀,至期,從百騎赴之。繼遷所設伏兵盡起,光實被害,遂襲據銀州。 丙戌,帝謂宰相曰:「朕覽史書,見晉高祖求援于契丹,遂行父事之禮,仍割地以奉之,使數百萬黎庶陷於外域,馮道、趙瑩且居宰輔,皆遣令持禮,屈辱之甚也。」宋琪等奏曰:「晉高祖遣馮道奉使,張筵送之,親舉酒灑涕曰:『達兩君之命,交一國之歡,勞我重臣,之彼窮塞,息民繼好,宜體此懷,勿以為慍也。』及道回,有詩曰:『殿上一杯天子泣,門前雙節國人嗟。』方令亭障肅清,生靈安泰,皆由得制禦之道。恢復舊境,亦應有時。」帝然之。 禁增置寺觀。 三月,己未,覆試禮部貢舉人,得進士須城梁顥等百七十九人,諸科三百一十八人,並唱名賜及第。唱名自此始。宰相李昉子宗諤,參知政事呂蒙正從弟蒙亨,鹽鐵使王明子扶,度支使許仲宣子待問,舉進士,試皆入等。帝曰:「此並勢家,與孤寒競進,縱以藝升,人亦謂朕為有私也。」皆罷之。 青州人王從善應《五經》舉,年始踰冠,自言通誦《五經》文注,帝曆舉本經試之,其誦如流,特賜《九經》及第,面賜綠袍、銀帶,錢二萬。時左右獻言尚有遺材,壬戌,複試,又得進士休甯洪湛等七十六人,諸科三百人,並賜及第。 遣知秦州田仁朗等將兵討李繼遷。 江南民饑,許渡江自占。 夏,四月,乙亥朔,遣使行江南諸州,賑饑民及察官吏能否。 丙子,宴近臣于後苑,賞花釣魚,張樂錫飲,命賦詩習射。自是歲以為常。 五月,庚午,中書門下奏謫官經赦者,欲令歸闕,責其後效,帝不許,謂宰相曰:「朝廷致理,當任賢良,君子小人,宜在明辨。今海島窮崖遠惡處,甚多竄逐之臣,郊禋以來,豈不在念!然此等嶮巇,若小得志,即複結朋植黨,恣其毀譽,如害群之馬,豈宜輕議哉!」 癸酉,遼以國舅蕭道甯同平章事,知沈州事。 六月,甲戌,遼太后親決滯獄。 戊子,複禁鹽、榷酤。 李繼遷既殺曹光實,遂圍三族寨,陷之。帝大怒,征田仁朗下獄勘問,貸死,竄商州。是月,副將王侁等出銀州北,破悉利諸寨,斬其代州刺史。時郭守文與侁同領邊事,與知夏州尹憲擊鹽城諸蕃,焚千餘帳,由是銀、麟、夏三州蕃百二十五族悉內附,戶萬六千餘。 秋,七月,甲辰朔,遼命諸道繕甲兵以備東征。 庚申,詔:「諸路轉運使及諸州長吏,專切督察知會官吏等,依時省視倉粟,勿致毀敗。其有計度支用外,設法變易,或出糶借貸與民及轉輸京師。如不省視而致損官粟者,雖去官,猶論如律。」 丁卯,遼遣使閱東京諸軍兵器及東征道路,以平章事蕭道寧為昭德軍節度使,郭襲為天平軍節度使。時宰相室昉發民夫二十萬,一日畢功。是時昉與韓德讓、耶律色珍相友善,同心輔政。整析蠹弊,知無不言,務在息民薄賦,故法度備舉。 八月,癸酉朔,遼以遼澤沮洳,罷征高麗;命樞密使耶律色珍為都統,以討女真。 癸未,遼主謁乾陵。 癸巳,遼太后謁顯陵;庚子,謁乾陵。 初,涪陵公廷美得罪,楚王元佐獨申救之,帝不聽。廷美死,元佐遂感心疾,或經時不朝請;屢為殘忍,不守法度,左右微過,必加手刃,僕吏過庭,往往彎弓射之。帝訓誨甚厲,皆不悛。是歲夏秋,疾甚,帝深以為憂。九月,疾小愈,帝喜,因降德音。 庚戌,重陽日,賜近臣飲于李昉等,召諸王宴射苑中,而元佐以疾新起不預。至暮,陳王元佑等過之,元佐謂曰:「汝等與至尊宴射而我不預,是為君父所棄也!」