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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紹興十七年


  丁卯紹興十七年

  春正月乙卯,手詔曰:「朕惟軍興二十餘年,黎元騷動,故力圖罷兵,以冀休息。今疆埸無虞,流徙有歸,四境之內,舉獲安堵,朕心庶幾焉,尚慮監司、郡守不能深體朕意,致或刻削苛細,進獻羨餘,失朕愛民本旨。自今敢有違戾,仰禦史台彈劾。監司各許互察部內,犯而失按,必與並坐。佈告中外,鹹體朕意。」左朝議大夫李椿年權尚書戶部侍郎,專一措置經界。椿年以憂去,有司因稍罷其所施行者。及是椿年免喪還朝,複言:「兩浙經界已畢者四十縣,其未行處,若止令人戶結甲,慮形勢之家尚有欺隱。乞且依舊圖造簿,本所差官核實,若先了而民無爭訟,則申朝廷推賞;如守令慢而不職,奏劾取旨。」從之。

  己醜,詔近免稅米,而所過尚攸力勝錢,其除之,其餘稅則並與裁減。上因言:「薪面亦宜免稅。商旅既通,更平物價,則小民不致失所矣。」

  辛卯,左迪功郎陳介言:國家頒降鄉飲酒儀式,而州郡所行疏數不同。望令三歲科舉之年,行之於庠序。國子監言:欲依介所請。如願每歲舉行者,聽從其便。從之。

  壬辰,簽書樞密院事李若穀參知政事,禦史中丞何若簽書樞密院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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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月辛醜,進呈臨安府減定官私房緡。上曰:「公私須令均一。天下事皆當如此。」

  乙巳,上親祠青帝於東郊,以伏羲、高辛配。普安郡王亞獻,恩平郡王終獻。又祀簡狄、姜嫄於壇下,樂舞如南郊之制。

  辛酉,參知政事李若谷提舉江州太平觀,以禦史中丞汪勃論其不忠不孝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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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丁卯,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御前左軍統制牛皋卒。前一日,都統制田師中大會諸將,皋遇毒而歸,至是卒。或謂秦檜密令師中毒之,聞者莫不歎恨。已巳,上謂秦檜曰:「人材難得,惟在賞罰勸沮。卿可選用所知,若協濟國事,得三五人,即庶僚胥化。其不靖害治者,顯黜勿貸,庶知懲畏。」

  乙亥,簽書樞密院事何若引疾,罷提舉江州太平觀。

  丁醜,知光州鄭紹代還,乞令國子監裒集上即位以來惠民愛物手詔,編類刊印成書,守、令陛辭門謝日,人賜一秩。從之。

  己卯,翰林學士段拂參知政事。

  乙酉,太師、尚書左僕射、魏國公秦檜以郊恩徙封益國公。

  戊子,太傅、醴泉觀使、清河郡王張俊移節靖江甯武靖海軍,太傅、醴泉觀使、咸安郡王韓世忠移節鎮南武安寧國軍。

  辛卯,上曰:「士大夫有專于為己而不肯任事者,但當與之祿食,使不失所而已。」金人與蒙國始和,歲遺牛羊米豆綿絹之屬甚厚,於是蒙王熬羅孛極烈自稱祖元皇帝,改元天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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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丙申,減諸路免行錢三分之一。

  己亥,禦史中丞汪勃簽書樞密院事。

  辛醜,右正言巫伋兼崇政殿說書。自秦熺兼侍讀,每除言路,必與經筵,朝廷動息,台諫常與之相表裡焉。

  庚戌,上謂秦檜曰:「近覽吳適所進《大衍圖》,辨證《易》中差誤。卿當審詢其人,當處以庠序之職。」

  丙辰,製造御前軍器所監造官馬元益特勒停,送桂陽監編管。元益上疏乞出兵,秦檜奏其語言狂妄,擬編置。上曰:「真宗皇帝澶淵之盟,虜人百年不犯邊塞。今者和議,人多異論,朕不曉所謂,止是不恤國事耳。若無賞罰,望其為國實難。自今用人,宜求靖共之操,如其不然,在朝廷者與之外任,外任者置之閒散,閒散而又不靖者,加以責罰,庶幾勸懲不至專力身計。賞罰既行數年後,可望風俗丕變矣。」

  己未,詔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、吉陽軍安置趙鼎遇赦,永不檢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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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乙丑,雨雹。

