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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龐藉神道碑


  ▼龐莊敏公藉神道碑〔王珪〕

  嘉祐八年三月丙午,太子太保致仕龐公薨於其家。是時先帝方寢疾,乘輿不及臨奠,而震嗟者久之。於是其孤以公之功狀上于太常,而博士李育乃諡公曰莊敏。六月壬申,葬公於雍丘縣之谷林山。明年,會修仁宗實錄,其孤又請于史官王珪曰:我先公位丞相,于朝蓋顯矣。其葬也,諫官司馬光實為之銘。今墓隧之碑未立,願得史官所書以刻之,以信其後人。餘遂考次公之族氏、官封,與夫行事之始終,複為之銘。

  其序曰:

  惟龐氏之先,自周文王之子畢公高之後,別食于龐,因以為氏。近世或家東平,又徙成武,遂為成武人。公諱藉,字醇之。皇曾祖贈太師、中書令,諱武;皇祖追封秦國公,諱文進。皇考國子博士、追封魏國公,諱格,皆贈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。曾祖妣越國太夫人何氏,祖妣楚國太夫人陳氏,妣燕國太夫人邢氏。

  公大中祥符八年舉進士及第,為黃州司理參軍,再調江州軍事判官。知開封府薛田舉公為兵曹參軍,薛奎代田,又舉公為法曹。改大理寺丞,知襄邑縣,與修天聖敕,為刑部詳覆官,曆群牧判官,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,出知秀州,入為殿中侍御史。初,章獻太后臨朝,命有司定其出入儀物,著內東門儀制三卷。及章獻上仙,而章惠太后欲踵垂簾故事,公亟奏請焚之,其後章惠卒不敢出與政事。尋為開封府判官。尚美人方有寵,遣內侍韓從禮下教旨。公上言:「陛下初顓聽斷,而美人僭恣撓法,不亦上累聖德邪?」於是仁宗怒,杖從禮,並濮王偏廟美人。遷祠部員外郎、廣南東路轉運使。初,龍圖閣學士范諷放縱不拘禮法,公為禦史時,巳嘗奏劾之及之官,益疏諷過失會諷請辨,乃詔置獄于南京。

  已而責授諷鄂州行軍司馬,亦左遷公為太常博士、知臨江軍。數月,徙福建轉運使,複其官如故。頃之,以侍御史入為三司戶部判官。仁宗謂執政曰:「龐某其止是職邪?」後數日,改刑部員外郎,兼侍御史知雜事,判大理寺,糺察在京刑獄,知審官院,為天章閣待制、陝西體量安撫,曆知汝、同二州。趙元昊反,舉兵圍延州,總管劉平遇戰於北川口,監軍黃德和望敵退走,平遂為賊所害。德和懼,使人紿言平實降賊。朝廷以兵圍平之第,且收系其子弟。詔殿中侍御史文彥博馳往河中府案其獄,既又命公並訊之。公至,具得其狀以聞。於是朝廷要斬德和,而劉氏子弟鹹拔用之。除陝西都轉運使。

  慶曆元年,拜龍圖閣直學士、知延州,再遷吏部郎中。明年,改延州觀察使,辭不拜。進左諫議大夫,為陝西四路緣邊都總管兼經略招討等使,仍知延州。是時元昊數寇邊,公下令諸將,毋得輕出兵。其欲出兵,必問其所以可勝之計,然後遣之,故其出未嘗不有功。凡築十一城,以扼其要害。又其下多美地薦草,募民耕之,歲得穀以省大費。一日,元昊遣親信李文貴者,以其酋領野利□榮書來,願納款塞下。公曰:「彼固多詐,未可以信也。」因留不遣。會朝廷欲貸元昊之罪,而詔公招徠之。公以謂元昊屢勝王師,今若遽馳介以往,恐其氣益驕。

  於是召文貴謂曰:「國家之撫四夷,靡有不至也。今元昊放命不恭,以毒我邊民,且自視其區區之地,乃敢與中國爭衡邪?若天子赫然大舉師,西鄉而加誅之,將安為計哉?夫慮不至於久遠,而徼一時之利者,豈知也歟?其歸語王熟計之。」踰月,文貴複來,然其言,未肯去僭號。天子既厭西兵,複詔公曰:「元昊若稱臣,餘一切勿拒之。」公曰:「假之僭號,則安肯複臣邪?」執以為不可。方是時,修復涇原,恐敵益複入寇。久之,乃複書曰:「所陳非邊臣所聞。」

  明年,元昊遣伊州刺史賀從頊者以書來,自稱「男邦面令國烏珠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。」公使謂曰:「天子臣妾四海,今不稱臣,不敢以聞朝廷。」從頊乃謂公曰:「大王願以子事父,猶臣事君也。」使得至京師,天子不許,歸而更議之。公乃上言:「西邊用兵以來,敵人喪其和市,國中愁困。今其辭稍屈,必有悔過自新之意,可遣使與之約也。」於是詔著作郎邵民佐與其使並往。既而元昊果稱臣,西邊罷兵矣。公遂入為樞密使。八年,改參知政事。

  皇祐元年,以尚書工部侍郎為樞密使。公始召還,以謂方用兵時,邊饟煩苦,關中蕭然,請減緣邊之兵,還食內地。議者以為不可,公卒減兵二十余萬。至是,又以天下之力困於養兵,況兵眾而不可用,方其無事,請以法加汰之。議者又以為不可,公卒汰兵八萬餘人。二年,加戶部侍郎。三年,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昭文館大學士、監修國史。公為相,不敢以毫髮私人。端明殿學士程戡除知益州,仁宗使公諭之曰:「善撫遠人,還當以二府處之。」公曰:「二府惟天子許之,臣不敢以言。」其後遂召戡為參知政事,而程卒不知也。

