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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勳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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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勳,字公顯,陽翟人。父組,宣和中,以閣門宣贊舍人為睿思殿應制,以占對開敏得幸。勳用恩補承信郎,特命赴進士廷試,賜甲科,為武吏如故。 靖康初,為閣門宣贊舍人、勾當龍德宮,除武義大夫。從徽宗北遷,過河十餘日,謂勳曰:「不知中原之民推戴康王否?」翌日,出禦衣書領中曰:「可便即真,來救父母。」並持韋賢妃、邢夫人信,命勳間行詣王。又諭勳:「見康王第言有清中原之策,悉舉行之,毋以我為念。」又言「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,不殺大臣及言事官,違者不祥」 勳自燕山遁歸。建炎元年七月,至南京,以禦衣所書進入。高宗泣以示輔臣。勳建議募死士航海入金國東京,奉徽宗由海道歸,執政難之,出勳於外,凡九年不得遷秩。紹興五年,除江西兵馬副都監,勳以遠次為請,改浙東,言者論其不閑武藝,專事請求,竟奪新命。 十一年,兀術遣使議和,授勳成州團練使,副劉光遠報之。及淮,遇兀術,遣還,言當遣尊官右職持節而來,蓋欲亟和也。勳還,遷忠州防禦使。金使蕭毅等來,命勳為接伴使。未幾,落階官為容州觀察使,充金國報謝副使,召入內殿,帝灑泣,諭以懇請親族之意。及見金主,正使何鑄伏地不能言,勳反覆開諭,金主首肯許還梓宮及太后。勳歸,金遣高居安等衛送太后至臨安,命勳充接伴使。遷保信軍承宣使、樞密副都承旨。 二十九年,拜昭信軍節度使,副王綸為稱謝使。時金主亮已定侵淮計,勳與綸還,言鄰國恭順,和好無他,人譏其妄。孝宗朝加太尉、提舉皇城司、開府儀同三司。淳熙元年卒,贈少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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