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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趙概神道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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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趙康靖公概神道碑〔蘇軾〕 宋有天下百二十有五年,六聖相師,專用一道曰仁,不雜他術。刑以不殺為能,兵以不用為功,財以不聚為富,人以不作聰明為賢。雖有絕人之材,而德不至,終不大用。六聖一心,守之不移。故自建隆以來至於今,卿相大臣號多長者,記人之功,忘人之過,含垢匿瑕,犯而不校,以為常德。是以四方又安,兵革不試,民之戴宋,有死無二。自漢以來,未有如今日之盛者。此六聖之德,而眾長者之助也。易曰:「師正丈人吉。」詩曰:「雖無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」書曰:「如有一介臣,斷斷猗,無他技,其心休休焉,其如有容。人之有技,若巳有之。人之彥聖,其心好之,不啻若自其口出,是能容之,以保我子孫黎民。」 故太子少師趙公,服事三帝四十餘年,其德合于易之所謂「丈人」,詩之所謂「老成」,書之所謂「一介臣」者。 公諱概,字叔平。其先河朔人也,徙于宋之虞城七世矣。曾祖著,後唐國子《毛詩》博士,贈太師、中書令。妣劉氏,楚國太夫人。祖惠,宋州楚丘令,贈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、韓國公。妣李氏,燕國太夫人。父幹,尚書駕部員外郎,贈太師、中書令兼尚書令、魯國公。妣張氏,魯國太夫人;高氏,唐國太夫人。公七歲而孤,篤學自力。年十七,舉進士。當時聞人劉筠、戚綸、黃宗旦皆稱其「文辭必顯于時」,而其器識宏遠,則皆自以為不及。當赴禮部試,楚守胡令儀醵黃金以贈之,公不受。 天聖五年,擢進士第三人,授將作監丞,通判海州。歸見父老故人,幅巾徒步,人人至其家。召試學士院,除著作郎、集賢校理,出知漣水軍。公為進士時,鄧余慶守漣水,館公於官舍,以教其子。余慶所為多不法,公謝去。數月,余慶以贓敗。及公為守,將至,或榜其所館曰豹隱堂,賦者三十餘人。 歲饑,公勸誘富民,得米萬石,所活不可勝數。漣水有魚池,利入公帑,歲殺魚十余萬,公始罷之,作《放生碑》池上。移守通州,入為開封府推官。奏事殿中,賜五品服,且欲以為直集賢院。宰相以例不可,出知洪州。屬吏有鄭陶、饒奭者,挾持郡事,肆為不法,前守莫能制。州有歸化兵,皆故盜賊配流已而選充者。奭與郡人胡順之共造飛語以動公曰:「歸化兵得廩米陳」惡,有怨言,「不更給善米,且有變。」公笑不答。會歸化卒有自容州戍所逃還犯夜者,公即斬以徇,收陶下獄,得其奸贓,且奏徙奭歙州,一郡股栗。城西南隅當大江之沖,水歲為民患,公建為石堤,高丈五尺,長二百丈,用石九千段,取之有方,民不以為勞。 明年夏,堤成而水大至,度與城平,恃堤以全,至於今賴之。遷刑部員外郎、同知宗正寺,出知青州,改直集賢院。賦稅未入中限,敕縣不得輒催科。是歲,夏稅先一月辦。坐失舉張誥,奪官罷歸。起監密州酒,徙楚州糧料院。以郊赦還官職,知滁州。山東大賊李小二過境上,告人曰:「我東人也。公嘗為青州,東人愛之如父母,我不忍犯。」遂寇廬、壽,犬牙不入境。召修起居注。朝廷欲同修《玉牒》。久之,除歐陽修起居注。朝廷欲驟用修,而難於躐公。公聞之,乃請郡自便,以為天章閣待制,賜三品服,糺察在京刑獄。遷兵部員外郎,遂知制誥、勾當三班院。會郊禮,當進階封,且任一子京官,乞以母封郡太君。宰相謂公:「學士擬封不久矣。」 公曰:「母年八十二,朝夕不可期,願及今以為榮。」許之,後遂以為例。改知審官院,判秘閣,與高若訥同判流內銓。若訥言,往嘗知貢舉,聞母病不得出,幾不能生。公矍然,即請郡以便親。宰相謂公曰:「旦夕為學士,可少待也。」