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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檜主和(3)


  十二月己未,以李光參知政事。秦檜既定和議,將揭榜,以吏部尚書李光有人望,欲藉之同押榜以息浮議,乃請於帝而用之。光既受命,遂於尚書省榜諭:「金國使來,盡割河南、陝西故地,通好于我,許還梓宮及母、兄、親族,余無需索。」時,檜以未見國書,疑封冊,白帝。帝曰:「朕嗣守祖宗基業,豈受金人封冊。」於是楊沂中、解潛、韓世良見檜曰:「朝議籍籍,軍民洶洶,若之何?」退又白之台諫。中丞勾龍如淵謂檜曰:「但取金書納之禁中,則禮不行而事定。」給事中樓照亦舉諒陰三年事以告檜,遂以檜攝蒙宰,詣館受書。而王倫亦以計說張通古,通古從之。檜至館,見通古,受其書。通古欲百官備禮,檜使省吏朝服導從,以書納於禁中。

  丙子,張通古入見,言:「先歸河南、陝西地,徐議餘事。」權禮部侍郎尹焞上疏曰:「本朝金人之禍,亙古未聞。中國無人,致其猾亂。昨者城下之盟,詭詐百出,二帝北狩,皇族播遷,宗社之危,已絕而續。陛下即位已來十有二年,雖中原未複,仇敵未殄,然而賴祖宗德澤之厚,陛下勤苦之至,億兆之心無有離異。前年徽宗皇帝、甯德皇后崩問遽來,莫究不豫之狀,天下之人痛心疾首,而陛下方且屈意降志,以奉迎梓宮、請問諱日為事。今又為此議,則人心日去,祖宗積累之業,陛下十二年勤撫之功,當決於此矣。不識陛下亦嘗深謀而熟慮乎,抑在廷之臣不以告也。《禮》曰:父母之仇不共戴天,兄弟之仇不反兵。今陛下信仇敵之譎詐,而覬其肯和以紓目前之急,豈不失不共戴天、不反兵之義乎。或以金國內亂,懼我襲已,故為甘言,以緩王師。儻或果然,尤當鼓士卒之心,雪社稷之恥,尚何和之足為?」不報。

  李綱時知洪州,上疏曰:

  「臣竊見朝廷遣王倫使金國,奉迎梓宮。今倫之歸與金使偕來,乃以詔諭江南為名。不著國號而曰江南,不雲通問而曰詔諭,此何禮也?臣請試為陛下言之。金人毀宗社,逼二聖,而陛下應天順人,光復舊業,自我視彼,則仇讎也,自彼視我,則腹心之疾也,豈複有可和之理。然而朝廷遣使通問,冠蓋相望於道,卑辭厚禮無所愛惜者,以二聖在其域中,為親屈己,不得已而然,猶有說也。至去年春,兩宮凶問既至,遣使以迎梓宮,承往遄返,初不得其要領。今倫使事初以奉迎梓宮為指,而金使之來乃以詔諭江南為名,循名責實,己自乖戾,則其所以罔朝廷而生後患者,不待詰而可知。

  臣在遠方,雖不足以知曲折,然以愚意料之,金以此名遣使,其邀求大略有五:必降詔書,欲陛下屈體降禮以聽受,一也。必有赦文,與朝廷宣佈頒示郡縣,二也。必立約束,欲陛下奉藩稱臣,稟其號令,三也。必求歲賂,廣其數目,使我坐困,四也。必求割地,以江為界,淮南、荊、襄、四川盡欲得之,五也。此五者,朝廷從其一,則大事去矣。金人變詐不測,貪婪無厭,縱使聽其詔令,奉藩稱臣,其志猶未已也,必繼有號令,或使親迎梓宮,或使單車入覲,或使移易將相,或改革政事,或竭取租賦,或朘削土宇。從之則無有紀極,一不從則前功盡廢,反為兵端。以為權時之宜,聽其邀求,可以無後悔者,非愚則誣也。使國家之勢單弱,果不足以自振,不得已而為此,固猶不可,況土宇之廣猶半天下,臣民之心戴宋不忘,與有識者謀之尚足以有為,豈可忘祖宗之業,生靈之屬望,弗慮弗圖,遽自屈服,冀延旦暮之命哉。臣願陛下特留聖意,且勿輕許,深詔群臣,講明利害,可以久長之策,擇其善而從之。」

  帝不納。

  先是,倫使金從趙鼎受使指。鼎言:「問禮數則君臣之分已定,問地界則答以大河為界。二事使者之大指,或不從則已。」倫受命而行。至是,倫還,有「詔諭江南」之名,帝歎息曰:「使五日前得此報,趙鼎豈可去耶?」

  初,檜主和議,命韓世忠移屯鎮江。世忠言金人詭詐,恐以計緩我師,乞留此軍遮蔽江、淮。因力論和議之非,願效死節,率先迎敵,若不勝,從之未晚。章數上,皆慷慨激切,且請單騎詣闕面陳,帝不許。及張通古來,以「詔諭」為名,世忠四上疏,言:「不可從。願舉兵決戰,兵勢最重處,臣請當之。」且言:「金人欲以劉豫相待,舉國士大夫盡為陪臣,恐人心離散,士氣凋沮。」不報。及通古還,世忠伏兵洪澤鎮,將邀殺之以壞和議,不克而罷。

