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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哲宗紹聖四年


  丁醜紹聖四年

  春正月己酉,翰林學士林希權知貢舉,給事中徐鐸、起居郎沈銖同知貢舉。

  庚戌,中書侍郎李清臣知河南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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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月,三省言:司馬光、呂公著唱為奸謀,同惡相濟,亦宜少示懲沮。呂公著可特追貶建武軍節度副使,司馬光可特追貶清海軍節度副使,王岩叟可特追貶雷州別駕,並追奪遺表致仕子孫、親屬所得蔭補陳乞恩例。

  丙寅,給事中葉祖洽言:「近詔中書省書過文字並不回避。臣次睹中書省置中書舍人,以行為職,其不可行則繳之。門下省置給事中,以讀為事,其不可讀則駁之。蓋以廟堂之上,議論施設,或有差誤,人主有所不知,則給、捨得以其職上聞。今使中書舍人兼權給事中,又令凡有書過文字並不回避,不惟名實淆亂,而給事中職事遂廢。」詔:「除特旨書讀不回避外,餘令互書。」

  庚辰,詔罷春秋科。三省言:「司馬光等造為奸謀,訛毀先帝,變更法度,各加追貶。謹按:呂大防、劉摯、蘇轍、梁燾等為臣不忠,罪與光等無異,雖嘗懲責,而罰不稱愆。呂大防可責授舒州團練副使、循州安置,劉摯鼎州團練副使、新州安置,蘇轍化州別駕、雷州安置,梁燾雷州別駕、化州安置,范純仁武安軍節度副使、永州安置,劉奉世分司南京、郴州居住,韓維特授左朝議大夫致仕,王覿分司南京、通州居住,韓川分司南京、隨州居住,孫升峽州居住,呂陶衡州居住,范純禮蔡州居住,趙君錫管勾亳州明道宮、本處居住,馬默單州居住,顧臨饒州居住,範純粹均州居住,孔武仲池州居住,王汾依前官致仕,王欽臣信州居住,張耒添差監黃州酒稅,呂希哲和州居住,希純金州居住,希績依舊光州居住,姚勔濮州團練副使、連州安置,晁補之添差監處州鹽酒稅,賈易添差監海州酒稅務,程頤追毀出身、放歸田裡、郴州編管,秦觀移送橫州編管,朱光庭追貶柳州別駕,孫覺追職並兩官及遺表恩澤,趙卨追職並兩官及遺表恩例,李之純追職及遺表恩例,杜純追職,李周追貶團練副使。」

  甲申,制文彥博特降授太子少保致仕,依前潞國公。

  ◇

  閏二月,上批:「張天說所進書立意狂妄,詆訕之言,往往上及先帝,下及朝廷。送開封府取勘。」後開封府言天說私有《景福應太一集要》及上書詆訕先朝,情不可恕,特處死。

  丁亥,制韓川特責授岷州團練副使、道州安置,孫升果州團練副使、汀州安置。中書舍人蹇序辰言:「知定州韓忠彥,元祐之初,遽忘大恩,附會奸惡。望早賜黜責。」詔:「上清儲祥官禦篆碑文蘇軾所撰,已令毀棄,宜差蔡京撰文並書。」

  壬辰,黃隱分司南京、睦州居住。王覿改送袁州居住,孔文仲追貶梅州別駕,鮮於侁追諫議大夫、集賢殿修撰,吳處厚追貶歙州別駕,鄭雍特落職知鄭州,安燾降授資政。

  壬寅,曾布知樞密院事,翰林林希為同知樞密院事。惇疑布更引希同知使察之,希尋為布所誘亦背惇,布與惇益不合,卒傾惇,奪其位。左丞許將守中書侍郎,右丞蔡卞守左丞,黃履守尚書右丞。沼蘇軾責授瓊州別駕,移送昌化軍安置;范祖禹移送賓州安置;劉安世移送高州安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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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癸亥,禦集英殿,賜正奏名進士何昌言並諸科進士等及第、出身、釋褐共六百九十人。曾布言:「第二人方天若程文中言:元祐大臣當一切誅殺而不誅殺,子弟當禁錮而不禁錮,資產當籍沒而不籍沒,古今政事,無此義理。此奸人附會之言,不足取。天若乃蔡京門客,惇每言人臣不可欺罔,如天若欺罔,孰大於此?」上頷之。

