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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甯宗嘉泰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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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酉嘉泰元年 春正月戊午,申嚴福建科鹽之禁。 壬戌,謝深甫等薦士三十有五人。詔集記中書,以待選擇。 丁卯,禁路鈐按閱受饋及招軍,違者置諸法。 戊辰,雪。 庚午,以葛邲配享光宗廟庭,賜諡文定。 乙亥,雪。 ◇ 二月戊子,詔諸州訪求明曆之士。 壬辰,開資善堂。左司郎中閭丘泳為金主報謝使,右屯衛將軍李言副之。泳尋不行,以起居舍人俞烈代之。 癸巳,監察禦史施康年奏少傅、觀文殿大學士致仕益國公周必大首倡偽徒,私植黨與。又言:「偽學之徒,餘孽未能盡革。願於聽言用人之際,防微杜漸。」制以周必大降充少保,依舊職致仕。先是,呂祖泰上書,既配欽州。至是,監察禦史林案亦言偽習之成,造端自必大,宜加絀削,故有是命。自朱熹獲罪,黨禁益嘩,稍稱善類,斥逐無遺,至薦舉考校,皆為厲禁,奸貪狼藉、暴慢恣肆之流紛紛並起,填塞要途。士知務修飭守廉隅者,例取姍侮,或及於禍;一時從遊特立不顧者屏伏丘壑;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師,過門不入,甚至變易衣冠,狎遊市肆,以自別其非黨。熹講道于竹林精舍不為輟。時多勸熹以謝絕生徒、儉德避難者,熹笑而不答。與學者黃幹書曰:「前此嘗患來學之徒真偽難辨,今卻得朝廷如此大開爐韝,鍛煉一番,一等混淆夾雜之流,不須大段,比磨勘辨而自無所遁其情矣。」先是,有新某州教授余嚞者上書正府乞斬熹,右丞相謝深甫語人曰:「彼何罪?」暨熹既歿,言者猶不能已。蓋侂胄用事以來,一等小人知素不齒於名教,懼一旦善類複用而己斥;於是橫身以任其責,京鏜、何澹、劉德秀、胡紘四人,實專主偽學之禁,為韓侂胄斥逐異己者,群小附之,牢不可破,天下目此四人為魁憸雲。修光宗皇帝實錄。 乙未,續修《吏部七司法》。 辛醜,雨土。言者請四川制置司遇類省試年分,仿禮部附試學官,許有出身人具所業赴制置司陳乞,委有出身通判或教授看詳。蜀人試教官自此始。 ◇ 三月丙寅,雨雹。 戊辰,複雨雹。頒《慶元寬恤詔令》、《役法撮要》。 己巳,雨雹。 戊寅,臨安府大火。是春,和州防禦使使薑特立為甯遠軍節度使。 ◇ 夏四月辛巳,火乃滅。詔兩浙轉運司、臨安府上所焚民居之數於朝,厚加賑恤,死者給錢瘞之。右丞相謝深甫等以輔政無狀致天譴請罷,不許。 壬午,詔曰:「朕以眇躬,獲奉宗廟。不明不敏,無以上承天心,下育萬姓。乃者釁咎之延,閔凶薦集,嬛嬛在疚,夙夜震皇。今者謫見天地,京城大火,百萬生聚,顛踣號呼,無所歸命。夫天生燕民,付予司牧,顧朕德薄,言動差失,刑政繆籃,赫然威怒,宜譴朕躬,元元何辜?害至此極,朕方戰慄齋敕,哀籲於上帝。二三大臣,視吾百姓艱厄,有可以全活之者,公上之須,廩庾之積,捐以與民,一無所愛,庶幾安集,慰朕慘怛之意。」詔樞密院核禁衛班直及諸軍營柵遭焚之數來上。 癸巳,避殿減膳。 甲申,命臨安府守臣察奸民縱火者,以軍法治之。內出錢十六萬三千余緡、米六萬五千余石賑給焚毀死亡之家。 辛卯,四川制置司言龍州蕃部寇邊,遣官軍討之。詔曰:「風俗侈靡,日甚一日,服食器用,無複等威。今被焚之餘,其令官民營造屋室,一遵制度,務從簡樸,銷金鋪翠,無得服用。今以宮中所有,焚之通衢,中外士庶,令有司嚴立禁防,貴近之家,尤當遵奉,苟違斯令,必罰無赦。」 丁酉,禦殿複膳。 戊戌,以潛邸為開元宮。 丙午,詔文武臣毋得授寓居州任上務官,著為令。 ◇ 五月戊辰,以旱禱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。詔大理、三衙,臨安府、兩浙州縣決系囚。 癸亥,釋諸路杖以下囚,除茶鹽賞錢。 丁卯,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十有六條。 