  時,劉豫既廢,傳言金人欲立淵聖于南京,以和定而止。

  九年春正月丙戌,以金人通和,大赦河南新複州、軍。直學士院樓照草赦文,略曰:「上穹開悔禍之期,大金報許和之約,割河南之境土歸我輿圖,戢宇內之干戈用全民命。」張浚在永州上疏,言:「燕、雲之舉,其鑒不遠。虜自宣和以來,挾詐反復,傾我國家,蓋非可結以恩信者。借令虜中有故,上下紛雜,天屬盡歸,河南遂複,我必德其厚賜,謹守信誓,數年之後,人情益懈,士氣漸消。彼或內變既平,指瑕造釁,肆無厭之欲,發難從之請,其將何辭以對。顧事理可憂又有甚於此者,陛下積意兵政,將士漸孚,一旦北面事虜,聽其號令,小大將帥孰不解體。蓋自堯、舜以來,人主奄有天下,非兵無以立國,未聞委質可以削平禍難者也。」前後凡五上疏,皆不報。

  戊子,遣判大宗正事士亻嫋、兵部侍郎張燾詣河南修奉陵寢,從史館校勘範如圭之請也。

  戊戌,賜王倫同進士出身、端明殿學士、僉書樞密院事。既,又以倫為東京留守,與金人交割地界。

  二月癸醜,以周聿為陝西宣諭使,方實為三京宣諭使。庭實至西京,見先朝陵寢,自永昌而下,皆遇發掘,而泰陵至暴露。歸以白帝,秦檜怒之。

  三月丙申,王倫至汴,見金兀術,交割地界,得東、西、南三京,壽春府、宿、亳、曹、單州及陝西、京西諸州之地。兀術遂自祁州渡河而去,移行台於大名府。

  五月,士亻嫋、張燾自河南還。燾上疏曰:「金人之禍,上及山陵,雖殄滅之,未足以雪此恥,複此仇也。必不可恃和盟,而忘復仇之大事。」帝問「諸陵寢何如?」燾不對,惟言:「萬世不可忘此賊。」帝默然。秦檜惡之,出燾知成都府。

  時,金人厚有所邀,議久不決,將再遣使。權刑部侍郎陳櫜上言:「金每挾講和以售其奸謀,論者因其廢劉豫,又還河南地,謂其有意於和,臣以為不然。且金之立豫,蓋欲自為捍蔽,使之南窺。豫每犯順,卒皆敗北,金知不足恃,從而廢之,豈為我哉?河南之地,欲付之他人則必以豫為戒,故捐以歸我。往歲金書嘗謂,歲幣多寡聽我所裁,曾未淹歲,反復如此。且割地通和,則彼此各守封疆可也,而同州之橋至今存焉。蓋金非可以義交而信結,恐其假和好之說,騁繆悠之詞,包藏禍心,變出不測。願深鑒前轍,益嚴戰守之備,使人人激厲,常若寇至。苟彼通和,則吾之振飭武備不害為立國之常。如其不然,決意恢復之圖,勿循私曲之說,天意允協,人心響應,一舉以成大勳,則梓宮、太后可還,祖宗境土可複矣。」秦檜憾之,罷櫜官。

  丁亥,王倫如金議事。兀術時言于金主曰:「撻懶、蒲盧虎主割河南地與宋,必有陰謀。今宋使在汴,勿令逾境。」倫聞之,即遣介具言於朝。會孟庾至汴,倫即解留鑰,將使指赴金國議事。行至中山,會撻懶等謀反,金人執之,蒲盧虎、訛魯觀皆誅。倫見金主于禦子林,致使指。金主不答,而令翰林待制耶律紹文為宣勘官,問倫「知撻懶罪否?」倫對不知。又問,無一言及歲幣,反求割地,「汝但知有元帥,豈知有上國耶?」倫曰:「比蕭哲以國書許歸梓宮、太母及河南地,天下皆知。上國尋海上之盟,與民休息,使人奉使,通好兩國耳。」紹文複曰:「卿留雲中,已無還期,及貸之還,曾無以報,反間貳我君臣耶?」乃遣副使藍公佐還,議歲貢、正朔、誓命等事及索河東、北士民之在南者,而徙倫拘於河間,以待報命之至。時,皇后邢氏崩,金人秘之。

  十二月,李光罷。光初謂可因和為自治之計,故署榜不辭。及秦檜議撤淮南守備,奪諸將兵權,光始極言:「戎狄狼子野心,和不可恃,備不可撤。」檜惡之。光復折檜於帝前曰:「觀檜之意,是欲壅蔽陛下耳目,盜弄國權,懷奸誤國,不可不察。」檜大怒,光遂求去。