  甲戌,幸金明池,風甚,池浪如山。新作龍舟艤於冰心殿東,不復可登,水嬉等船皆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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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夏四月乙未,校書郎陳瓘通判滄州。初,太學博士林自用蔡卞之意,倡言於太學曰:「神考知王荊公不盡,尚不及滕文公之知孟子也。」士大夫皆駭其言,於是瓘謁章惇求外任,因具以告惇,惇大怒,召自而罵之。章、蔡由是不鹹。瓘自為小官時即特立敢言,紹聖初,章惇以宰相召,道過山陽,瓘適相遇,隨眾謁之。惇素聞瓘名,獨請登舟,共載而行,訪以當世之務。瓘曰:「請以所乘舟為喻,偏重,其可行乎?或左或右,其偏一也。明此則可行矣。」惇默然未答。瓘複曰:「上方虛心以待公,公必有以副上意者,敢問將欲施行之序以何事為先?何事為後?誰為君子?誰為小人?」惇曰:「司馬光奸邪,所當先辨。」璀曰:「相公誤矣,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。果然,將失天下之望矣!」惇厲色視瓘曰:「光輔母后,獨宰政柄,不務纂紹先烈,肆意大改成緒。誤國如此。非奸邪而何?」瓘曰:「不察其心而疑其跡,則不為無罪;若遽以為奸邪而欲大改其已行,則誤國益甚矣。」乃為之極論熙豐元祐之事,辭辯淵源,議論勁正,惇雖迕意,亦頗驚異,遂有兼取元祐之語,留瓘共飯而別。惇到闕,召瓘為太學博士。瓘聞其與蔡卞方合,知必害於正論,遂以婚嫁為辭,久而赴官,於是三年不遷。卞方議毀《資治通鑒》板,瓘聞之,因策士題,特引序文,以明神考有訓,於是林自駭異而謂瓘曰:「神考少年之文爾。」瓘曰:「聖人之學得於天性,豈有少長之異乎?」林自辭屈愧歉,遽以告卞,乃密令學中置板高閣,不敢議毀矣。

  《大事記》曰:國朝石介、祖禹各有《唐鑒》,不若《通鑒》集一千七百年之事為備也。賜名《資治通鑒》,以其善可為法,惡可為戒,資其益於治道,百代之高抬貴手雲耳。然人主之所不喜,小人之所不便也。崇甯奸臣請毀《唐鑒》、蘇、黃文集,又欲毀及此書,所幸有禦制在也。

  瓘又嘗為別試主文,林自複謂蔡卞曰:「聞陳瓘欲盡取史學,以黜通經之士,意欲沮壞國是而動搖吾荊公之學。」卞既積怒,謀將因此害瓘,唯候瓘所取士,求疵立說而行之。瓘固預料其如此,乃於前五名,悉取談經及純用王氏之學者,卞無以發。然五名之下,往往皆博洽稽古之士也。瓘嘗曰:「當時若無矯譎,則勢必相激,史學往往遂廢矣。故隨時所以救時,不必取快目前也。」

  己亥,舒州團練副使、循州安置呂大防卒於虔州。

  ◇

  四月辛醜,呂公著特追貶昌化軍司戶參軍,司馬光特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。詔王珪遺表恩例並行追奪,所賜宅拘收入官。故承議郎高士英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。上宣諭:「王珪當先帝不豫時持兩端。」又言:「高士英者詣黃履,問誰當立者。」曾布、林希曰:「天命何可移易?兼宣仁亦必無此心。」上曰:「宣仁乃婦人之堯舜也,外則王珪等,內則梁惟簡輩,忘為此紛紛爾。」上之嗣位,邢恕與蔡確等自謂有定策功,既而確死貶所,恕亦斥不用,心恨之。高士京者嘗與恕同官,恕一日置酒,從容問曰:「公知元祐間獨不與先公推恩否?」士京曰:「不知。」又問有兄弟無,士京曰:「有兄士充已死。」恕曰:「此乃傳王珪語言之人也。當是時王珪為相,欲立徐王,遣公兄士充傳道語言於禁中,知否?」士京曰:「不知。」恕因誘士京以官爵曰:「公不可言不知,當為公作此事。」因令所親信王棫為士京作奏上之,珪由是得罪。其後士京恨所得官爵不稱,屢欲自陳虛妄,高氏諸族皆惡之,絕不與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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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月丁巳,降授太子少保、潞國公致仕文彥博卒。朝議大夫致仕韓維以朋附司馬光最為盡力,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致仕、筠州居住。六月癸未朔,日有食之,陰翳不見。