  己巳,提舉江州太平觀洪皓責授濠州團練使、英州安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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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丙申,上謂秦檜曰:「雨澤稍頻,細民不易。」檜曰:「前日蒙宣問常、潤、江南闕雨,臣弟棣赴宜州新任,近得本州申報,雨已沾足。」上曰:「此時多雨,陂塘有所豬蓄,秋或旱乾,可備灌溉,農夫有豐稔之望,甚可喜也。」

  戊申,太學博士王之望面對:「舉人程文所純用本朝人文集數百言,或作歌頌,及用佛書全句,舊式皆不考,建炎悉從刪去,故多犯者。望申嚴行下。」從之。

  乙卯,宰執進呈殿前司游奕軍統製成閔招降到福建賊徒等第補官。上曰:「銷弭盜賊,當為遠慮。若但招安補授,恐此輩以嘯聚為得計,是啟其力寇之心。今已招到,且依所乞。可劄下諸路,日後不許招安。」

  戊午,普安郡王瑗徙常德軍節度使,恩平郡王璩徙武康軍節度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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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戊辰,添差通判遠州劉伯英提舉荊湖南路常平茶鹽公事。伯英為檜所善,在湖南創造宅堂,至飾以塗金,衙前盜用官課者,皆納其女而釋之,人不敢問。已巳,大府少卿趙不棄自蜀中還,入對。上謂秦檜曰:「不棄必深知四川財賦,計今調度給足,則軍興以來,凡所科敷,並可蠲罷。朕所以休兵講和,蓋為蘇民力耳。如其不然,殊失本意。」

  壬申,知荊南府劉錡提舉江州太平觀。錡鎮江陵凡六年。

  癸酉,敕令所奏諸遭喪應解官而臨時竄名軍中規免執喪者徒三年,所屬知情而為申請起複者減二等。先是,上數諭大臣,以為有傷風教。至是立法。徽猷直學士、左奉議郎胡寅引疾告老,詔遷一官,仍舊職致仕。

  庚辰,詔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令赴行在奏事,知成都府李璆權四川宣撫司職事。秦檜不樂剛中,剛中頗覺之,私謂人曰:「孤危之跡,獨賴上知之耳。」檜聞愈怒。剛中在蜀六年,事或專行,其服用往往逾制。趙不棄還朝,頗文致其事,故剛中遽罷。

  癸未,詔李璆、符行中同共參酌措置減放四川科敷錢物。

  乙酉,李觀民知濠州代還入見,言:「陛下信任一德之臣,修講鄰好,力偃戎兵,而民免於塗炭者,七年於茲。頻歲有秋,人皆樂業。伏願戒傷邊臣,毋致少有生事,庶幾仰承德意之萬一。」從之。

  丙戌,秦檜奏以謝尋知潮州,上曰:「凡除郡守,莫須到堂否?」檜曰:「例須參辭。」上曰:「今既休兵,正以民事為急。卿宜更加詢審,如昏耄無取者,不若只與宮祠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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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癸卯,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卒。鼎在吉陽三年,故吏門人皆不敢通問。廣西經略使張宗元時遣使渡海,以醪米饋之。太師秦檜令本軍月具鼎存亡申尚書省,鼎知之,遣人呼其子汾,謂之曰:「檜必欲殺我。我死,汝曹無患,不爾,誅及一家矣。」乃不食而卒,年六十三。四方人聞之,有泣下者。

  丙辰,詔自今百官應轉運而以病告者,並俟疾愈日上殿。時秦檜惡聞人言,百官當面對者,多稱疾不入。上怪之,故有是命。

  丁巳,秦檜因論及月樁錢。上曰:「卿未還朝時,朱勝非創起月樁,朕每以為非理,屢與宰執言,終未能大有所蠲減。卿可從長措置,庶寬民力。」乃詔諸路監司、郡守將寬剩錢物樁管,每季具數申省,聽候撥充月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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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己巳,減四川科敷虛額錢歲二百八十五萬緡,用宣撫副使鄭剛中、總領官符行中奏也。於是減四川市估錢五分之一、夔路鹽錢六分之一、坊場河渡淨利抽貫稅錢十分之四,又減兩川米腳錢四十二萬緡。時行中得宣撫司降賜庫見樁米一百萬石,乃命行中酌度對糴,分數均減。

  甲戌,直秘閣呂摭除名、梧州編管。秦檜追恨頤浩不已,使台州守臣曾惇求其家陰事,送獄窮治。摭懼罪陽喑,乃以眾證定罪,於是一家破矣。已亥,戶部具到江東西諸州月樁錢二十二萬七千餘緡。上曰:「科敷之類,富者猶不能堪,下戶何所從出?若計諸州羨餘以減月樁,誠寬民力。朕備嘗艱難,知細民闕乏,雖百錢亦不易得,故不欲妄費。或有餘財,即命樁留,以待緩急,庶幾臨時不至失措。」

