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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韋之禍(2)


  二年春三月甲辰,以潭州都督褚遂良為桂州都督。癸醜,以李義府兼中書令。

  秋七月,許敬宗、李義府希皇后旨,誣奏:「侍中韓瑗、中書令來濟與褚遂良潛謀不軌,以桂州用武之地,授遂良桂州都督,欲以為外援」。八月丁卯,瑗坐貶振州刺史,濟貶台州刺史,終身不聽朝覲。又貶褚遂良為愛州刺史,榮州刺史柳奭為象州刺史。

  遂良至愛州,上表自陳「往者濮王、承幹交爭之際,臣不顧死亡,歸心陛下。時岑文本、劉洎奏稱承幹惡狀已彰,身在別所,其於東宮,不可少時虛曠,請且遣濮王往居東宮。臣又抗言固爭,皆陛下所見。卒與無忌等四人共定大策。及先朝大漸,獨臣與無忌同受遺詔。陛下在草土之辰,不勝哀慟,臣以社稷寬譬,陛下手抱臣頸。臣與無忌區處眾事,咸無廢闕,數日之間,內外寧謐。力小任重,動罹愆過,螻蟻餘齒,乞陛下哀憐。」表奏,不省。

  三年冬十一月戊戌,以許敬宗為中書令。是歲,愛州刺史褚遂良卒。

  四年夏四月,武后以太尉趙公長孫無忌受重賜而不助已,深怨之。及議廢王后,燕公于志甯中立不言,武后亦不悅。許敬宗屢以利害說無忌,無忌每面折之,敬宗亦怨。武后既立,無忌內不自安,後令敬宗伺其隙而陷之。

  會洛陽人李奉節告太子洗馬韋季方、監察禦史李巢朋黨事,敕敬宗與辛茂將鞫之。敬宗按之急,季方自刺,不死。敬宗因誣奏:「季方欲與無忌構陷忠臣、近戚,使權歸無忌,伺隙謀反,今事覺,故自殺」。上驚曰:「豈有此邪?舅為小人所間,小生疑阻則有之,何至於反?」敬宗曰:「臣始末推究,反狀已露,陛下猶以為疑,恐非社稷之福。」上泣曰:「我家不幸,親戚間屢有異志。往年高陽公主與房遺愛謀反,今元舅複然,使朕慚見天下之人。茲事若實,如之何?」對曰:「遺愛乳臭兒,與一女子謀反,勢何所成。無忌與先帝謀取天下,天下服其智,為宰相三十年,天下畏其威,若一旦竊發,陛下遣誰當之。今賴宗廟之靈,皇天疾惡,因按小事,乃得大奸,實天下之慶也。臣竊恐無忌知季方自刺,窘急發謀,攘袂一呼,同惡雲集,必為宗廟之憂。臣昔見宇文化及父述為煬帝所親任,結以昏姻,委以朝政。述卒,化及複典禁兵,一夕于江都作亂,先殺不附己者,臣家亦豫其禍,於是大臣蘇威、裴矩之徒皆舞蹈馬首,惟恐不及,黎明遂傾隋室。前事不遠,願陛下速決之。」上命敬宗更加審察。明日,敬宗複奏曰:「去夜季方已承與無忌同反,臣又問季方:無忌與國至親,累朝寵任,何恨而反。季方答雲:韓瑗嘗語無忌,雲:「柳奭、褚遂良勸公立梁王為太子,今梁王既廢,上亦疑公,故出高履行於外」。自此無忌憂恐,漸為自安之計。後見長孫祥又出,韓瑗得罪,日夜與季方等謀反。臣參驗辭狀,鹹相符合,請收捕准法。」上又泣曰:「舅若果爾,朕決不忍殺之。若殺之,天下將謂朕何,後世將謂朕何?」敬宗對曰:「薄昭,漢文帝之舅也,文帝從代來,昭亦有功,所坐止于殺人,文帝遣百官素服哭而殺之,至今天下以文帝為明主。今無忌忘兩朝之大恩,謀移社稷,其罪與薄昭不可同年而語也。幸而奸狀自發,逆徒引服,陛下何疑,猶不早決。古人有言:當斷不斷,反受其亂。安危之機,間不容髮。無忌今之奸雄,王莽、司馬懿之流也。陛下少更遷延,臣恐變生肘腋,悔無及矣。」上以為然,竟不引問無忌。夏四月戊辰,下詔削無忌太尉及封邑,以為揚州都督,于黔州安置,准一品供給。祥,無忌之從父兄子也,前此自工部尚書出為荊州長史,故敬宗以此誣之。

