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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寶祐三年


  乙卯寶祐三年

  正月庚申,上諭輔臣曰:「均州城築糧餉既艱,先築龍山亦便。」方叔等奏:「龍山高險,下瞰舊均,已趨京湖留司調兵修築。」

  壬戌,知澧州趙師簡朝辭,奏:「公族世系日衍,尚未增立字號。」詔以宗正寺擬定,用、宜、季、次、紹五字於大、由、交、嗣、甫字下續之。

  癸亥,榮文恭王府改授《禮記》。

  甲子,上諭輔臣:「馬光祖措置銅錢舊楮如何?」方叔等奏:「以鹽收敝楮已合事宜,但錢未流通耳。」

  丙寅,皇子忠王出閣。

  ◇

  二月戊辰朔,詔禮部貢舉。

  庚午,詔尤焴免奉朝請,半月一赴經筵進讀,專令精意史事,毋為他事所奪。

  乙亥,詔撥封樁庫十八界會一十萬、銀二千兩付李夢庚措置襄陽屯田。

  己卯,兩淮制置大使賈似道興複廣陵堡城,以圖來上。詔獎之。

  庚辰,詔令宗正少卿歲舉宗學官選人一員。

  壬午,上諭輔臣:「廣西之傳如何?」方叔奏:「果有斡腹之謀,當亟修武備以防之。」都省言:「宣閫入蜀,首議奉行詔旨恤民之意。宜多支糴本,以寬民力。」詔撥封樁庫十八界會二百萬專充四川行使。

  乙酉,詔撥官誥、祠牒、新楮、香鹽付臨安府守臣馬光祖收換敝楮。

  ◇

  三月甲辰,上曰:「廷臣奏疏及邊事者,傳播於外,殊有關係。」方叔奏:「陛下許其盡言而不使之傳播,聖慮可謂周密。」已酉,詔沿邊屯田自有課入登羨者,其管幹官並推賞。

  癸醜,上問:「自實之法施行如何?」方叔等奏:「自實即經界遺意,惟當檢制吏奸,寬其限期,行以不擾而已。」以吳淵為觀文殿學士、京湖制置大使、知江州陵府。

  己未,雨土。

  癸亥,上諭輔臣:「胡穎欲改築宜城,亦可從之。」方叔奏:「斡腹之報,於邕、宜築得城堡,亦無窮之利也。」賜故觀文殿大學士、贈少保范鐘諡曰文肅。

  ◇

  四月庚午,朝獻景靈宮。蜀郡地震。

  癸酉,上諭輔臣:「近日流民無他否?」方叔奏:「數年來流民在江南者皆已安業。」

  丁醜,以陳顯伯兼資善堂贊讀,陳堅兼直講。已卯,上曰:「朝廷紀綱法度不可不謹。」方叔等奏:「陛下動循法度,臣等敢不敬承!」

  辛巳,上諭輔臣:「聞刑獄多有冤濫。」方叔等奏:「不特冤濫,且有淹滯。當時加申警。」

  癸未,考功郎官洪勳輪對,奏至杜衍封還事,上曰:「朕每諭丞相:事有不可行者,但繳奏來。」

  甲申,上諭輔臣:「三邊之事,卿等宜及時區處。」方叔等奏:「首當以此勉諭諸閫。」

  ◇

  五月丙申朔,上諭輔臣:「彭州乃江面緊要去處,印應飛不勝任,當別選人。」方叔奏:「黃州昨除張勝,今尚權鄂州,曷若以厲文翁為之乎?」

  辛醜,上諭輔臣:「近來士風未純,文體太浮,宜思所以轉移之。」方叔等奏:「考官命題主意先自穿鑿,士子希意從之。科舉在近,當行下約束。」

  甲辰,以久雨,至丙午,上諭輔臣:「修築江岸,軍兵不易。聞補工值,雨多不給食,可令特支。」方叔等奏:「此事亦關聖心,諸軍寧不歡躍?容以聖意諭之。」詔出封樁庫十八界會二十萬給三衙諸軍,賑臨安府民戶亦如之。

