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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哲宗元符二年


  己卯元符二年

  春正月,先是,曾布累乞罷,上不許。既複就職,因言:「章惇作相,舉措乖錯,不為人所服,自士大夫至閭巷小人,無不昌言慢罵,刑政失當,致天下論議,如元祐之人罪戾深重者悉已貶竄,其間一言之差,一向搜求,有何窮盡?又如看詳訴理事,臣亦嘗言刑部厘為兩司,一則斷刑,一則雪罪。熙寧得罪之人,亦有曾于元豐中得雪理者,何獨於元祐中一切不許訴雪?事在已往,無可言者,然其緒余尚可闊略,兼趣令結絕。」後數日,遂諭三省,令闊略在下者。而三省批旨但雲「公人、軍人、百姓更不看詳」而已。賜故相王安石宅一區。是月,恩州地震。   ◇

  二月己亥,石豫為監察禦史,從中丞安惇薦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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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丁亥,以時雨稍愆,疏決在京及河南、應天、大名府系囚。

  己醜,詔新除工部員外郎董必送吏部與小處知州。先是,必按衡州孔平仲糶常平違法,就潭州起獄,致死者三人。

  尋又差察訪廣西,所為多刻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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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庚申,孔平仲責授惠州別駕、英州安置。

  戊辰,詔:「朕因閱元祐臣寮所上章疏,得陳次升任監察禦史日一二奏,極其奸邪,附會權臣,詆毀先政,可罷職與遠小監當差遣。」遂添差監全州鹽酒稅。次升之為禦史也,嘗劾章惇,奏入不報。次升自監察禦史遷左司諫首尾凡四年,既罷而惇獨居相位,迄元符末乃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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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,蹇序辰落職,降一官知黃州,以奉使遼國進拜不如儀等事故也。序辰凶慝貫盈,人莫敢動搖之者,一旦逐去,眾論快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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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秋七月,初,籩波斯結既以講朱等四地來,邈川諸酋相繼以求內附。令孫路駐河州,王贍將河州軍兵為先鋒總管,王湣將岷州及熙州軍馬策應,以撫納邈川諸部。是月己未,詔下。

  甲子,師發河州,次安鄉城,贍以先鋒自密章渡過河。

  丙寅,遂克邈川,即日以捷書聞。

  孫路怒贍徑上捷書,不復由帥府,讒間自此作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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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,王贍已收復邈川城。按邈川城系古湟中之地,東北控夏國右廂甘、涼一帶,西接宗哥、青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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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月庚子朔,夏國遣使謝罪,見於崇政殿。

  丁未,詔立賢妃劉氏為皇后。先是,內出皇太后手詔曰:「非此人,其誰可當?」其後皇太后臨朝,以瑤華無辜被廢,迫治元符立後之因。詔蔣之奇進所奉手詔,驗其字畫,乃劉友端所書。之奇簾前奏曰:當時降制用手詔語皆得旨,不謂皇太后不知也。」時章惇專制,納結內侍郝隨以固權寵,劉友端助之,三人凶狡相濟,故長樂手劄,惇撰定進入,友端矯制書之宮禁,事秘,人莫得而辨也。賜夏國主乾順詔。上謂曾布曰:「西人未嘗如此遜順。」布曰:「元祐中固不論,元豐中表章固不遜,未嘗如今屈服也。」鄒浩上疏曰:「陛下為天下擇母,而所立乃賢妃劉氏,一時公議,莫不疑惑,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,不可不遵用之耳。蓋皇后郭氏與美人尚氏爭寵致罪,仁祖既廢後不旋踵,並斥美人,所以示公也。及至立後,則不選於妃嬪,必選于貴族,而立慈聖光獻,所以遠嫌也。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。陛下以罪廢孟氏,與廢郭氏實無以異。然孟氏之罪未嘗付外雜治,若與賢妃爭寵以致罪,則並斥美人以示公,固有仁祖故事存焉。若不與賢妃爭寵以致罪,則不立妃嬪以遠嫌,亦有仁祖故事存焉。伏望聖慈追停冊禮,別選賢族。」疏奏,詔浩言多狂妄,事實不根,特除名勒停,送新州羈管。浩嘗奏論章惇六罪,謂:「惇在元祐初,實與司馬光同入文字,抵斥先帝保甲之法以為非是。若以保甲誠不便不可行,即惇在先朝固已為執政矣,何不為先帝言而罷之?安忍先帝陵土未乾而遽詆以為非邪?」閏九月,汀州安置孫升卒。詔以青唐為鄯州,邈川為湟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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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冬十月己亥朔,詔新知河州種樸星夜赴任,計會苗履等過河討蕩,作過蕃部。

  甲寅,章惇留身奏事甚久。曾布再對,上諭布曰:「章惇以夏人犯邈川,欲因此討伐,遂滅夏國。」上笑曰:「此何可聽?」布曰:「陛下聖明遠慮,此天下之福。今青唐用兵,士卒困弊日甚。若更經營誅滅夏國、如此即憂在中國,不在四夷。」上深然之。

  己未,種朴戰沒。胡宗回遣河州都監王吉將五百騎討阿章,全軍沒;又遣魏釗討之,釗亦敗死。自種樸之死,熙河將士氣奪,無敢複言戰者,於是青唐道路複不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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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,叛羌因結連丁零宗羌,間遣人伏于章峽隘險中,肆行剽劫。朝廷竟以道路梗塞,遂棄青唐。

  元符三年春正月戊辰朔,不受朝。

  己卯,上崩于福寧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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