  敬宗又奏:「無忌謀逆,由褚遂良、柳奭、韓瑗構扇而成。奭仍潛通宮掖,謀行鴆毒,于志寧亦黨附無忌。」於是詔追削遂良官爵,除奭、瑗名,免志寧官。遣使發道,以兵援送無忌詣黔州。無忌子秘書監駙馬都尉沖等皆除名,流嶺表。遂良子彥甫、彥沖流愛州,於道殺之。益州長史高履行累貶洪州都督。

  涼州長史趙持滿,多力善射,喜任俠,其從母為韓瑗妻,其舅駙馬都尉長孫銓,無忌之族弟也,銓坐無忌,流巂州。許敬宗恐持滿作難,誣雲無忌同反,驛召至京師,下獄,訊掠備至,終無異辭,曰:「身可殺也,辭不可更。」吏無如之何,乃代為獄辭結奏。夏五月戊戌,誅之,屍於城西,親戚莫敢視。友人王方翼歎曰:「欒布哭彭越,義也。文王葬枯骨,仁也。下不失義,上不失仁,不亦可乎?」乃收而葬之。上聞之,不罪也。方翼,廢後之從祖兄也。長孫銓至流所,縣令希旨杖殺之。

  秋七月,命禦史往高州追長孫恩,象州追柳奭,振州追韓瑗,並枷鎖詣京師,仍命州縣簿錄其家。恩,無忌之族弟也。

  壬寅,命李績、許敬宗、辛茂將與任雅相、盧承慶更共覆按無忌事。許敬宗又遣中書舍人袁公瑜等詣黔州,再鞠無忌反狀,至則逼無忌令自縊。詔柳奭、韓瑗所至斬決。使者殺柳奭於象州。韓瑗已死,發驗而還。籍沒三家,近親皆流嶺南為奴婢。常州刺史長孫祥坐與無忌通書,處絞。長孫恩流檀州。

  八月乙卯,長孫氏、柳氏緣無忌、奭貶降者十三人。高履行貶永州刺史。于志甯貶榮州刺史,于氏貶者九人。自是政歸中宮矣。五年秋七月乙巳,廢梁王忠為庶人,徙黔州,囚於承幹故宅。

  冬十月,上初苦風眩,頭重,目不能視,百司奏事,上或使皇后決之。後性明敏,涉獵文史,處事皆稱旨。由是始委以政事,權與人主侔矣。

  麟德元年。初,武后能屈身忍辱,奉順上意,故上排群議而立之。及得志,專作威福,上欲有所為,動為後所制,上不勝其忿。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,嘗為厭勝之術,宦者王伏勝發之。上大怒,密召西台侍郎、同東西台三品上官儀議之。儀因言:「皇后專恣,海內所不與,請廢之。」上意亦以為然,即命儀草詔。左右奔告於後,後遽詣上自訴,詔草猶在上所,上羞縮不忍,複待之如初。猶恐後怨怒,因紿之曰:「我初無此心,皆上官儀教我。」儀先為陳王諮議,與王伏勝俱事故太子忠,後於是使許敬宗誣奏儀、伏勝與忠謀大逆。十二月丙戌,儀下獄,與其子庭芝、王伏勝皆死,籍沒其家。戊子,賜忠死於流所。右相劉祥道坐與儀善,罷政事,為司禮太常伯,左肅機鄭欽泰等朝士流貶者甚眾,皆坐與儀交通故也。

