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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紹興二十二年


  壬申紹興二十二年

  春正月己亥,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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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月壬午,詔建祚德廟于臨安府,尋進封程嬰為強濟公,公孫杵臼為英略公,韓厥為啟佑公,升為中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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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丁酉,右承務郎王之奇、之荀並特除名,之奇送梅州,之荀追所有官,送容州,並編管。二人皆庶之子。上因言庶為人凶悖,深沮休兵之議,幾誤國事。

  壬寅,提舉台州崇道觀葉三省落職、筠州居住,監臨安府作院王遠除名、高州編管。先是,三省嘗與趙鼎、王庶通書,力詆休兵之議。明州進士陳燾得其真跡並遠遺三省猶子書上之。詔送大理。上曰:「此不可不懲,庶後來者知畏。」乃有是命。

  己酉,秦檜曰:「今內外無事,所乏者循吏爾。」上曰:「然。守令非人,不可不治。若置而不問,則全無忌憚矣。」上又曰:「錢谷大計,亦要戶部得人。朕觀徽宗朝,戶部之職,多自發運、轉運使擢用,蓋以經歷民事,諳練財賦故也。」

  癸亥,宰執進呈大理寺主簿丁仲京面對劄子,論遠方州縣預借人戶稅租,有借及一二年者,其間複以本色紐折見錢,價又倍之。輸納稍緩,加以嚴刑。上曰:「此多是州郡妄用,若撙節,不至如此。可申嚴行下。如違,令監司按劾,禦史台彈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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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己巳,司農寺主簿盛師文面對,論頃嘗指揮州縣貧乏之家生男女不能贍養者,每人支錢四千,後改支義倉米一碩。然近如臨安市井窮民,未聞有得斗米千錢者,況於鄉村與夫窮僻鎮聚?望申嚴舊令,戒以舉行。從之。

  丙子,簽書樞密院事巫伋罷。伋與秦檜居同鄉,一日,檜在都堂偶問伋雲:「裡中有何新事?」伋不敢對,徐雲:「近有一術士自鄉里來,頗能論命。」檜色變,謂及曰:「是人言公何日拜相?」伋皇恐而罷。章廈聞之,即劾伋陰懷異意,以搖國是。林大鼐亦奏伋黷貨營私,於是並遷二人,而伋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。

  辛巳,拜廈為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《講義》曰:巫伋術士之對,蓋恐輒及時事,以觸檜之怒,故舉泛然不切之事,聊以塞責雲爾。而檜勃然變色,遽嗾使言路逐之,惟恐他人攘已之位。雖檜之猜狠忌克不近人情,然亦可以為依阿取容、諂事權貴者之戒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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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辛醜,右諫議大夫林大鼐言:「比來遐方多有健訟之人,州縣、漕憲未結絕,則伸冤于部、于台、於省,官司必與之移送重定,外方往往觀望,為之變易曲直。欲今後所訟,曾經結絕官司,須具情與法敘述,定奪因依,謂之斷由,人給一本。厥有番異,仰繳所給斷由於狀首,不然不受理,使官司得以參照批判。將來事符前斷,即痛與懲治,亦無訟之一策也。」從之。襄陽大水,平地丈五尺。漢水冒城而入,知府事榮薿乘桴得免。容州奏野蠶成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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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戊子,上謂大臣曰:「檢、鼓兩院近日絕少論利害文字,恐有阻節。可下所屬檢察。」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以母憂去。先是,秦檜嘗諭誠之曰:「事有所聞,可以片紙見諭。」蓋檜方用告訐以擢人材。誠之不領其意,以此頗忤檜。左朝散郎張九成時謫居南安軍,或問九成曰:「近日士大夫氣殊不振,曾無一言及天下事者,豈皆無人材邪?」九成曰:「大抵人才,在上之人作成。若摧折之,則此氣亦索。有道之士不任其事,安肯自辱哉?秦公方斥異己,大起告訐,此其勢欲殺賢者,然未必不反激人之言,子姑俟之。」知瀘州馮楫卒,楫以傅會和議,故為秦檜所厚,帥本路者凡八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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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甲辰,將作監主簿孫祖壽麵對,言:「祖宗格法,尤重親民之官。近歲格應薦舉者,既未必能一一知人,而生弊日滋,遂有逾越舉員之數,重發奏牘,以掠虛惠。其被舉者,往往爭先到部,密賂胥吏,放散舉主,以絕後至。甚至於昧其所知,公納厚賄,使守節寒士甘心遐遺,其違聖化、敗士風也明矣。欲望申飭有司,增重法令,有犯必行。」詔刑部申嚴行其受賂一節,立法申尚書省。其後本部請以受所監臨財物論,著為令。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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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丁亥,提舉台州崇道觀趙子彥卒,於是恩平郡王璩以憂去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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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丁卯,左朝奉郎周楙言:「前任知蘄州,從士民之請修復河堤,以捍水勢。工費已具,望委州縣就農隙興役。」上可其請,因謂大臣曰:「不獨蘄州,凡沿淮有當備水患去處,悉令漕臣同守臣措置。」

  己酉,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宋朴為侍御史。樸甫受命,即劾簽書樞密院事章廈。詔廈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。

  乙卯,致仕劉一止上《中興聖德詩》,擢敷文閣待制。

  冬十丹甲戌,禦史中丞宋樸簽書樞密院事。樸自撫州學官召還,甫逾年而執政。

  庚辰,詔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、昌化軍安置李光依已降指揮,永不檢舉;知台州蕭振池州居住;從政郎楊煒特貸命,追毀出身,送萬安軍編管。初,光既參大政,煒以朝廷和議為非,作書欲獻光。先見振,言其意,光不答。及是振知台州,煒為黃岩令,政頗有聲,振遂薦煒改秩,又移書浙東提刑秦昌時同薦之。昌時,檜猶子也,不許。煒在官,鋤治兇惡無所貸。俄縣吏得煒書有詆檜語,昌時聞於朝,詔送大理寺,仍大索煒家,得所草萬言書,語益切。煒具伏。刑寺奏煒當死。上特宥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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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辛醜,知常州錢周材獻《紹興聖德詩》。詔周材充集英殿修撰。

  癸卯,左朝奉郎淩景夏知筠州。景夏在館士,與秦檜異論,閒居凡十餘年。

  戊申,合祀天地於南郊,赦天下。

  丁巳,太府卿兼權戶部侍郎徐宗說權尚書戶部侍郎。宗說頗有心計,吏不能欺。然附秦檜,以至從官。常為檜營田產,時人目宗說為莊客。

  戊午,知建康府楊願薨。先是,願守宣城,其表弟王炎調蘄水令,往見之。醉中偶謂願曰:「昔嘗于呂丞相處得公頃歲所通書,其間頗及秦丞相之短,尚記憶否?」願聞之,色如死灰,自是留炎不得去,始患之。會願移守金陵,燕監司大合樂,守卒皆怠,炎即青溪得客舟而去。願覺,既失炎,憂撓成疾,至是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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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,福州舊法:民歲輸錢而受鹽於官。其後不得鹽而輸錢如故,民多私鬻而官亦不問。至是,張宗元知州事,始再榷鹽,犯法者滋多,人不以為便。安撫司屬官胡憲上書于宗元,告以為政大體。宗元不悅。久之,憲請嶽祠而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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