  廣源州蠻儂知高舉兵陷邕州,又下沿江九郡,進圍廣州,數月,還據於邕,所過多被害,而張忠、蔣偕等繼以輕敵失軍。仁宗問誰可將者,公言:「樞密副使狄青昔在臣麾下,其沈勇有策慮,可屬以南方事。」明日,青奏事殿中,遂以為宣徽使、宣撫荊湖南北路、經制廣南盜賊公事。或言青起行伍,難使自專其謀,當更擇文臣以副之。公曰:「鄉者偏師之出,號令之不一,進退之無法,以故數不利。今命大將,若使文臣副之,則威令複不得行,豈不視前日之敗也?」公複請下詔嶺南,一皆受青節制。青既至,斬別將一人之不用命者。

  於是軍中皆恐畏。未幾,果破賊而還。仁宗欲以青為樞密使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公曰:「昔曹彬下江南,太祖謂曰:『西有汾晉之師,北有幽薊之難,欲用卿為使相,則誰複為朕立功邪』?今寵青大過,後益有勝青功者,陛下何以賞之哉?」於是複以青為樞密副使,加檢校太尉、河中尹。入內內侍省都都知王守忠以畏謹得幸,求為節度使。公曰:「昔王繼恩平兩川,宰相以其有大功,屢欲優拜之。太宗怒,以為宦者不可使與政事,乃召學士錢若水議立宣政使以授之。今守忠無功,以為節度使,後複有求為宣徽使者,奈何?」帝乃為止。

  公在位久,而無它宰相,故謗言屢以及公。會道士趙清貺者,公之外親,嘗詐為人求官,有小吏告之,公即捕系開封府,既而窮得其奸狀。初言者指公私於人,及流清貺海上,又言公縱法行事。朝廷雖知公被誣,而言者不巳,遂罷相出知鄆州,尋加觀文殿大學士。前此契丹嘗遣使來求禦容,仁宗顧左右,皆嘿然不敢對,因曰:「能斷大事,孰有如龐某者?」

  至和二年,除昭德軍節度使、知並州。明年,以災異,詔中外鹹言得失。公密疏曰:「太子,天下本。今陛下春秋顧方盛,然太子不豫建,使四方無所系心。願擇宗室之宜為嗣者早決之。群情既安,則天異可塞矣。臣歷任將相,恐先犬馬無以報,雖冒萬死而不悔也。」敵盜耕屈野河田,朝廷恐益複侵邊,遣使更定其地。既而召敵人不至,公遂禁邊毋與為和市。敵人怨之,日夜聚兵境上。公又戒毋得輒舉師。久之,敵且去,公命通判並州司馬光詣麟州,與知州武戡計事。戡乃請築二堡于屈野之西,使敵不敢耕故地。光還,公雖許之,而堡實未築也。已而敵兵輒複聚,管勾麟府兵馬郭恩、走馬承受公事黃道元,乃與戡擅率兵至怱裡堆,欲出其不意以擊之。會伏發,恩、道元皆戰沒,而戡僅以身免。

  未幾,敵送道元歸,詔禦史鞫之,乃言與戡等行視堡地,因為敵所掩。公坐是罷節度使,複為觀文殿大學士、知青州。於是司馬光上書曰:「擅議築堡,臣光實陳之。今戡等輕出亡師,傷國威重,罪在臣光。」公聞,亦上奏自咎,皆不報。徙知定州。公在並時,年甫七十矣,欲謝事於朝,而以得罪,乃不敢。及過京師,遂上疏曰:「臣疲老不足以任邊事,願乞骸骨以歸。」詔不許,遷尚書左丞,辭不拜。至定一年,複請老,召還,又數自陳悃愊,天子不得已,聽以太子太保致仕。後三年,公薨,享年七十六。

  今天子追贈公司空兼侍中。公為人明知有餘,果於臨事。少好學,及老而家居,終日窮覽《詩》《書》而不知倦也。天性精于法令,常曰:「大臣當遵畏天子法,其敢自為重輕邪?」獨嚴於治軍,其下如有犯,必以便宜從事,或至於誅磔而無所容。然善視其居處飲食,故士卒知所畏,而樂以出死力。其遇僚吏從容,使得盡所長。其薦於朝,皆天下賢士大夫,與司馬光尤相厚也。所著文集五十卷。

  公先娶邊氏,樞密直學士肅之女,封嘉興縣君。繼劉氏,供備庫使永崇之女,累封彭國夫人。

  子男五人:元魯,登進士第,為大理寺丞,早卒;元英,太常博士;元常,大理寺丞;元中,太子右贊善大夫;元直,大理寺丞。

  女七人:某封安康郡君,適冀州支使陳琪;某封德安縣君,適都官員外郎宋充國;某封仁壽縣君,適屯田員外郎程嗣隆;某封永康縣君,繼適宋充國;某封安德縣君,適大理寺丞、館閣校勘趙彥若。餘未行。

  銘曰:

  龐氏之先,實畢公裔。為成武人,自公三世。
  成武之顯,公所自發。其發伊何?文武維烈。
  孰暴其武,萬兵以西。頓甲來歸,綏如嬰兒。
  孰施其文,亦既入輔。風雨節時,樂其眾甫。

  逮公去位,天異載仍。天子曰諮,丐言予聽。
  公曰大器,維承之艱。豫建天子,萬世其安。
  公過京師,公曰臣老。天子謂公,公力尚少。
  其往為予,更撫予埸。豈無威名,以動四國。

  公休於家,大事數問。公喪未行,忽出審訓。
  孰不相將,會莫如公。君臣始終,令問何窮。
  隧有豐碑,行者下拜。史臣作詩,以示千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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