公不聽,遂除蘇州。明年,丁母憂。服除,召入翰林為學士,知貢舉,館伴契丹泛使,遂報聘焉。會獵於興雲山之西,請公賦詩。詩成,契丹主親酌玉杯以勸公,且以素扇授其近臣劉六符,寫公詩置之懷袖。使還,加侍讀學士,曆右司郎中、中書舍人,提舉在京諸司庫務。奸人冷清詐稱皇子,遷之江南。公曰:「清言不妄,不可遷。若詐,亦不可不誅。」 詔公與包拯雜治之,得其實,乃誅清。李參為河北轉運使,職事辦治,進秩二等,且官其一子。郭申錫為諫官,爭之曰:「參職事所當辦,無功不可賞。」上怒,欲罪申錫。公言:「陛下始面諭申錫,毋面從吾過,今黜之,何以示天下?」乃止。以龍圖閣學士、禮部侍郎知鄆州,徙南京留守,拜禦史中丞。中官鄧保吉引剰員燒銀禁中,公力言其不可,遂出之。又言張茂實不宜典兵衛,未行,會公拜樞密副使,複言之,乃出茂實知曹州,拜參知政事。方是時,皇嗣未立,天下以為憂。仁宗命英宗領宗正,公言宗正未足為重,遂與執政建言,宜立為皇太子,從之。英宗即位,遷戶部侍郎,又遷吏部。 熙甯初,遷左丞。公年七十矣,求去位,不許。章數上,乃以為觀文殿學士、吏部尚書、知徐州。遂請老不已,以太子少師致仕。居睢陽十五年,猶以讀書著文、憂國愛君為事,集古今諫爭事,為諫林一百一十卷,奏之。上甚喜,賜詔曰:「士大夫請老而去者,皆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。得卿所奏書,知有志愛君之士,雖退休山林,未嘗一日忘也。當置左右,以時省閱。」上祠南郊、明堂,率嘗召公陪祀,每辭以老疾。間嘗一至都下,亦以足疾辭不入見。詔中貴人撫問,二府就所館宴勞之。累階至特進,勳上柱國,封天水郡開國公,賜號推忠保德翊戴功臣。元豐初,省功臣號。三年,官制改,解特進。 六年正月十五日,薨于永安坊裡第,享年八十八。輟視朝一日,贈太師,諡「康靖」。前作遺範以戒子孫,纎悉必具。以某年月日葬于宋城縣天巡鄉,地與日皆公所自蔔也。 娶李氏,封汝陰郡夫人,先公二十五年卒於鄆州。子榮緒,殿中丞;敦緒,將作監主簿,皆早亡。元緒,宣德郎;公緒,校書郎。女二人:長適光祿寺丞王力臣,幼適朝奉大夫程嗣恭。孫男四人:嗣徽,通直郎;嗣真,宣義郎;嗣賢,試校書郎;嗣光,未命。曾孫男六人:韡,太廟齋郎,餘未名。公為人樂易深中,恢然偉人也。平生與人實無所怨怒,非特不形於色而已。專務掩惡揚善,以德報怨,出於至誠,非勉強者,天下稱之,庶幾漢劉寬、唐婁師德之徒雲。始,歐陽修躐公為知制誥,人意公不能平。及修坐累對詔獄,人莫敢為言,公獨抗章言「修無罪,為仇人所中傷,陛下不可以天下法為人報仇。」上感悟,修以故得全。 公既老,修亦退在汝南,公自睢陽往從之游,樂飲旬日。蘇舜欽為進奏院,以群飲得罪。公言「與會者皆一時名人,若舉而棄之,失士大夫望,非朝廷福。」張誥以髒敗竄海上,公坐貶累年,而憐誥終不衰,間使人至海上勞問饋給之。代馮浩為鄆州,吏舉按浩侵用公使錢三十萬,當以浩職田租償官。公曰:「浩,吾同年也,且知其貧,不可。以已俸償之。」公所為大略如此。至於敦尚契舊,葬死養孤,蓋不可勝數。余於公為裡人,少相善也。退而老於鄉,日從公游,蓋知之詳矣。元緒以《墓碑》為請,義不可以辭。銘曰: 維古任人,仁義是圖。仁近於弱,義近於迂。 課其功利,歲計有餘。在漢孝文,發政之初。 欲以利口,登進嗇夫。有臣釋之,實矢厥謨。 世謂長者,絳侯相如。皆訥於言,有口若無。 豈效此子,喋喋巧諛。帝用感悟,老成是親。 清浄無為,鑒於暴秦。曆祀四百,世載其仁。 赫赫我宋,以聖繼神。於穆仁宗,如歲之春。 招延樸忠,屏遠佞人。豈獨左右,刑于庶民。 維時趙公,含德不發。如圭如璧,如金如錫。 置之不慍,用之不懌。帝識其心,長者之傑。 遂授以政,曆佐三葉。濟於艱難,不疐不跋。 公在朝廷,靖恭寡言。不忮不求,孰知其賢。 望其容貌,有恥而悛。薄夫以敦,鄙夫以寬。 今其亡矣,吾誰與存。作此銘詩,以詔後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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