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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六年


  太平興國六年遼乾亨三年

  春,正月,癸卯,以保塞軍為保州,梁門口寨為靜戎軍。

  乙巳,詔:「諸路轉運使下所屬州令長吏,擇見任判、司、簿、尉之清廉明幹者,具以名聞,當以次引對,授知縣之任。」

  辛亥,易州破遼兵數千人。

  是月,遣八作使郝守濬等分行河道,抵遼境,皆疏導之。又于清苑界開徐河、雞距河五十裡入白河,由是關南之漕悉通濟焉。

  二月,癸巳,詔曰:「京朝官厘務於外者,咸給以御前印紙,令書治跡。而主司不能彰明臧否,但以細碎之事混淆其間,非所以副朕詳求之意也。自今尋常之務,非課最者,不得書為勞績;其殿、犯無有所隱。」

  丙子,遼主東還;己醜,複如南京。

  丁酉,令群臣居喪被詔起複者,須卒哭朝謁,其俸料自詔下日給之。

  三月,己酉,山南西道節度使、同平章事德芳薨,年二十三。贈中書令,追封岐王,諡康惠。

  癸醜,詔:「諸路轉運使察部下官吏,有罷軟不勝任、怠惰不親事及黷貨擾民者,條其事狀以聞,當遣使按鞫;其清白自守,幹局不苛,亦以名聞,必加殊獎。」

  交州行營言破賊軍于白藤江口,斬首千餘級。時候仁寶率前軍先發,孫全興等頓兵花步七十日,以俟劉澄,仁寶屢促之,不行,及澄至,並軍由水路抵多羅村,不遇賊,複擅還花步。賊詐降以誘仁寶,仁寶信之,遂為所害。時諸軍冒炎瘴,人多死者,轉運使許仲宣馳奏仁寶戰歿,且乞班師;不待報,即以兵分屯諸州,開庫賞賜,給其醫藥,謂人曰:「若俟報,則此數萬人皆積屍於廣野矣。」乃上章自劾。詔書嘉納之,就劾澄等。會王僎病病,澄與賈湜並戮於邕州市。征全興下獄,伏誅。贈仁寶工部侍郎,官其二子。

  遼以秦王朝匡嗣為西南面招討使。

  夏,四月,詔:「諸州大獄,長吏不親決,胥吏旁緣為奸,逮捕證左,滋蔓踰年而獄未具。自今長吏每五日一慮囚,情得者即決之。」帝不欲天下有滯獄,乃建三限之制,大事四十日,中事三十日,小事十日,不須追捕而易決者無過三日。又詔:「囚當訊掠,則集官屬同問,勿委胥吏搒決。」

  辛未,幸太平興國寺禱雨。

  罷湖州織羅,放女工五十八人。

  五月,癸醜,令內侍省細仗內先衣黃者並衣碧,吏部黃衣選人改為白衣選人。

  遼喜袞既囚,丙午,遼上京漢軍亂,欲劫立喜袞,以祖州城堅不得入,立其子留禮壽。上京留守除室擒之,留禮壽旋伏誅。踰年,始賜喜袞死。

  己未,雨,降死罪囚,流以下釋之。

  六月,甲戌,司空平章事薛居正卒,贈太尉、中書令,諡文惠。居正性寬簡,不好苛察。自參政至為相,凡十八年,恩遇始終不替。因服丹沙遇毒,方奏事,疾作,輿歸,遂卒。居正無子,養子惟吉,素無行,於是帝臨其喪出涕。其妻出拜喪側,帝存撫數四,因問:「不肖子安在?頗改節否?」惟吉伏喪側,驚懼不敢起;自是盡革故態,稍涉獵書史,親賢士。帝知其修飭,數委以大藩,所至稱治,累遷左千牛衛大將軍。遭母喪,故事,卒哭當起複,惟吉懇求終制;優詔不許,時論異之。

  秋,七月,丙午,帝將大舉伐遼,遣使賜渤海王詔書,令發兵以應,約滅遼之日,幽薊土宇複歸中朝,朔漠之外悉以相與。然渤海竟無至者。

  九月,乙未朔,日有食之。

  壬寅,以左拾遺、直史館嘉州田錫為河北南路轉運副使。自盧多遜專政,群臣章表,不先稟多遜,則有司不敢通。又,諫官上章,必合閤門吏依式書狀雲:「不敢妄陳利便,希望恩榮。」錫貽書多遜,請免書狀,多遜不悅,乃出之。