  甲寅,詔趙汝騰除翰林學士、知制誥兼侍讀。

  ◇

  七月癸醜,以呂文德知鄂州,節制鼎、澧、辰、沅、靖五州。

  丙辰,謝方叔、徐清叟罷,台臣朱應元之言也。詔:「三省、密院機政,令董槐、程元鳳輪日當筆,共議取旨。」詔曰:「朕自往年二相並命,正欲其內安社稷,外攘四夷為己任也。然而各分朋黨,互相傾軋,無房、杜相濟之美,有牛、李角立之風。天變人事,日以薦臻。采之公論,鹹謂潛之所致。吳潛既退,固宜天人協應,而方叔獨相,固宜忠以輔朕也。今則依附取容,殊無蹇蹇之節,持祿固位,而乏諤諤之忠。政以賄成,官非德選,諸子無藉,恬然而不知;二邊阽危,懵然而莫恤。昔吳潛之未去,責猶可諉者。今吳潛去已久矣,責將誰歸?方叔宜當之矣。況皇天示警戒之異,臣庶有交奏之章,不奪方叔之相權,則是朕躬之有罪。爾槐、爾元風尚鑒茲哉!自今以至於後,其一乃心,以輔予一人,毋若方叔之負朕也。」

  己未,上諭輔臣:「近來州縣贓吏甚多,不可不嚴其禁。」槐奏:「藝祖朝有流竄或杖死者。」元鳳奏:「高宗朝,必籍記姓名,不復錄用。」上曰:「籍記今可舉行。」

  壬戌,上問:「浙右被水處已盡退否?」槐等奏聞:「毗陵已退,然田禾僅可半收。」上曰:「毗陵視諸郡最低,可與檢放。」以謝方叔為觀文殿大學士、提舉臨安府洞霄宮。

  ◇

  八月乙丑朔,以董槐為右丞相兼樞密使,程元鳳為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,蔡抗為端明殿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丙寅,上諭輔臣:「朕以今日多事,選用卿等。宜一心體國,凡紀綱未振、人材未萃、民生未裕、邊備未飭,皆為急務,宜加之意。」槐等奏:「敢不竭心盡力,仰報擢用之意?但乍當事任,典故未熟,望陛下明賜訓曉。」上曰:「然。朕有區處未盡,卿亦毋隱。」以徐清叟為資政殿大學士、提舉隆興府玉隆萬壽宮。

  庚午,上諭輔臣:「三邊之事,卿等宜及時區處。」槐等奏:「首當以如此勉諭諸閫。」上曰:「閫外之寄,廟堂只當擇人,豈可遙制?」槐奏:「前日之病正坐此。」

  丙子,以鄭性之薨,輟視朝。

  辛巳,上諭輔臣:「今日邊頭多事,卿可與諸閫開心用情,勉其留意備禦。」槐等奏:「已作書示此意。其他機括所系,卻容隨事區處。」

  戊子,上曰:「紀綱法度,須當謹守,以革弊例。朝士遷除,各守滿歲之法。如先朝臣寮奏請遷轉格式,可討論以聞。」槐等奏:「此法固可革躁進之風,但拔擢人材,又不可拘此。」上然之。都省言:「兩淮制臣賈似道調遣兵將,攻剿舊海賊兵,生擒偽元帥宋贄,俘獲尤眾。」詔獎之。

  辛卯,以應繇薨,輟視朝。

  ◇

  九月乙未,上諭輔臣:「昨日繳進黎州報,雲南果有幹兵。」槐奏:「今日之事,惟當選將擇守,積粟練兵,以為備禦計。」

  丁酉,上曰:「軍政所當講明諸州禁軍不許差借法也,宜嚴戒之。」槐等奏:「當先拘令教閱,精加選擇,以備緩急之用。仍嚴占借之禁。」上然之。

  己亥,上諭輔臣:「銓法不可不申嚴。」槐等奏:「但用法不用例,自然無弊。」

  庚子,上諭輔臣:「近日施行,內侍何鬱,豈可複留?合與勒停。」槐等奏:「聖斷如此,不惟可以戢奸,亦可以服中外心。」上曰:「監司、守令當思所以激勵之,則人知所勸。」槐奏:「敢不奉承聖訓。」

