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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滅陳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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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己巳,陳叔寶與其王公百司發建康,詣長安,大小在路,五百里累累不絕。帝命權分長安士民宅以俟之,內外修整,遣使迎勞,陳人至者如歸。夏四月已亥,帝幸驪山親勞旋師。乙巳,諸軍凱入,獻俘於太廟。陳叔寶及諸王、侯、將、相並乘輿服禦、天文圖籍等以次行列,仍以鐵騎圍之,從晉王廣、秦王俊入,列於殿廷。拜廣為太尉,賜輅車、乘馬、袞冕之服、玄圭、白璧。丙午,帝坐廣陽門觀,引陳叔寶于前,及太子、諸王二十八人,司空司馬消難以下至尚書郎凡二百餘人,帝使納言宣詔勞之。次使內史令宣詔,責以君臣不能相輔,乃至滅亡。叔寶及其群臣並愧懼,伏地屏息,不能對。既而宥之。 初,武元帝迎司馬消難,與消難結為兄弟,情好甚篤,帝每以叔父禮事之。及平陳,消難至,特免死,配為樂戶。二旬而免,猶以舊恩引見,尋卒於家。魯廣達追傷本朝淪覆,得疾不療,憤慨而卒。 庚戌,帝禦廣陽門,宴將士,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,達于南郭,班賜各有差,凡用三百餘萬段。故陳之境內,給複十年,餘州免其年租賦。 樂安公元諧進曰:「陛下威德遠被,臣前請以突厥可汗為候正,陳叔寶為令史,今可用臣言矣。」帝曰:「朕平陳國,本以除逆,非欲誇誕。公之所奏,殊非朕心。突厥不知山川,何能警候。叔寶昏醉,寧堪驅使。」諧默然而退。 辛酉,進楊素爵為越公,以其子玄感為儀同三司,元獎為清河郡公,賜物萬段,粟萬石,命賀若弼登禦坐,賜物八千段,加位上柱國,進爵宋公。仍各加賜金寶及陳叔寶妹為妾。 賀若弼、韓擒虎爭功於帝前。弼曰:「臣在蔣山死戰,破其銳卒,擒其驍將,震揚威武,遂平陳國。韓擒虎略不交陳,豈臣之比。」擒虎曰:「本奉明旨,令臣與弼同時合勢以取偽都,弼乃敢先期,逢賊遂戰,致令將士傷死甚多。臣以輕騎五百,兵不血刃,直取金陵,降任蠻奴,執陳叔寶,據其府庫,傾其巢穴。弼至夕方扣北掖門,臣啟關而納之。斯乃救罪不暇,安得與臣相比。」帝曰:「二將俱為上勳。」於是進擒虎位上柱國,賜物八千段。有司劾擒虎放縱士卒,淫汙陳宮,坐此不加爵邑。 加高熲上柱國,進爵齊公,賜物九千段。帝勞之曰:「公伐陳後,人言公反,朕已斬之。君臣道合,非青蠅所能間也。」帝從容命熲與賀若弼論平陳事。熲曰:「賀若弼先獻十策,後於蔣山苦戰破賊。臣文吏耳,焉敢與大將論功。」帝大笑,嘉其有讓。帝之伐陳也,使高熲問方略於上儀同三司李德林,以授晉王廣。至是,帝賞其功,授柱國,封郡公,賞物三千段。已宣敕訖,或說高熲曰:「今歸功於李德林,諸將必當憤惋,且後世觀公有若虛行。」熲入言之,乃止。 以秦王后為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,鎮廣陵。晉王廣還並州。 晉王廣之戮陳五佞也,未知都官尚書孔范、散騎常侍王瑳、王儀、禦史中丞沈瓘之罪,故得免。及至長安,事並露。乙未,帝暴其過惡,投之邊裔,以謝吳越之人。瑳刻薄貪鄙,忌害才能,儀傾巧側媚,獻二女以求親昵,瓘險慘苛酷,發言邪諂,故同罪焉。 帝給賜陳叔寶甚厚,數得引見,班同三品。每預宴,恐致傷心,為不奏吳音。後監守者奏言:「叔寶雲既無秩位,每預朝集,願得一官號。」帝曰:「叔寶全無心肝。」