  丙戌,三盛樞密院同班致詞賀。上顧三省曰:「卿等更當修政事,以進賢退不肖為意。」曾布曰:「君子、小人有天下公議在,誠不難分別。」惇曰:「若盡要為君子,誰為小人者?」布曰:「臣不敢以小人自處,若無君子之心,何可居此地?」秋七月,詔許呂大防歸葬。始大防卒於虔州,上聞之,曰:「大防何以至虔州?」及其家請歸葬,即許之。議者由是知痛貶元祐黨人皆非本意也。

  甲子,內中遺火。已巳,詔罷作北郊,俟先罷合祭於圜丘乃行。

  庚午,太史奏:火人輿鬼,主賊在君側,宜備之。上遣中人召太史詰之,對曰:「讒慝之人皆賊也。唯親近正人,修德乃所以備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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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己酉,彗星見氐間,斜指天市垣,光芒約三尺,至九月戊辰沒。上顧問:「見彗否?」皆以實對。上曰:「當避朝肆赦,以答天戒。」曾布言:「政事有未安,刑罰有未當,大臣還肯因天變為陛下改更否?正人端士,天下之所欲進,而大臣素所不悅,還肯因天變為陛下收用否?讒邪不正之人置在要路,而大臣素所党與,還肯因天變為陛下斥逐否?臣恐未有以稱陛下修省之意也。」上聞之,矍然見於色。布又言:「陛下方下詔求直言,比聞論者已有恐,恐士大夫因天變欲動搖政事,如此則誰敢言者?」是月,上以星變,屢戒大臣以修政事,又下詔求言,曾布因奏事白上:「有識之士,或有所陳,望陛下省覽。然其間有奸言,聞林希言方天若上書,更欲誅戮元佑之人,既而聞林自果有此論,而禦史鄧棐遂以此應。」詔以掃除異意之人,足以應除舊佈新之象。棐乃卞黨,京所薦也。林希因進曰:「陛下寅畏如此,未知大臣能奉行聖意否?」上遽曰:「不畏言天變,豈非章惇?」

  ◇

  冬十月辛巳朔,禦邇英閣。侍讀蔡京言:「竊見王安石有《日錄》一集,其間皆先帝與安石反覆論天下事及熙寧改更法度之意,本末備具。欲乞略行修纂進讀。」上曰:「宮中自有本,朕已詳閱數次矣。」邊報言羌人以彗星肆赦罷兵,以放散人馬。上曰:「羌人猶畏天變,況中國乎?」

  壬寅,邢恕為禦史中丞,章惇實啟上也。恕嘗謂惇有定策功,而惇每疑元祐人複用,謀誅絕之,知恕肯任此事,故不以序遷改。時惇與卞已不鹹,恕即上疏論朋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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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一月丁醜,詔放歸田裡人程頤送涪州編管,坐與司馬光同惡相濟也。先是,上與輔臣語及元祐政事曰:「程頤妄自尊大,至欲於延和講說令太母同聽,在經筵多不遜,可與編管。」頤素與邢恕善,林希意恕必救頤,則因以傾耍恕語人曰:「便斬頤萬段,恕亦不救。」聞者笑之。

  《宋賢年譜》雲:謝良佐曰:「是行乃頤族子公孫與邢恕為之。」頤曰:「族子至愚,不足責。」故人情厚不敢疑。孟子既知天,安用尤臧氏?

  ◇

  十二月,鼎州團練副使、新州安置劉摯卒。先是,蔡京、安惇共治文及甫並尚洙等所告事,將大有所誅戮,彗星變,上怒稍怠,然京、惇極力煆練不少置。已而燾先卒於化州,摯亦卒於新州,眾皆疑兩人不得其死。明年五月,獄乃罷。

  戊戌,殿中侍御史陳次升為左司諫。

  初,章惇、蔡卞欲其排元祐臣寮,次升首論敕榜反覆,又言常立、周植、鄭居中,自此惇、卞不說,常令太府少卿林顏致忱悃於次升,次升對曰:「次升知守官而已,不知其它!」

  甲辰,三省言:「熙寧年興置市易務,本以通有無,利商賈,平物價,抑兼併。元祐一切罷去。」詔複置市易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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