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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汝楫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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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汝楫,字彥濟,徽州歙縣人。登政和二年進士第,監登聞鼓院,遷大理丞、刑部員外郎。奏命官犯公罪,勿取特旨以終惠臣子,又戶口凋耗,宜少寬養子之禁。 拜監察禦史。未逾月,遷殿中侍御史。與中丞何鑄交章論嶽飛,罷其樞筦。朱芾、李若虛嘗為飛議曹,主帥有異意而不能諫;又言,飛獄具,寺官聚斷,咸謂死有餘罪,寺丞何彥猷、李若樸獨喧然以眾議為非,欲從輕典。皆坐黜。王庶謫道州,郡丞孫行儉以官廨居之,汝楫劾其無忌憚當斥,且令庶徙居。劉子羽知鎮江,上言:「和好非久遠計,宜及閒暇為備。」檜怒,風汝楫論罷之。 時撫州有兩陳四系獄,誤論輕罪者死,汝楫誦其冤,且言:「獨罪獄官而守卒不坐,非祖宗法。」於是詔天下斷死刑,守以下引囚問姓名、鄉里然後決。又言:「國家駐蹕臨安,淮南不可置度外,當重防海之寄,守長江之要,革竄名賞籍以勸有功。」 遷起居郎兼侍講。帝問:「或謂《春秋》有貶無褒,此誼是否?」對曰:「《春秋》上法天道,春生秋殺,若貶而無褒,則天道不具矣。」帝稱善,嘗曰:「自王安石廢《春秋》學,聖人之旨浸以不明。近世得其要者,惟胡安國與卿耳。」兼權中書舍人,除右諫議大夫。 有南雄守奏對:「太后之歸,和議之力也,當盡按前言和不便者。」時相是之,驟用為台官,中外悚懼,多束裝待遣。汝楫言:「皆不當罪,宜以崇寧事黨為戒。」議遂寢。 遷禦史中丞。舊例,中丞、侍御史不並置,乃更侍御史。汝楫求去益力,遷吏部尚書,充國信使。除龍圖閣學士、知嚴州。秩滿,請祠,居喪未終而卒,年七十。累贈開府儀同三司。子顥、籲、頡、頌、願、頮,皆有文。 願字端良,博學好古。法秦、漢為詞章,高雅精煉,朱熹特稱重之。有《小集》七卷,《爾雅翼》二十卷。知鄂州,有治績,以父故不敢入嶽飛廟。一日,自念吾政善,姑往祠之,甫拜,遽卒於像前。人疑飛之憾不釋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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