  丙午,上曰:「近觀臣寮奏疏雲:事當謀之大臣。朕未嘗不與卿等謀,如有未當,且許執奏,卿等亦可自相資益。」槐奏:「儻有愚忠,奚敢有隱?」元鳳奏:「臣等雖不敢立異,亦不敢苟同。」上然之。

  庚戌,詔:「淮哨在境,邊防正嚴,沿江副閫,豈容久虛?已差厲文翁,可趨之任。」

  壬子,上諭輔臣:「趙葵二劄言邊事不苟。」槐等奏:「今日事勢,不可以安危論,直當以存亡論,亦不須如此憂懼。然必內外協心圖之,如范蠡、大夫種分任國事可也。」

  甲寅,以陳顯伯兼資善堂翊善,皮龍榮兼贊讀。

  乙卯,上曰:「楮幣何以救之?」槐奏:「以臨安府酒稅專收破會,解發朝廷,逐旋焚毀,官司既可通融,民間自然減落。」上然之,曰:「朝廷以為重,則人自厚信。」榮文恭王府改講《語》、《孟》。

  庚申,上諭輔臣:「連日雨寒,恐妨收刈。今得晴,可喜。」槐奏:「陛下拳拳農事如此,天意必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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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月庚午,詔撥封樁庫會子一十三萬犒殿步司教閱精勇軍,其衣裝、器具,悉從官給。

  甲戌,上諭輔臣:「邊郡闕守,宜早選補。若未知其人,則令堂審。」槐奏:「審而後差,尤見公選之意。」

  癸未,詔永蠲紹興府和買絹。

  ◇

  十一月乙未,皮龍榮進對,奏畢,上詳及資善事。龍榮奏:「忠王天資過人,若無他嗜好,倍加保養,尤為有益。儒臣盡職分於外,望陛下以身教之於內。」上曰:「更須留意。」

  壬寅,董槐奏:「昨日繳進步司養馬人姓名,偶有不避禦舊名一字者,軍司固所當懲,臣等亦不勝悚懼。」上曰:「臨文不避,只令更名足矣。」

  甲辰,上諭輔臣:「思、播當嚴為備。」槐等奏:「已力諭宣、制兩司,令結其心,助其力,為表裡備禦之計。」

  丙辰,上諭輔臣:「今邊備為急,當五日不討論某將當擇、某兵當調、某處當屯、某財當理,如救頭目可也。」槐等奏:「此皆臣等所當究心。上勞聖慮如此,敢不惜日力以圖之。」

  ◇

  十二月戊寅,上諭輔臣:「斡腹之傳已久,今歲措置才有頭緒,施、黔一路亦是要害,合為之防。」槐等奏:「向日所言施、黔、珍、南平四郡置一副帥屯兵守險,正謂是也。」

  庚辰,上諭輔臣:「朕夜來反覆思之,當選一猛將,提萬兵于施、黔以上,為控扼計。前言雲拱如何?」槐等奏:「雲拱亦肯任事。如南平據險置司,則沅、靖可無透漏之虞。須先措置調兵方可。」上曰:「可與淮西科五千人,仍度何所屯駐、何所給餉,即令理會可也。」

  甲午,上諭輔臣:「蜀報敵勢頗重,間雖小捷,未聞有敢與一戰者。宜大明賞罰,以激勸之。」槐等奏:「當明立賞格行下。」

  丙戌,上諭輔臣:「制敵以兵為急,養兵以財為先。今調遣方殷,理財不可緩。已諭令曾穎茂、崇潔任責,可更資之。」

  丁亥,上諭輔臣:「朝士有蜀人曉邊事者,可令條具備禦之策參考而用。」

  戊子,雪。董槐奏:「陛下懋德積忱,上通于天,瑞雪應時,固遺蝗入地、宿麥連雲之證。今西事未寧,將士暴露,乞免表賀賜宴。」從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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