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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行志(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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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安帝義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書殿中吏部曹火。義熙十一年,京都所在大行火災,吳界尤甚。火防甚峻,猶自不絕。王弘時為吳郡,白日在聽事上,見天上有一赤物下,狀如信幡,徑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即複大發。弘知天為之災,不罪火主。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,京邑大火。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,京邑火,延燒太社北牆。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,京邑大火,風雷甚壯。 後廢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,京邑大火。元徽三年三月戊辰,京邑大火,燒二岸數千家。 恆燠: 庶征之恆燠,劉向、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殺草應之。京房《易傳》又曰:「夏則暑殺人,冬則物華實。」 吳孫亮建興元年九月,桃李華。孫權世,政煩賦重,民雕於役。是時諸葛恪始輔政,息校官,原逋責,除關梁,崇寬厚。此舒緩之應也。一說桃李寒華為草妖,或屬華孽。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,桃李華。自高貴弑死之後,晉文王深樹恩德,事崇優緩,此其應也。 晉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,桃李華。是時簡文輔政,事多弛略,舒緩之應也。 宋順帝升明元年十月,於潛桃、李、柰結實。 草妖: 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,魏武帝在洛陽,將起建始殿,伐濯龍祠樹而血出;又掘徙梨,根傷亦血出。帝惡之,遂寢疾,是月崩。蓋草妖,又赤祥也。是歲,魏文帝黃初元年也。 吳孫亮五鳳元年六月,交趾稗草化為稻。昔三苗將亡,五穀變種。此草妖也。其後亮廢。 蜀劉禪景耀五年,宮中大樹無故自折。譙周憂之,無所與之言,乃書柱曰:「眾而大,其之會,具而授,若何複。」言曹者眾也;魏者大也。眾而大,天下其當會也;具而授,如何複有立者乎。蜀果亡,如周言。此草妖也。 吳孫皓天璽元年,吳郡臨平湖自漢末穢塞,是時一夕忽開除無草。長老相傳,此湖塞,天下亂;此湖開,天下平。吳尋亡,而九服為一。吳孫皓天紀三年八月,建業有鬼目菜生工黃狗家,依緣棗樹,長丈餘,莖廣四寸,厚三分。又有蕒菜生工吳平家,高四尺,如枇杷形,上圓徑一尺八寸,下莖廣五寸,兩邊生葉綠色。東觀案圖,名鬼目作芝草,蕒菜作平慮。遂以狗為侍芝郎,平為平慮郎,皆銀印青綬。幹寶曰:「明年晉平吳,王浚止船,正得平渚,姓名顯然,指事之征也。黃狗者,吳以土運承漢,故初有黃龍之瑞,及其季年,而有鬼目之妖,托黃狗之家,黃稱不改,而貴賤大殊。天道精微之應也。」 晉惠帝元康二年春,巴西郡界竹生花,紫色,結實如麥,外皮青,中赤白,味甘。元康九年六月庚子,有桑生東宮西廂,日長尺餘;甲辰,枯死。此與殷太戊同妖。太子不能悟,故至廢戮也。班固稱「野木生朝而暴長,小人將暴居大臣之位,危亡國家,象朝將為墟也」。是後孫秀、張林尋用事,遂至大亂。 晉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,立皇孫臧為皇太孫。五月甲子,就東宮。桑又生於西廂。明年,趙倫篡位,鴆殺臧。此與湣懷同妖也。永康元年四月,壯武國有桑化為柏。