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
>
史籍
>
宋史
|
上頁
下頁
四夷樂
四夷樂者,元豐六年五月,召見米脂砦所降戎樂四十二人,奏樂於崇政殿,以三班借職王恩等六人差監在京閑慢庫務門及舊城門敢勇三十六,與茶酒新任殿侍。《大晟樂書》曰:「前此宮架之外,列熊羆案,所奏皆夷樂也,豈容淆雜大樂!乃奏罷之。然古鞮鞻氏掌四夷樂,靺師、旄人各有所掌,以承祭祀,以供宴享。蓋中天下而立,得四海之歡心,使鼓舞焉,先王之所不廢也。《漢律》曰:『每大朝會宜設於殿門之外。』天子禦樓,則宮架之外列於道側,豈可旋於廣庭,與大樂並奏哉!」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