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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理宗嘉熙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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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酉嘉熙元年 正月癸醜朔,禦大慶殿受朝賀。免天基節上壽大宴。 甲寅,初置財用司,詔京西、湖北制置使副給犒沿邊戰士有差。 丁巳,天基節,群臣表賀。是夕,雷。 戊午,喬行簡乞免賜文臣宴以答天戒,從之。 丙寅,詔以淮襄避地流民饑寒可念,令沿江諸郡委官賑濟之。 ◇ 二月癸未朔,詔禮部貢舉。以鄭性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,禮部尚書鄒應龍為端明殿學士、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,左諫議大夫李宗勉為端明殿學士、同簽書樞密院事。 甲申,李鳴複罷,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。 乙酉,葛洪薨。 癸巳,詔故參知政事宣繒贈太師,諡忠靖。子璧服闋日與職事官,以嘗預定策元勳。又詔:「繒寶慶初元所進朕即位事始,悉本先帝遺訓,可宣付史館。」 丁酉,諸王宮大小學校教授壬辰應進對,言:「蜀中宣制並建,陛下曾考訂否?」上問以舊例,奏雲:「乾道初,虞允文以同知樞密為四川宣撫,時汪應辰歸班。開禧間,安丙在沔州,楊輔為成都制置,旋即召還。今李埴宣撫在內,楊恢制置在外,號令未免牽制。」上曰:「適與輔臣言,令楊恢參替安撫矣。」奏雲:「聖算及此,全蜀之幸!」 己亥,屯田郎官王萬進對,上曰:「卿是淮人,熟知邊事。」奏雲:「臣非知兵。陸贄有言:兵法無他,人情而已。但以人情區處,即是兵法。」上問其說,奏雲:「一和字沮眾誤國。」上曰:「和亦不可廢。」奏雲:「若專立為題則不可,要當立為戰守規模。」 癸卯,詔以朱熹所著《通鑒綱目》送國子監刊進。 甲辰,知慶元府趙與籌、知平江府王遂、知建甯府姚瑤、知常州何處信各以秤提會子進一秩。 ◇ 三月壬子朔,詔曰:「朕更化厲精,視民如子,固封守以康四海,期臻保定之功;修文德以求遠人,每切綏懷之念。然內治之尚闕,致外患之未平。京襄既被於創殘,淮蜀重遭于侵擾,道路流離之眾慘不聊生,室廬焚毀之餘茫無所托,骨肉罹其荼毒,丁壯困於轉輸。嗟汝何辜,由吾不德!幸天人猶助於信順,將帥悉力以捍防,雖烽燧之甫停,奈瘡痍之未複。肆頒渙號,用慰群情。發粟以賑貧,蠲租而責己。血戰之士,當議優思;死事之家,盍加恤典。或乘時而嘯聚,或失律而逋逃,鹹與惟新,同歸於治。」 丙辰,詔別之傑募二萬人屯公安、峽,許晟大募三千人屯嶽州,其廩給等費,所合科撥,條具以聞。 己未,戶部侍郎兼權兵部尚書、知臨安府趙與歡奏:「端平以來,陛下明詔:侍從、台諫各舉文武小大之臣。應詔者不謂不多,其間豈無魁傑奇偉之才?欲望陛下申命大臣,集侍從、台諫於都省,以前所薦員僉謀公選,量才授任,不必拘以資格。若夫內之宰執、侍從、三衙、環尹,外之列屯將帥,又擇其才望之相上下者,儲之以備緩急,若費禕之繼諸葛亮,劉澭之代高崇文,庶無乏才之歎。」從之。 ◇ 四月壬辰,以皇弟保康軍承宣使貴謙為保康軍節度使,皇弟武康軍承使、提舉佑神觀與芮為武康軍節度使、提舉萬壽觀。 壬辰,校書郎劉漢弼進對,奏雲:「荊襄制閫,當在江陵。」上問收復襄陽,奏雲:「制使若在江陵,則事權重,收復尚可圖也。」上然之。 甲申,左司諫曹豳奏:「陛下以方面付三閫,而和戰之議私自矛盾,憂未艾也。史嵩之在淮西用清野之說,敵未至而民先罹其禍;用撒花之說,民欲戰而禁其不得生,蓋以和誤國也。趙葵在淮東,定遠之破,近在鄰境,六合之破,政在屬部,葵乃閉城自守,不出一兵援之,是畏怯以辱國也。陳韡在金陵曠口之衂,天殆少警之,而議者乃謂韃兵之難當,非盜賊之易制。今宜責嵩之以收復襄陽,為江陵捍蔽,經理上流,為下流堤防;葵則結鄰閫以禦哨騎,備舟師以防海道;韡則以沿江並領淮西,以安淮東,若秋冬可以遏敵,乃為報效。」