  錫因入辭,直進封事,言軍國要機者一,朝廷大體者四。略曰:「賞不逾時,國之令典。頃歲王師薄伐,克平太原,未賞軍功,逮茲二載。請因郊禋耕籍之禮,議平晉之功而賞之。駕馭戎臣,莫茲為重,此要機也。交州瘴海之地,得之如獲石田。願陛下無屯兵以費財,此大體之一也。邇來諫官廢職,給事中不敢封駁,遺、補亦不貢直言,起居郎、舍人不得升陛紀言動,禦史不能彈奏,中書舍人未嘗訪以政事。臣意其各有所蓄,欲待顧問。望因清燕,召而詢求,俾盡悃誠,以觀器業。又,集賢院雖有書籍而無職官,秘書省雖有職官而無圖籍。願陛下擇才而任之,使各司其局,此大體之二也。朝廷辟西苑,廣禦池,而尚書無廳事,郎曹無本局,九寺、三監寓天街之兩廊,禮部試士或就武成王廟,是豈太平之制度邪!望別修省寺,用列職官,此大體之三也。每于衢路見囚荷鐵枷,不覺自駭,隆平之時,將措刑不用,於法所無,去之可矣。此大體之四也。帝嘉其言,降詔褒諭,仍賜錢五十萬。或謂錫,今宜少晦以遠讒忌,錫曰:「事君之誠,惟恐不竭;且天植其性,豈一賞可奪邪!」至河北,複驛書言邊事,略曰:「今北鄙驛騷,蓋以居邊任者,規羊馬細利為捷,矜捕斬小勝為功,起釁召戎,實由此始。伏願申飭將帥,謹固封守,還所俘掠,許通互市,使河朔之民得務農業,不出五載,可積十年之儲。」又曰:「國家圖燕以來,兵連未解,財用不得不耗,人臣不得不憂。願陛下精思慮,決取捨,無使曠日持久。」

  丙午,置京朝官差遣院。舊制,京朝官屬吏部,建隆以來皆出中書。至是詔京朝官除兩省、禦史台自少卿監以下奉使從政於外受代而歸者,並令中書舍人開封郭贄等考校勞績,品量材器,以中書所下闕員,類能擬定,引對而授之,謂之差遣院。

  太子太保趙普奉朝請累年,盧多遜益毀之,鬱鬱不得志。普子承宗,娶燕國長公主女。承宗適知潭州,受詔歸闕成婚禮未踰月,多遜白遣歸任,普由是憤怒。會如京使大名柴禹錫等告秦王廷美驕恣。將有陰謀竊發,帝召問普,普言願備樞軸以察奸變,退,複密奏:「臣開國舊臣,為權幸所沮。」因備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愬之事。帝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,併發金匱得誓書,遂大感悟,即留承宗京師,召普謂曰:「人誰無過,朕不待五十,已盡知四十九年非矣。」辛亥,以普為司徒兼侍中。

  帝之始即位也,命廷美尹開封,德昭、德恭並稱皇子,外議皆謂帝將以次傳位。及德昭不得其死,德芳繼夭,廷美始不自安。它日,帝嘗以傳國意訪之普,普曰:「太祖已誤,陛下豈容再誤邪!」普複入相,廷美遂得罪。凡廷美所以得罪,則普之為也。

  是日,以樞密副使、刑部侍郎洛陽石熙載為戶部尚書,充樞密使,用文資正官充樞密使,自熙載始也。

  壬子,秦王廷美乞班趙普下,從之。

  詔:「中外文武官並得上書直言。」

  丙辰,知易州白繼贇敗遼兵于平塞寨。

  冬,十月,癸酉,群臣奉表加上尊號曰應運統天睿文英武大聖至明廣孝,凡三上,乃許之。

  庚辰,詔:「自今下元節,宜如上元,並賜休假三日,著於令。」

  甲午,蘇州太一宮成。先是方士言,五福太一,天之貴神也,行度所至之國,民受其福,以數推之,當在吳越分,故令築宮以祀之。

  是月,遼主如蒲瑰坡。

  十一月,丁酉,監察禦史張白,坐知蔡州日假官錢糴糶棄市。

  甲辰,改武德司為皇城司。帝嘗遣武德卒潛察遠方事,有至汀州者,知州王嗣宗執而杖之,縛送闕下,因奏曰:「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,而猥信此輩為耳目,竊為陛下不取!」帝大怒,遣使械嗣宗下吏,削秩;會赦,複官。

  庚戌,親饗太廟。辛亥,郊,大赦,禦乾元殿受冊尊號,內外文武加恩。先是有秦再思者,上書乞當郊勿赦,且引諸葛亮佐蜀數十年不赦事。帝頗疑之,以問趙普,普曰:「國家開創以來,具存彝制,三歲一赦,所謂其仁如天,堯、舜之道。劉備區區一方,用心無足師法。」帝然其對,赦宥之文遂定。

  遼以南院樞密使郭襲為武定軍節度使,十二月,以遼興軍節度使韓德讓為南院樞密使。

  先是諸州罪人皆錮送闕下,道路非理死者,十常六七。張齊賢上言:「罪人至京,請擇清強官慮問,若顯負沈屈,則量罰本州官吏,令只遣正身,家屬別俟朝旨。」齊賢又言:「刑獄繁簡,乃治道張弛之本。於公陰德,子孫則有興者,況六合之廣,能使獄無冤人,豈不福流萬世!州世胥吏,皆欲多禁系人,或以根窮為名,恣行追擾,租稅逋欠至少,而禁系累日,遂至破家。請自今,外縣罪人,令五日一具禁放數白州,州獄別置籍,長吏檢察,三五日一引問疏理,月具奏上刑部閱視。其禁人多者,命朝官馳往決遣。若事涉冤誣,故為淹滯,則降黜其本州官吏。或終歲獄無冤滯,則刑部給牒,得替日,較其課旌賞之。」齊賢勤恤民弊,務存寬大,行部,遇投訴者,或召至傳舍榻前與語,多得其情偽,江南人久益思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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