是月,張華遇害。 晉孝懷帝永嘉三年冬,項縣桑樹有聲如解材,民謂之桑林哭。案劉向說,桑者喪也,又為哭聲,不祥之甚。是時京師虛弱,胡寇交逼,司馬越無衛上國之心。四年冬,委而南出,至五年春,薨於此城。石勒邀其眾,圍而射之,王公以下至庶人,死者十余萬人,又剖越棺焚其屍。是敗也,中原無所請命,洛京尋沒。桑哭之應也。 永嘉六年五月,無錫縣有四株茱萸樹,相樛而生,狀若連理。先是,郭景純筮延陵偃鼠,遇《臨》之《益》,曰:「後當複有妖樹生,若瑞而非,辛螫之木也。儻有此,東南數百里必有作逆者。」其後徐馥作亂。此草妖也,郭以為木不曲直。永嘉六年七月,豫章郡有樟樹久枯,是月忽更榮茂,與昌邑枯社複生同占。懷帝不終其祚,元帝由支族興之應也。 晉明帝太甯元年九月,會稽剡縣木生如人面。是後王敦稱兵作逆,禍敗無成。漢哀、靈之世,並有此妖,而人貌備具,故其禍亦大。今此但人面而已,故其變亦輕。 晉成帝鹹和六年五月癸亥,曲阿有柳樹倒地六載,是月忽複起生。鹹和九年五月甲戌,吳雄家有死榆樹,是日因風雨起生。與漢上林斷柳起生同象。初,康帝為吳王,于時雖改封琅邪,而猶食吳郡為邑。是帝越正體饗國之象也。曲阿先亦吳地,象見吳邑雄舍,又天意也。 晉哀帝興寧三年五月癸卯,廬陵西昌縣修明家有死栗樹,是日忽起生。時孝武年四歲,而簡文居蕃,四海宅心。及得位垂統,則祚隆孝武。識者竊曰,西昌修明之祥,帝諱實應之矣。是與漢宣帝頗同象也。 晉海西太和元年,涼州楊樹生松。天戒若曰,松不改柯易葉,楊者柔脆之木,此永久之業,將集危亡之地。是後張天錫降氐。 晉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,建甯同樂縣枯木斷折,忽然自立相屬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棄正作淫,厥妖木斷自屬。妃後有專,木僕反立。」是時治道方僻,多失其正。其後張夫人專寵,及帝崩,兆庶歸咎張氏焉。 晉安帝元興三年,荊、江二界生竹實如麥。晉安帝義熙二年九月,揚州營揚武將軍營士陳蓋家有苦蕒菜,莖高四尺六寸,廣三尺二寸。此殆與吳終同象也。義熙中,宮城上禦道左右皆生蒺藜,草妖也。蒺藜有刺,不可踐而行,生宮牆及馳道,天戒若曰,人君拱默不能聽政,雖居宸極,猶若空宮;雖有禦道,未嘗馳騁,皆生蒺藜若空廢也。義熙八年,太社生薰樹於壇側。薰于文尚黑,宋水德將王之符也。 羽蟲之孽: 魏文帝黃初四年五月,有鵜鶘鳥集靈芝池。案劉向說,此羽蟲之孽,又青祥也。詔曰:「此詩人所謂汙澤者也。《曹詩》刺恭公遠君子,近小人。今豈有賢智之士,處於下位,否則斯鳥胡為而至哉?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,獨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」於是楊彪、管寧之徒,鹹見薦舉。此謂睹妖知懼者也。雖然不能優容亮直,而多溺偏私矣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辟退有德,厥妖水鳥集于國井。」黃初末,宮中有生鷹,口爪俱赤。此與商紂、宋隱同象。 景初元年,又有生钜彀于衛國涓桃裡李蓋家,形若鷹,吻似燕。案劉向說,此羽蟲之孽,又赤眚也。高堂隆曰:「此魏室之大異,宜防鷹揚之臣于蕭牆之內。」其後晉宣王起,遂有魏室。 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,禿鶖鳥集鄴宮文昌殿后池。明年,魏武王薨。 魏文帝黃初三年,又集雒陽芳林園池。七年,又集。其夏,文帝崩。景初末,又集芳林園池。前世再至,輒有大喪,帝惡之。其年,明帝崩。 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,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,不能達,墮水死者以千余。是時諸葛亮連年動眾,志吞中夏,而終死渭南,所圖不遂。又諸將分爭,頗喪徒旅。鳥北飛不能達,墮水死者,皆有其象也。亮竟不能過渭,又其應乎!此與漢、楚國烏鬥墮泗水粗類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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