遂發忿,中夜,閉媵妾,縱火焚宮,遲明,煙焰未止。帝意火必元佐所為也,令攝赴中書,遣禦史按問,置巨校於前;元佐恐懼,具對以實。帝遣入內都知王仁睿謂曰:「汝為親王,富貴極矣,何凶悖如是!國家典憲,我不敢私,父子之情,於此絕矣。」元佐無以對。陳王元佑以下洎宰相近臣,號泣營救,帝涕泗謂曰:「朕每讀書,見前代帝王子孫不率教者,未嘗不扼腕憤恨。豈知我家至有此事!」遂下制,廢為庶人,均州安置。丁巳,琪等帥百官伏閤拜表,乞留元佐京師,詔不許,表三上,乃許之。元佐行至黃山,召還,置於南宮,使者監護,不通外事。王府官僚皆請罪,帝曰:「朕教訓猶不從,豈汝等所能贊導邪!」並釋不問。 右羽林統軍周保權卒。 閏月,甲戌,以虞部郎中、知制誥鄭人韓丕知虢州。丕有文行,朝廷稱為長者;然誥命應用,傷於稽緩。一夕,須詔書甚急,丕停筆既久,問索舊草,吏以本典扃戶出宿,不可搜檢,丕乃破鎖取出,改易而進。宰相宋琪,性褊急,常加督責,或申以諧謔,丕不能平,表求外任,故有是命。 乙未,禁邕管殺人祭鬼及僧置妻孥。 冬,十月,辛醜朔,帝錄系囚,決事至日旰,近臣諫以勞苦過甚。帝曰:「獄訟平允,朕意深以為適,何勞之有!」因謂宰相曰:「或雲有司細故,帝王不當親決朕意則異乎此。若以尊極自居,則下情不得上達矣。」 己酉,汴河主糧胥吏,坐奪漕軍口糧,斷腕徇於河畔三日,斬之。 十一月,甲戌,遼命吳王稍領秦王韓匡嗣喪葬事。 辛卯,詔:「自今京官、幕職、州縣官有丁父母憂者,並放離任;常參官奏聞待報。」 遼以韓德讓兼政事令。先是耶律虎古以言忤韓匡嗣,至是以涿州刺史召赴京師,複以事忤德讓。德讓怒,取護衛所執骨朵擊其腦而殪,群臣莫敢問。 十二月,庚子朔,日有食之。 丙辰,宋琪、柴禹錫免。時知廣州濮陽徐休複,密奏廣南轉運使江陵王延範謀為不軌,且言其依附大臣,無敢搖動,帝將遣使按鞫。延范,琪妻高氏疏屬也。會琪、禹錫入對,帝問:「延範何如人?」琪未知其端,盛稱延范強明忠幹,禹錫亦以為言。帝意琪等交通,不欲暴其狀,止以琪詼諧無大臣體,禹錫不能輸誠奉公,故罷其政柄,琪守刑部尚書,禹錫左驍衛上將軍。因謂李昉等曰:「朕于大臣,豈容易進退!琪為宰相,乃請居盧多遜舊第,不避惡名,與鐘離意何相遠邪!中書、樞密,朝廷政令所出,治亂根本系焉,當各竭公忠以副任用。人誰無姻故之情,苟才不足稱,不若遺之財帛耳。朕亦有舊人,若果無可取,未嘗假以名器也。卿等其戒之!」 教坊使郭守忠求外任,帝不許,賜以帛。 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,一翎直至數百錢,民甚苦之。龍溪主簿饒陽王濟以便宜諭民取鵝翎代輸,驛奏其事,因詔旁郡悉如濟所陳。 南康軍言雪降三尺,大江冰合,可勝重載。 是歲,議用兵燕薊,詔諭高麗,令發兵西會。 遼太后自稱制,即委耶律休格總南面事。休格均戍兵,立更休法,勸農桑,大修武備。覘知宋有用兵意,多設間諜,俾佯言國內空虛。邊帥無謀,皆信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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