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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嘉祐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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戊戌嘉祐三年春二月乙巳,太常博士吳及改右正言。及複上疏曰:「同姓者,國家之屏翰;儲副者,天下之根本。陛下根本未立,四方無所系心。請擇宗室子以備儲副,陛下他日有嫡嗣則厚加恩禮,俾令歸邸,於理無嫌,於義為順。」 ◇ 三月辛未朔,翰林學士歐陽修兼侍讀學士。修言:「侍讀最為清近,祖宗時不過一兩人。今與經筵者十四人而侍讀十人,外議皆雲『經筵無坐處矣。』欲乞罷臣此命,不使朝廷遴選之清職,遂同列授之冗員。」詔不許。修固辭不拜。修又言:「切以學士、待制號為侍從之臣,所以承宴間,備顧問,以論思獻納為職。自祖宗以來,尤所精擇。其後員數漸多。往時學士、待制至六七十員,近年稍吝除拜,今猶及四十餘員。欲乞檢詳前史及國朝故事,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,並各立員數,苟無其人,虛位以待。」 己卯,起居舍人範鎮知制誥。鎮自罷言職,每因事,未嘗不以儲嗣為言,冀上心感動。及知制誥正謝,又面論之曰:「陛下許臣複三年矣,願早定大計。」 ◇ 夏四月乙丑,罷修睦親宅祖宗神禦殿。 ◇ 五月壬申,管勾國子監吳中複請自今遇科場補試監生,以四百五十人為額。從之。尋又增一百五十人。初,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行河,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,訟參遣小吏黃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。禦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托有狀。乃詔推劾,而申錫、伯玉皆不實。伯玉以風聞免劾。 乙酉,詔曰:「朕常患民之好事,而風俗漸靡于薄也,思有以革正之。非吾士大夫躬率以義而導之於善,則何以哉?申錫與參相決河,議論之異,遂成私忿,以至興獄,置對逾旬。參驗所陳,一無實者。士人之行,乃至是乎!使吾細民,何所視效?其降申錫知徐州。」尋改知潦州。 ◇ 六月丙午,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、同平章事、判河南府。郭申錫、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,彥博亦不自安,數求退。上許之。樞密使、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,樞密使賈昌朝罷為景靈宮使,兵部尚書宋庠為樞密使、同平章事,樞密副使田況為樞密使,右諫議、中丞張昪為樞密副使。權知開封府包拯為權禦史中丞。拯言:「東宮虛位日久,天下以為憂。夫萬物皆有根本,而太子者,天下根本也。根本不立,禍執大焉!」上曰:「卿欲誰立?」拯曰:「臣所以乞預建太子者。為宗廟萬世計爾。陛下問臣欲誰立,是疑臣也。臣行年七十且無子,非邀後福者。」上喜曰:「徐當議之。」拯又言:「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,凡事更加裁抑。」又言:「朝廷詔令行之未久,即有改易。乞今後處置事宜、申明制度,更加謹重。」又陳教養宗室之法,請條責諸路監司及禦史府自舉屬官,諫官、禦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,兩制得至執政私第。事多施行。 壬子,上謂三司使張方平曰:「監禦廚內臣寶昭齊等宴日擅殺羊羔,且羊羔乃物之未成者,而枉其生理。嘗戒使勿殺,今複殺之,不可不懲也。」特沖替。 丁卯,交趾貢異獸二,稱貢麟。知慶州杜植奏請回降詔書但雲「得所進異獸」,足使殊俗不能我欺,又不失朝廷懷遠之意。乃詔止稱異獸雲。 ◇ 秋七月壬辰,複以度支員外郎范祥制置解鹽,從三司使張方平及禦史中丞包拯之言也。