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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仁宗明道元年


  壬申明道元年春二月,監修國史呂夷簡上《三朝寶訓》。

  庚戌,知許州、定國節度使張士遜為刑部尚書,平章事呂夷簡加中書侍郎。

  丁卯,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。是日,宸妃薨。宸妃始生帝,皇太后即以為己子,宸妃嘿嘿處先朝嬪禦中,未嘗自異,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。疾革,乃進位。始,宮中未治喪,宰相呂夷簡朝奏事,因曰:「聞有宮嬪亡者?」太后瞿然曰:「帝相亦與宮中事邪?」引帝偕起。有頃,獨出曰:「卿何間我母子也?」夷簡曰:「太后他日不欲全劉氏乎?」有司希太后旨,言歲月未利。夷簡黜其說,請發哀成服,備宮仗葬之。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,夷簡遽求對。太后揣知其意,遣內侍羅崇勳問何事,夷簡言:「鑿垣非禮,喪宜自西華門出。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,異日必有受其罪者,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!」崇勳懼,馳告太后,乃許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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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月戊戌,詔曰:「江淮之間,仍歲旱暵,民之失職,朕甚憫焉。比遣使安撫,其與長吏慮系囚,流以下降一等,杖、笞釋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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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六月,殿中侍御史張存上疏曰:「陛下嗣統以來,延納至言,罔有忌諱。自前秋忽詔罷百官轉對,去冬黜降禦史曹修古等,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竄遠方,人心皇惑,中外莫測。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端蔽而不達。」因曆引周昌、朱雲、辛慶忌、辛毗事以廣帝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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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七月,許壽州立學,仍賜《九經》,知州朱諫請之也。

  辛卯,以門下省為諫院。先朝雖除諫官而未嘗置院,及陳執中為諫官,屢請之。置諫院自此始。是月,太白晝見終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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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,以三司使晏殊為樞密副使。

  壬戌,大內火,延燔八殿。

  乙丑,詔群臣直言闕失。先是,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,輔臣請對,帝禦拱宸門,追班百官拜樓下,宰相呂夷簡獨不拜。帝使問其故,曰:「宮庭有變,群臣願一望清光。」帝舉簾見之,夷簡乃拜。時宦者置獄治火事,得縫人火鬥,已誣伏,下開封府使具獄,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,乃命工圖其火經處,且言:「後宮人多,此殆天災,不可以罪人。」監察禦史蔣堂亦言:「火起無跡,安知非天意?陛下宜修德應變,今乃欲歸咎宮人。且宮人付獄,何求不可?而遂賜之死,是重天譴也。」帝為寬共獄,卒無坐死者。殿中丞滕宗諒言:「國家以火德王天下,火失其性,由政失其本。」因請太后還政。秘書監劉越請太后還政,言尤鯁直,皆不報。九月庚寅,重作寶冊,以舊冊寶為宮火所焚也。十一月,上以修內成,恭謝天地于大安殿,遂謁太廟。大赦,改元。定難節度使、西平王趙德明封夏王。德明凡娶三姓,米母氏生元昊,小名嵬理。羌語謂「惜」為「嵬」,「富貴」為「理」。性凶鷙猜忍,通蕃漢文字。數諫德明無臣中國,德明曰:「吾族三十年衣錦綺衣,此聖宋天子恩,不可負也。」元昊曰:「英雄之生,當王霸爾,何錦綺為?」德明死,元昊繼立。

  癸亥,制授元昊特進、檢校太師兼侍中、定難節度、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使、西平王。元昊既襲封,即陰為反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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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二月,詔以來年二月躬耕藉田,先請皇太后恭謝宗廟,權罷南郊之禮。及議皇太后謁廟儀注,太后欲純被帝者之服,薛奎獨爭曰:「太后必禦此,見祖宗若何拜?」固執不可。雖終不納,猶少殺其禮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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