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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真宗咸平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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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真宗 戊戌咸平元年 春正月辛酉朔,改元。 丁醜,蔡州學究丁可名上言:諸經板本多誤。上令擇官詳校,因訪群臣通經義者,以崔頤正對。上曰:「朕宮中無事,樂聞講誦。」因召頤正于後苑講《尚書·大禹謨》,賜五品服。它日,謂輔臣曰:「頤正講誦甚精,卿等更于班行中選經明行修之士一二人,具以名聞。」自是日令頤正赴禦書院侍對。 呂中曰:宋朝以家學為家法,故子孫之守家法自家學始,此范祖禹《帝學》一書極言宋朝承平百三十年,異于漢、唐,由祖宗無不好學也。然人君之學,尤在於所共學之人,故在太祖時則有若王昭素,在太宗時則有若孫奭、邢昺,在真宗時則有若崔頤正、馮元輩,皆極一時之選也。 甲申,有彗出營室北,光芒尺餘。上謂輔臣曰:「彗出甚異,唯將奈何?」呂端等言:變在齊、魯之分。上曰:「朕以天下為憂,豈獨一方耶?」 甲午,詔百官極言得失。 乙未,慮系囚。詔諸州長吏平決獄訟、申理冤濫。先是,吏部郎中、直集賢院田錫出知泰州,未之任,會星變,錫上疏言:「李繼遷不合于夏州,又不合呼之為趙保吉。是時事舛誤之大者。密院公事宰相不得與聞,中書政事樞密使不得與議。相承既久,驟改固難,致兵謀不精,國計未善。」疏奏,即日召對移晷。將行,又貢封事,複召對,謂曰:「卿第去,不半歲召卿歸矣。事有當面論者,聽乘傳赴闕。」詔以久停貢舉,頗滯時才,令禮部據合格人內進士放五十人,諸科百五十人。來歲不得為例。 ◇ 夏四月,遣使乘傳與諸路轉運使、州軍長吏按百姓逋欠文籍,悉除之,始用王欽若之言也。除逋欠凡一千余萬,釋系囚三千餘人。上由是眷欽若益厚。 呂中曰:漢、唐之小人易知,宋朝之小人難見。熙甯以後之小人易知,熙寧以前之小人難識。蓋自古小人之所以誤國者,聚斂也,嚴刑也,用兵也。而宋朝之指目為小人者,自欽若、丁謂始。然欽若則請蠲負、釋系囚;丁謂則請罷兵、撫蠻寇。自今觀之,與君子之處官何異?惜其入政府以後,患得患失之心生,而改節易行矣。故為判官之時,一欽若也;為參政之時,一欽若也;為轉運之時,一丁謂也;為宰相之時,一丁謂也。故當時知二子之奸者,王旦、李沆而已。 ◇ 五月戊午朔,日有食之。 ◇ 六月,密州發解官鞠傅坐薦非其人,當贖金。特詔停住。上謂輔臣曰:「凡所舉官,多聞繆濫,宜先擇舉主,以類求人。今外官要切,惟轉運使,卿等可先擇人,令舉之。」 ◇ 八月朔,詔:「三司經度茶鹽酒稅以充歲用,勿得增加賦斂,重困黎元。諸色費用,並宜節約。」 ◇ 九月,上謂宰相曰:「轉運使按察官吏,事權甚重,太寬則弛慢,太猛則苛刻,必須廉平之吏,寬猛適中。卿等其謹擇之。」 ◇ 冬十月丙戌朔,日有食之。宰相呂端累上疏求解,罷為太子太保。戶部侍郎張齊賢與戶部侍郎、參知政事李沆並平章事。參知政事李至罷為武勝節度使,參知政事溫仲舒罷為禮部尚書,樞密副使夏侯嶠罷為戶部侍郎。樞密副使向敏中加兵部侍郎、參知政事,翰林學士楊礪、宋湜並為樞密副使。 ◇ 十一月乙未,宰相張齊賢、李沆入對,上諭之曰:「上下和睦,同濟王事。忠孝之誠,始終如一。」齊賢曰:「君為元首,臣為股肱,上下一體,豈有不同其心而能濟國家政事者哉!」 己酉,崇政殿視事,至午而罷。上自即位,每日御前殿,辰後複出,禦後殿視諸司事,或閱軍士,日中而罷,夜則召儒臣詢問得失,或至夜分,其後率以為常。三司上經費之數。上曰:「先帝以財賦國之大本,莫不求諸中道而為其永制。」輔臣曰:「先帝非止愛人嗇費,至於節損服用,躬禦浣濯之衣,蓋前古哲王莫能偕也。」上初命三司具中外錢谷大數以聞,鹽鐵使陳恕久而不進。上命輔臣詰之,恕曰:「天子富於春秋,若知府庫充羨,恐生侈心,故不敢進也。」上聞而善之。 《高抬貴手》曰:宋朝之用度,所入莫多於天禧、祥符之時,所出亦莫多於天禧、祥符之時,宜乎陳晉公不答錢谷之問,而曰『天子富於春秋,若知府庫充溢,恐生侈心。」仁人之言,其利溥哉,何其簡而切、婉而直耶!嗚呼,丁謂上《景德會計錄》而封禪定,林特上《祥符會計錄》而天書成,則知陳晉公之為遠慮,其次則王魏公「東南民力竭矣」之言猶或庶幾。下是如丁、林等輩,真小人矣,可不戒哉! 詔置估馬司,凡市馬之處,河東則府州、岢嵐軍,陝西則秦、渭、涇、原、儀、環、慶、階、文州、鎮戎軍,川峽則益、黎、戎、茂、雅、夔州、永康軍,皆置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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