上然之。 ◇ 五月辛未,春,流星出左角,大如太白。 壬申,行都大火。 癸酉,詔蠲臨安府城內外征一月,仍核焚室之數上於朝,議行賑贍。其救焚將佐,優與遷秩。有傷沒者,厚恤之如軍功。諸禁衛營柵之遭毀者,下所隸措置,毋令暴露。」 甲戌,詔避正殿,減常膳。主管殿前司韓昱、馬步軍司田慶宗、知臨安府趙與歡並上章俟罪,詔釋之。 丙子,出內庫緡錢二十萬給被災之家。熒惑犯太微垣上將星。 辛巳,詔曰:「朕應天以實,每懷嚴恭寅畏之思;視民如傷,敢替撫奄矜憐之意。雖夙夜靡遑於安逸,而精神莫致於感通。外焉多壘之未平,內則群生之寡遂。豈期京邑闤闠之地,複延融風鬱攸之災,稚耋震驚,奔馳靡定,室廬焚毀,蕩析離居,痛貫予心,禍非汝咎。不明不類,皆由朕德之愆;何飾何修,可逭上天之譴?減膳徹樂,發粟散財,已曲示於哀矜,恐未蘇於凋瘵。求民之瘼,尤當公聽以並觀;悉意以陳,尚賴直言而極諫。共圖弭,永底輯寧。」 辛巳,趙與歡奏乞竄削,詔貶秩一等。 ◇ 六月壬辰,喬行簡等以輔政無狀,乞罷免。 甲午,詔以盛暑,錄臨安府系囚,當所不原者俟約法,餘隨輕重裁決。大理寺、三衙、二赤縣亦如之。著為令。 乙未,太白、填星合于井。 丙午,御筆:「新知黃州、淮西安撫李壽朋被命已三閱月,不即便道之官,乃還家安坐。秋防在近,不知體國。人皆若此,緩急何賴?可奪三官、建昌軍居住。」詔:「朕欲建內小學,令宗司選宗子十歲以下資質之美者以聞。」 ◇ 七月已未,詔淮西制參李曾伯等十一人各進秩一等,以去冬棄國諸兵犯合淝浮光,遣援者有勞故也。 ◇ 八月甲申,追封太師、秦國公趙汝愚為福王。 癸巳,以李鳴複參知政事,李宗勉僉書樞密院事。 ◇ 九月壬子,刑部侍郎兼侍講李大同奏:「陛下念祖宗付託之重,肆頒御筆,令宗司參酌彝典,建置內學,選育宗賢。臣謂取之屬籍,必其家庭之習尚、父兄之教詔薰然有和平之氣,藹然有禮義之風。師保之官,所以養成其器業,必耆德靖重,有可象之儀;經學通貫,有開明之益。若宮嬪之為保姆,內臣之為承直,亦必年齒老成稟資純厚之人。蓋內學之建,非王邸講授比,當置教授三四員,日輪一人,晨入暮出,不許無故輟講,庶宗賢與正人居而德性成矣。」從之。淳祐二年六月丁巳,詔建內小學,置教授二員,選宗室子俾就學。 戊午,太常丞兼金部郎官陳燁進對曰:「內學教導之職,當重其選。」上曰:「難其人。」燁奏:「師儒之官,不但講誦,當隨事規益,養成德器。」 ◇ 八月辛未,詔小學開講。 庚午,詔令淮東制置使趙葵計度邊事已,措置奏聞。 ◇ 十月乙巳,經筵講讀《三朝寶訓》終篇,詔宣付史館,賜輔臣宴于秘書省。 ◇ 十一月丙辰,詔湖南帥臣趙師恕進兩秩,以平衡州酃縣寇故也。 甲子,樞密副都承旨趙以夫直前奏雲:「臣嘗曆考《春秋》與歷代志紀,日食為咎,食淺者禍淺,食深者禍深,大要在修德政以弭之。乃季冬朔日,曆家預言日食將既。夫日食,猶曰古所有之異也。然日與金、木、水、火四星俱纏於鬥,食將既則四星俱見。又曰日中見鬥,此則古之所無之異也。鬥分屬吳,禍福有歸。伏惟陛下亟側身而修行,則太陽當為之不虧。不然果如占者言,咎已著明,禍必隨應。宗社事重,生靈事重,可不念哉?」上從之。 丙寅,詔權免明年正旦朝會。 辛未,御筆:「太史豫言嘉平月朔當有日食。星聚之失,朕當損膳避朝,庶圖銷弭。其令有司檢會故實以聞,仍令學士院降詔。」 乙亥,詔曰:「朕懋厥德,斯全財成輔相之宜;謫見於天,當謹寅畏嚴恭之念。朕自慚涼菲,適值艱虞,外焉疆埸之未寧,內則政事之多闕。日食星聚,既垂儆戒之機;夕慮朝思,期盡感通之實。避殿減膳,正事飭躬,謂有過在於一人,尚賴交修之益,而推恩足保四海,盍頒肆赦之書?庶幾和氣之致祥,自格乾文之順軌。與爾有眾,永孚於休。」 ◇ 十二月戊寅朔,日有食之。 庚辰,禦正殿,詔曰:「季冬之朔,日食星聚,皇天示戒,朕心惕然。雖值雲霧,益當修省。其令百官勿稱賀,仍宣付史館。」 丁酉,詔嘉熙三年放行士人混補,令于逐路漕司引試。 己亥,詔曰:「朕念淮蜀未靖,民不聊生,將士乘邊,戰攻良苦。其天基節上壽、大宴並免,以副朕顧憂之意。」 壬寅,詔衡州置雄楚軍五百人。 丙午,出豐儲倉米一十萬石,賑贍臨安府貧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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