  自是,上每視事,則後垂簾於後,政無大小,皆預聞之。天下大權,悉歸中宮,黜陟生殺,決於其口,天子垂拱而已,中外謂之「二聖」。

  上元元年秋八月壬辰,皇帝稱天皇,皇后稱天后,以避先帝、先後之稱。改元,赦天下。

  二年春三月,上苦風眩甚,議使大後攝知國政。中書侍郎同三品郝處俊曰:「天子理外,後理內,天之道也。昔魏文帝著令,雖有幼主,不許皇后臨朝,所以杜禍亂之萌也。陛下奈何以高祖、太宗之天下,不傳之子孫,而委之天后乎?」中書侍郎昌樂李義琰曰:「處俊之言至忠,陛下宜聽之。」上乃止。

  天后多引文學之士著作郎元萬頃、左史劉禕之等,使之撰《列女傳》、《臣軌》、《百僚新戒》、《樂書》,凡千餘卷。朝廷奏議及百官表疏,時密令參決,以分宰相之權,時人謂之「北門學士」。禕之,子翼之子也。

  初,左千牛將軍長安趙環尚高祖女長樂公主,生女為周王顯妃。公主頗為上所厚,天后惡之。夏四月辛巳,妃坐廢,幽閒於內侍省。食料給生者,防人侯其突煙,而已數日煙不出,開視,死腐矣。環自定州刺史貶括州刺史,令公主隨之官,仍絕其朝謁。

  太子弘仁孝謙謹,上甚愛之。禮接士大夫,中外屬心。天後方逞其志,太子奏請,數忤旨,由是失愛於天后。義陽、宣城二公主,蕭淑妃之女也,坐母得罪,幽於掖庭,年逾三十不嫁。太子見之驚惻,遽奏請出降,上許之。天后怒,即日以公主配當上翊衛權毅、王遂古。己亥,太子薨于合璧宮,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也。六月戊寅,立雍王賢為皇太子。

  天后惡慈州刺史杞王上金,有司希旨奏其罪,秋七月,上金坐解官,澧州安置。

  儀鳳元年。郇王素節,蕭淑妃之子也,警敏好學。天后惡之,自岐州刺史左遷申州刺史。乾封初,敕曰:「素節既有舊疾,不須入朝。」而素節實無疾,自以久不得入覲,乃著《忠孝論》。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因使潛封其論以進。後見之,誣以贓賄,冬十月丙午,降封鄱陽王,袁州安置。

  永隆元年。太子賢聞宮中竊議,以賢為天后姊韓國夫人所生,內自疑懼。明崇儼以厭勝之術為天后所信,嘗密稱「太子不堪承繼,英王貌類太宗」。又言:「相王相最貴」。天后嘗命北門學士撰《少陽正範》及《孝子傳》以賜太子,又數作書誚讓之,太子愈不自安。

  及崇儼死,賊不得,天后疑太子所為。太子頗好聲色,與戶奴趙道生等狎昵,多賜之金帛,司議郎韋承慶上書諫,不聽。天后使人告其事。詔薛元超、裴炎與御史大夫高智周等雜鞫之,于東宮馬坊搜得皂甲數百領,以為反具。道生又款稱太子使道生殺崇儼。上素愛太子,遲回欲宥之,天后曰:「為人子懷逆謀,天地所不容。大義滅親,何可赦也?」甲子,廢太子賢為庶人,遣右監門中郎將令狐智通等送賢詣京師,幽於別所,黨與皆伏誅,仍焚其甲于天津橋南以示民。承慶,思謙之子也。

  乙丑,立左衛大將軍、雍州牧英王哲為皇太子,改元,赦天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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