  十年春正月丙戌,遣工部侍郎莫將等使金同,充迎護梓,宮奉迎兩宮使。

  五月己卯,金兀術、撒離喝分道入寇。兀術以歸河南、陝西地為非計。而張通古又言宋置戍河南,請及其部置未定,當議收復,斡本然之。及誅撻懶,遂大閱國中兵于祁州。命兀術自黎陽趨河南,撒離喝出河中趨陝西。兀術率孔彥舟等入汴,遣烏祿取歸德,李成取河南,分兵下諸郡。於是東京留守孟庾、南京留守路允迪等皆以城降,西京留守李利用棄城走,河南州縣皆降。撒離喝入同州,趨永興軍,權知軍事郝遠開門納之,陝西州郡所至迎降,遂進據鳳翔。

  秦檜聞金人叛盟,以其言不仇,甚懼,謂給事中馮楫曰:「金人背盟,我之去就未可蔔。前此大臣皆不足慮,獨君鄉袞,未測上意,君其為我探之。」楫入見曰:「金人長驅犯順,勢必興師,如張浚者,且須以戎機付之。」帝正色曰:「甯至覆國,不用此人。」檜聞之,意遂安。

  秋七月丙午,以王次翁參知政事。秦檜薦次翁為中丞,故凡可以為檜地者,無不力為之。及金人敗盟,帝下詔罪狀兀術,次翁懼檜得罪,因奏曰:「前日國是初無主議,事有小變,更用他相,後來者未必賢,而排黜異黨,紛紛累月不能定。願陛下以為至戒。」帝深然之。檜德其言,遂引與同列。由是檜益安據其位,公論不能搖奪矣。

  八月,貶秘閣修撰張九成等官。九成等皆言和議非計,秦檜惡之,乃貶九成知邵州,喻樗知懷甯縣,陳剛中知安遠縣,淩景夏知辰州,樊光遠閬州學教授,毛叔度嘉州司戶參軍。

  九月,罷諸大帥軍,俱還鎮。十一年三月,金兀術渡淮北去。

  時,秦檜力主和議,恐諸將難制,欲盡收其兵權。給事中范同獻計於檜,請除韓世忠、張俊、嶽飛樞府,則兵柄自解。檜喜,密奏:「召三大將赴行在,論功行賞。」於是世忠、俊皆入朝,飛亦後至,遂拜世忠、俊樞密使,飛為副使,並宣押至樞府治事。俊知檜欲罷兵,首請以所部兵隸御前,且力贊和議。檜大喜,遂罷三宣撫司,以其兵隸御前,遇出師,取旨。

  九月,莫將還自金。兀術欲講和,莫將久留于金,乃縱之歸以道意。秦檜遂奏遣劉光遠為通問使。

  冬十月壬午,以魏良臣為金國稟議使。時,兀術遣劉光遠還,欲得官尊望著者為使,秦檜乃奏遣良臣。

  十一月辛醜,金兀術以蕭毅、邢具瞻為審議使,與魏良臣偕來。壬子,蕭毅等入見,議以淮水為界,求割唐、鄧二州及陝西餘地,歲幣銀、絹各二十五萬,仍許歸梓宮、太后。帝悉從其請,定議和盟誓。乙卯,以何鑄僉書樞密院事,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。庚申,命宰執及議誓官告祭天地、宗廟、社稷,何鑄奉誓表往。表略曰:「臣構言:今來畫疆,以淮水中流為界,西有唐、鄧州,割屬上國。自鄧州西四十裡,並南四十裡為界,屬鄧。四十裡外並西南,盡屬光化軍,為敝邑沿邊州城。既蒙恩造,許備藩方,世世子孫,謹守臣節,每年皇帝生辰並正旦,遣使稱賀不絕。歲貢銀、絹二十五萬兩、匹,自壬戌年為首,每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。有渝此盟,明神是殛,墜命亡氏,踣其國家。臣今既進誓表,伏望上國早降誓詔,庶使敝邑永為憑焉。」毅辭,帝諭曰:「若今歲太後果還,自當謹守誓約,如今歲未也,則誓文為虛設。」

  十二月乙亥,何鑄至汴,見兀術。遂如會甯,見金主,且趣割地。尋複遣使來求商州及和尚、方山二原。遂命周聿、鄭剛中等分畫京西唐、鄧二州,陝西商、秦之半以畀金,止存上津、豐陽、天水三縣及隴西、成紀餘地,棄和尚、方山二原,以大散關為界。於是宋僅有兩浙、兩淮、江東、西、湖南、北、四蜀、福建、廣東、西十五路,而京西南路止有襄陽一府,陝西路止有階、成、和、鳳四州,凡有府、州、軍、監一百八十五,縣七百三。金既畫界,建五京,置十四總管府,凡十九路,其間散府九,節鎮三十六,守禦郡二十二,刺史郡七十三,軍十有六,縣六百三十二。

  初,邵隆在商州十年,披荊榛瓦礫以為治,招徠流散,屢敗金人。值和議成,割商與金,隆甚怏怏,徙知金州。嘗以兵出虜境,秦檜恨之,徙知敘州。檜陰使人鴆殺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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