監者又言:「叔寶常醉,罕有醒時。」帝問:「飲酒幾何。」對曰:「與其子弟日飲一石。」帝大驚,使節其酒。既而曰:「任其性,不爾,何以過日。」帝以陳氏子弟既多,恐其在京城為非,乃分置邊州,給田業使為生,歲時賜衣服以安全之。 詔以陳尚書令江總為上開府儀同三司,僕射袁憲、驃騎蕭摩訶、領軍任忠皆為開府儀同三司,吏部尚書吳興姚察為秘書丞。上嘉袁憲雅操,下詔,以為江表稱首,授昌州刺史。聞陳散騎常侍袁元友數直言于陳叔寶,擢拜主爵侍郎。謂群臣曰:「平陳之初,我悔不殺任蠻奴。受人榮祿,兼當重寄,不能橫屍徇國,乃雲無所用力,與弘演納肝,何其遠也。」 帝見周羅睺,慰諭之,許以富貴。羅睺垂泣對曰:「臣荷陳氏厚遇,本朝淪亡,無節可紀。得免于死,陛下之賜也,何富貴之敢望。」賀若弼謂羅睺曰:「聞公郢、漢捉兵,即知揚州可得。王師利涉,果如所量。」羅睺曰:「若得與公周旋,勝負未可知也。」頃之,拜上儀同三司。先是,陳裨將羊翔來降,伐陳之役,使為鄉導,位至上開府儀同三司,班在羅睺上。韓擒虎於朝堂戲之曰:「不知機變,乃立在羊翔之下,能無愧乎。」羅睺曰:「昔在江南,久承令問,謂公天下節士。今日所言,殊非所望。」擒虎有愧色。 帝之責陳君臣也,陳叔文獨欣然有得色。既而覆上表自陳「昔在巴州,已先送款,乞知此情,望異常例。」帝雖嫌其不忠,而欲懷柔江表,乃授叔文開府儀同三司,拜宜州刺史。 初,陳散騎常侍韋鼎聘于周,遇帝而異之,謂帝曰:「公當大貴,貴則天下一家。歲一周天,老夫當委質於公。」及至德之初,鼎為太府卿,盡賣田宅。大匠卿毛彪問其故,鼎曰:「江東王氣盡於此矣,吾與爾當葬長安。」及陳平,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。鼎,睿之孫也。 壬戌,詔曰:「今率土大同,含生遂性,太平之法,方可流行。凡我臣民,澡身浴德,家家自修,人人克念。兵可立威,不可不戢。刑可助化,不可專行。禁衛九重之餘,鎮守四方之外,戎旅軍器,皆宜停罷。世路既夷,群方無事,武力之子,俱可學經。民間甲仗,悉皆除毀。頒告天下,鹹悉此意。」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,謂為《禦授平陳七策》。帝弗省,曰:「公欲發揚我名,我不求名。公宜自載家傅。」弼位望隆重,兄弟並封郡公,為刺史、列將,家之珍玩,不可勝計,婢妾曳羅綺者數百,時人榮之。其後突厥來朝,上謂之曰:「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。」對曰:「聞之。」上命左右引突厥詣韓擒虎前曰:「此是執得陳國天子者。」擒虎厲色顧之,突厥惶恐,不敢仰視。 右衛將軍龐晃等短高熲於上,上怒,皆黜之,親禮逾密。因謂熲曰:「獨孤公猶鏡也,每被磨瑩,皎然益明。」初,熲父賓為獨孤信僚佐,賜姓獨孤氏,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。 十四年冬閏十月甲寅,詔以齊、梁、陳宗祀廢絕,命高仁英、蕭琮、陳叔寶以時修祭,所須器物,有司給之。陳叔寶從帝登邙山,侍飲,賦詩曰:「日月光天德,山河北帝居。太平無以報,願上東封書。」拜表請封禪。帝優詔答之。他日,複侍宴,及出,帝目之曰:「此敗豈不由酒。以作詩之功,何如思安時事。當賀若弼度京口,彼人密啟告急,叔寶飲酒,遂不之省。高熲至日,猶見啟在床下,未開封。此誠可笑,蓋天亡之也。昔苻氏征伐所得國,皆榮貴其主。苟欲求名,不知違天。命與之官,乃違天也。」 仁壽四年冬十一月壬子,陳叔寶卒,贈大將軍、長城縣公,諡曰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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