  丙子,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罷,仍令于鄂州聽旨。

  癸未,執政進呈大理正章燾面對,乞命監司、郡守察縣令之賢否。上曰:「令最親民,不能一一銓擇。不職而後治之,百里已受其弊。有治狀者,當議擢之,庶其知勸,實惠及民矣。」

  丙戌,詔:「江浙見輸折帛錢太高,慮民難出,今綢帛各減價,每匹江南六千、兩浙七千,和買六千五百;綿每兩江南三百、兩浙四百。自明年始。」先一日,秦檜進呈諸路監司、守臣自今所部縣令治狀,顯著者保明聞奏。上曰:「當今正以惠養百姓為先務。」檜曰:「如民間折帛錢太重,理宜蠲減。」上曰:「朕久有此志。祖宗時,每縑價直八百,官司乃以一千和買。民間既免舉債出息,及絲蠶收成之後,並皆樂輸。趙鼎、張浚為相時,乃創折帛之請,令人戶折納見錢,殊為非理。若隨逐路色額減納錢數,非唯可蘇民力,且使知朕所以休兵之意。」至是行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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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辛卯,日有食之,陰雲不見。

  癸卯,詔建太一宮於行在。右正言巫伋論州縣奉行詔條違戾,不稱陛下愛養元元之意,望令以前後詔書編次成冊,置之廳事,常切遵守。翌日,上謂大臣曰:「朕屢降寬恤指揮,而守令不能奉承,安得惠及百姓?可如伋奏,仍令監司按劾,以警慢吏。」

  己未,錢塘縣言龍山院降甘露。詔付史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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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壬戌,上諭大臣曰:「諸郡炎傷,宜令留意檢放,不可苟取一時租稅,致民逃移,難以複業。」

  丙寅,太師、尚書左僕射、提舉詳定一司敕令秦檜上《紹興常平免役敕令格式》四百九十九卷。詔鏤板頒之。

  丁卯,權禮部侍郎周執羔請複賜新及第進士聞喜宴于禮部貢院,從之。自軍興廢此禮,至是乃複。

  丁醜,右正言巫伋言:「選人改官,銓法注知縣,蓋舉詞皆雲『堪充親民任使』。祖宗立法之意,止要為民擇官。而比來改秩,無意作縣,多於堂除,則是與舉詞已相戾矣。望令吏部並注知縣,不惟親民之官得人,亦可革奔競之風。」上曰:「銓曹自有成法,可令遵守。」左奉議郎洪適、右朝散郎通判濠州曾恬並罷。適通判台州,與守臣曾惇不相能;恬少嘗尊事楊時、謝良佐、劉安世、陳瓘,得存心養性之學,及為大宗正丞,秦檜專政,士方求媚,以取要官,而恬自守無所詘。殿中侍御史余堯弼論適奸險強暴得自家傳。恬自謂趙鼎門人,常懷怨望,遂絀之。既而恬又坐擅興工役貶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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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丙申,初賜百官喜雪禦筵于秦檜第。右承議郎劉子暈卒。子暈既奉祠,盡棄人事,獨居一室,意有所得,則筆之于書,四方學者多從之。至是微疾,即入謁家廟,泣別其母,遍以書告決素所與往來者。召其兄子珙,付以家事,指示葬處。與學者講說修身求道之要,作訓戒數百言,彈瑟賦詩,澹然如平日,居兩日而沒。其所著作《聖傳十論》等書,皆行於世。

  癸卯,婺州進士施鍔進《中興頌》、《行都賦》各一首、《紹興雅》十篇,詔永免文解。

  庚戌,都大提舉川秦茶馬監收公事韓球始至成都。自趙開以來,每茶百斤,除其十勿算。球至官,遂盡取園戶加饒之茶增為正額,有一場而增至二十萬斤者。民知輸官不補所得,於是起為私販。球又榷忠、達州茶,即渠、合、廣安軍置場賣引,歲以八萬斤為額,然商人以利薄不通,第以引錢敷民間耳,民甚苦之。

  甲寅,資政殿學士鄭剛中落職,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、桂陽監居住。先是,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再論剛中抗命偃蹇,遲留不行,右正言巫伋複論剛中四罪,故有是命。言者論會稽士大夫家藏野史以謗時政,於是李光家書萬餘卷,其家皆焚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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