祥自皇祐五年坐他罪責去。祥始言歲入緡錢可得二百三十萬,後不能辦,至和元年,止百六十九萬,遂以元年入錢為歲課定率,量入計出,可助邊費十之八。久之,並邊複聽入芻粟以當實錢,而虛估之弊滋長,券直亦從而賤,歲損官課無慮百萬。祥既受命,請重禁入芻粟者。其券在嘉祐已前,每券別使輸錢一千,然後予鹽。又言:「商人持券,若鬻鹽京師,皆虧失本錢。請置官京師,蓄錢二十萬緡,以待商人至者。券若鹽估錢,則官為售之。券紙六千,鹽席十千,毋輒增損,所以平其市估,使不得為輕重。」詔以都鹽院監官兼領之。自是稍複祥舊雲。權知開封府歐陽修言:「臣伏見諫官陳旭乞請僥求內降之人,委二府劾奏幹請者之罪,蒙朝廷依奏施行。臣自權知開封府,未及兩月之間,十次承准內降,雖有司執奏,終許公行。然小人干求,未有約束止絕。臣欲乞根究因緣干求之人,奏攝下府勘劾,重行責罰。」 ◇ 八月丁未,詔三司:京西比歲旱,屢蠲民租,其以緡錢十萬下本路,助糴軍儲。 ◇ 九月,恭謝天地之歲。始用薛向議,罷並邊入中粟,自京輦錢帛至河北,專以見錢和糴,唯入中芻豆,則仍計直給茶。行之未久,論者謂輦運科折,煩擾居民,且商人入錢者少。芻豆虛估益高,茶益賤。詔翰林學士韓絳、知諫院陳旭即三司經度。絳等言:「自改法以來,邊儲有備,商旅頗通,未宜輕變。唯輦運之費,宜從官給。舊輸稅絹,無得折錢。其入中芻豆,罷勿給茶。所在平其市估,至京以銀、綢、絹三物償之。」皆從其說。自是茶法不復為邊糴所傾,而通商之議起矣。初,茶法屢變,歲課日削。至和中,歲售錢並本息計之才百六十七萬二千餘緡,官茶所在陳積,縣官獲利。無幾,論者皆謂宜弛禁便。景祐中,葉清臣嘗上疏乞弛禁,三司以為不可。至是,著作佐郎何鬲、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,縱園戶留易而官收稅租錢,與所在征算,歸榷貨務,以償邊糴之費。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為十卷。宰相富弼、韓琦、曾公亮等決意向之,力言於上。 癸酉,命絳、旭及知雜禦史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。 ◇ 冬十月乙巳,出內藏庫綢絹十萬下河東轉運司,助糴軍儲。 甲子,提點江東路刑獄王安石為度支判官。安石獻書萬言,極陳當世之務。其略曰:「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,而風俗日以衰壞,患在不知法度故也。」又曰:「今之失,患在不法先王之政,法先王之政者,當法其意而已。法其意,則吾所改易更革,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,囂天下之口,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。」又曰: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,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。自古治世,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,患在治財無其道爾。」 《大事記》曰:安石上書於嘉祐,亦謂方令法度不合先王之政,朝廷欲有所施為變革,一有流俗僥倖之人不悅而非之,遂止而不改為。蓋指慶曆而言,而安石變法之蘊亦略見於此書,特安石更變之說與仲淹同,而更變之意則與仲淹異耳。嗚呼!使慶曆之法盡行,則熙、豐之法不變。使仲淹之言得用,則安石之言可塞。今仲淹之志不盡行于慶曆,安石之學不用於嘉祐,而乃盡用於熙寧。世道升降之機,識者又於此而三致意焉。 ◇ 十一月癸醜,命翰林學士韓絳、諫官陳旭、禦史呂景初同三司詳定省減冗費,於是置省減司于三司,自是多所裁損雲。已醜,詔置在京都水監,凡內外河渠之事,悉以委之。 ◇ 十二月壬子,禦崇政殿,召近臣觀河南府所進芝草。上曰:「今日嘉雪大滋宿麥,其瑞大勝芝草也。」即賜喜雪宴於中書。上春秋高,未有繼嗣,韓宗彥上書,請修胎養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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