乙亥,監太平惠民局夏允中請用文彥博故事,以韓侂胄平章軍國重事。侂胄上疏請致仕,略曰:「臣家本業儒,遭逢聖世,繇臣曾祖先臣琦、伯祖先臣忠彥踵登科第,接武丞輔,暨於臣先大父先臣嘉彥,蒙神宗皇帝最先世舊勳,俾之尚主,自茲派流右列。逮至臣不能自奮,濫叨世賞。陛下龍飛之日,面奉憲聖慈烈皇后聖旨,俾朝夕仰裨初政。臣深惟綿薄,不足以副使令。忽聞局務官有劄子納廟堂及台諫,乃引文彥博故事,肆為狂妄之說,臣聞之駭汗如雨。斯人固不足責,而臣之出處,豈容不明?伏望特降睿旨,許臣守本官致仕,以全愚分。」上批其奏曰:「卿輔翊初政,累歲于茲,忠誠備殫,勳績益茂。朕方得所倚賴,豈容遠嫌,力求休佚?其體至懷,勿複有請。」於是允中遂坐免,仍令臨安府押出國門。 丙子,雨。 丁醜,雨雹。 ◇ 六月辛巳,遣禮部侍郎陳宗召賀金主生辰。 丙午,太白經天。 ◇ 秋七月己卯,知樞密院事何澹罷。澹與京鏜、劉德秀、胡紘四人實主偽學之禁,群憸附之,凡韓侂胄所以斥逐異己者,則四人之為也。慶元五年二月,紘罷吏部侍郎,七月,德秀自吏部尚書出知婺州,六年八月,鏜以左相薨於位,至是澹複罷,正魁憸盡去,侂胄亦厭前事,欲稍示更改,以消釋中外意。時亦有勸其開黨禁以杜他日報復之禍者,侂胄以為然。 丁巳,以旱,複禱於天地、宗廟、社稷。 壬戌,釋大理、三衙、臨安府及諸路闕雨州縣杖以下囚。 癸亥,雨雹。 甲子,簽書樞密院事陳自強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,右諫議大夫張釜簽書樞密院事。 乙丑,賜龔頤正出身,命修孝宗、光宗實錄。頤正,和州布衣也,本名敦頤,元祐党人原之曾孫。國朝高宗實錄,慶元、嘉泰間京鏜、謝深甫為相時所上;孝宗、光宗實錄,嘉泰二年,詔寶文閣學士傅伯壽、直華文閣陸游同修。敦頤嘗著《符祐本末》、《黨籍列傳》等書數百卷。淳熙末,洪邁領史院,奏官之,朝廷以其有史學,至是賜出身,除實錄院檢討官,蓋付以史事。未幾而敦頤卒,乃外召傅、陸還朝。孝錄比他錄尤疏駁,敦頤後以光宗諱改名雲。 丁卯,複賑被火貧民。已卯,吳曦為興州都統制兼知興州。吳氏世職西陲,威行四蜀,列聖皆留其子孫於中朝,所以為慮者甚遠。曦久蓄歸蜀之志,朝廷不許。韓侂胄欲握兵權,遂遣曦還蜀,為諸軍都統制。開邊之禍始此。 ◇ 八月己卯,減奏薦恩。 甲申,簽書樞密院事張釜罷參知政事,陳自強兼知樞密院事,給事中張岩參知政事,右諫議大夫程松同知樞密院事。松,池州人,知錢塘縣時,韓侂胄有愛姬小故而出,松聞之,亟賂牙儈以八百千市之,至則盛供張,舍之中堂,夫婦上食,事之甚謹。姬皇恐莫知所為。居數日,侂胄意解,複召之,則知為所取,大怒。松亟上謁曰:「頃聞有郡守赴闕者欲得斯人,帷遠方小吏不識事體,他日有誤鈞顏。某忝為赤縣,職所當為,故為王取之耳。」侂冑意少解。姬既再入,侂胄尚未平,姬具言松所以謹待之禮,侂胄大喜,即日躐除太府寺丞,後兩旬,遷監察禦史,逾年擢右正言,數月遷右諫議大夫。既而滿歲未遷,殊怏怏,乃市一妾獻之,名松壽。侂胄遣問之曰:「奈何與大諫同名?」答曰:「欲使此賤姓名常達鈞聽耳。」侂胄憐之,遂有執政之除,距留妾恰三年。其後帥蜀貶官,責詞有「處虧穢而不羞,莫汝為甚」之句,蓋謂是也。 丙戌,複詔侍從、台諫、兩省集議沿江八州行鐵錢利害。 ◇ 九月辛亥,遣朝臣二人決浙西圍田。 己未,雨土。 辛未,遣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林桷賀金主正旦。 甲戌,令禮部纂集孝宗一朝典禮。 ◇ 冬十月甲申,詔瑞慶節諸道毋入貢。 丙戌,起居郎王容請以韓侂胄敷陳宗廟大計事蹟付史館,許之。 甲午,金主遣左徽使徒單懷忠、秘書少監李楊來賀瑞慶節。 甲辰,編光宗皇帝禦集。 ◇ 十一月庚申,漳州民舊輸黃河鐵纜錢。 丙寅,太白晝見。 ◇ 十二月己卯,太白經天。 庚寅,複免臨安府民身丁錢三年。 辛醜,雨土。 癸卯,金主遣兵部尚書紇石烈真、禮部郎中孫複來賀明年正旦。是歲,浙西、江東、兩淮、利州路旱,賑之,仍蠲其賦。真裡富國獻訓象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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