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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李士衡神道碑


  ▼李觀察士衡神道碑〔范仲淹〕

  聖王之教萬民也,資天地之生以為食,藉山海之出以為貨。食均於上下,貨通於遠邇,則可以通郊廟,廩卿士,聚兵以征伐,振民於災害。然非得絕代能臣,持變通之數於天下,則孰與成當世之務哉?故夷吾作輕重之權以霸齊,桑羊行均輸之法以助漢。近則隋有高穎,唐有劉晏,皇朝有左丞陳公恕,是皆善天下之計者也。爾後朝廷重此任,而常難其才。天禧二年七月甲戌,制曰:「樞密直學士、刑部侍郎士衡可三司使。」告謝之日,天子面褒其能,屬以大計,賜內帑錢二百萬緡以助經費,複親制《寬財利論》以賜之。公當職五年間,天子有事于南郊,又禦端門。既今上即位,並大賚天下。至於真宗山陵再塞,大河之決,其供億不可勝紀,公皆優遊以辦,霈然有餘力,蓋周知天下之利,使流而不竭,中外服其通焉。公字天均,隴西成紀人也。會祖渙,贈尚書屯田郎中。祖徹,贈左諫議大夫。父益,贈吏部尚書。尚書娶惠氏,贈扶風郡太君,生子五人,公居其仲。幼負氣節,從鄉先生即有聲於西州。

  太平興國八年春,天子親策天下士,公中第,釋褐為京兆鄠縣主簿。府知其才,俾權領獄掾。咸陽縣有民殺人,具辭以送府,父子五人皆伏加功之坐。公告于尹曰:「嘗試辨之,蓋殺人者一,餘四人掩其骸耳,安可盡辟乎?」尹覆之,卒從公議。即謂公曰:「是四人者,非子之明,則冤於地下矣。子有陰施,後當貴乎?」移知眉州彭山縣,就除大理評事。以父憂去職。服除,由寇萊公薦,領京兆渭橋輦運,改司農丞,除著作佐郎,通判邠州。真宗即位,遷秘書丞、知劍州。

  咸平三年春,益州兵亂,推王均為首。既破漢州,急來趨劍,欲絕王師之路。公告於眾曰:「賊來方銳,孰可與鬬?吾城無守具,而有芻糧之積,使賊能得之,非徒肉吾一州,必據險以阻大兵,則兩川諸城無援以守,盡下於賊矣。不如焚其儲蓄,擁州民,輦庫帛,退守劍門,與劍門之兵合以拒戰,賊可圖焉。」眾從之。既而賊至,得吾空壘,無資糧,險不可據,遂大沮其謀。公知其窮,手署榜以示寇曰:「爾等得無父母妻子之愛?蓋脅從而來,何不歸我,複為王人?」得降卒千有九百,乃與劍門鈐轄裴臻並兵擊賊,斬首數千級,賊敗走保成都。公即馳驛入奏,自引棄城守關之咎,且言平賊利害。帝深加獎歎,擢拜度支員外郎,賜五品服。俄而大兵得出劍門,兩川諸城聞王師來,無複搖動,均賊遂平,如公始謀焉。

  會帥臣言公不當棄城,朝廷方任帥,不得已謫監虔州關征。尋召還,判三司鹽鐵勾院。時度支使梁鼎上言:「陝西舊制,許人入粟塞下,率高其估,以池鹽償之,人得賈于邊市。今請借民力轉粟以備塞,複轉鹽于邊,官自鬻之,歲得緡錢三十萬,以給西兵。」朝廷可其奏,命鼎為陝西制置使。公上言非便,複與執政爭於帝前曰:「邊路阻險,舟車不能通,每歲轉粟與鹽,民力可支乎?徒能奪農時,沮商利,異日農商失業,財力俱屈,後複變法,人將安信?又官自鬻鹽則價重,價重則邊人市敵中青鹽食之,敵為利矣。臣請通鹽商如前,使人入粟塞下,則農不奪時,商不易業,外不為敵利。苟能寬民力,沮敵計,雖緡錢不足,陛下以諸路之羨助之,有何不可?」帝然之。

  公謝以忠憤,而言不覺切直。帝曰:「為臣當如此,宜無改焉。」鼎至陝西,果無效而罷,卒如公言。領荊湖北轉運使。歲余,從陝西進司封員外郎,賜金紫。即保任能吏數十,分掌榷酤,獲遺利蓋億計,乃奏罷朝廷助邊錢帛歲三十萬。天子朝陵,幸西洛,進兵糧五十萬石。京西路乏粟,又進三十萬石助之。入拜祠部郎中、度支副使。朝廷以兩河屯兵之計,擇使為難,輟公以司封郎中領河北轉運使。建言:「民之泉貨,每春取絹直於豪力,其息必倍。本道歲給諸軍帛七十萬疋,不足則市於民。請使民預受其直,則公私交濟。」制從之。今行于諸道。天子東封,詔公駐澶州,同幹供億事。慶成,拜右諫議大夫,領使如故。及祀汾陰,又以公提舉京西、陝西轉運司事。車駕既行,以長安為關輔之要,命公鎮安之。祀事畢,召還,進給事中。朝廷謂「坤維之奧,宜得巨人」,拜樞密直學士、知益州。

  期月召還,有圖任意。會河朔闕漕,帝曰:「河朔未可無卿。」除都轉運使,恩數廩祿加常制一等。公再至兩河,夙夜共職,積穀郡邑,率如京坻。議者謂所積太廣,必將腐敗。朝廷遣使視之,公奏曰:「豈不為九年之意耶?」帝悟,遽命罷其使。明年大蝗,民多阻饑,公悉倉廩以賑之,仍輦濟京西路,君子謂公知政矣。大河決於無棣,將圯其城。時以數州丁力,晝夜營護,役死者相枕藉,而水不降。公奏曰:「是不可以州矣,請亟遷以避患。」朝廷從之。後數月,水出舊城丈餘,民不為魚,公之力也。就遷工部侍郎。相州系囚十四人,盜瓜傷其主,吏以極法論。

  公曰:「餓夫何至此!」皆貸死以聞。朝廷閱其奏,即下密詔,民有歲凶為盜,長吏得屈法以全之。公兩使河朔,凡數年,天子封太山,祀汾陰,幸亳社,進緡錢、繒纊、糧芻巨萬數,又請罷內帑錢歲百萬,屢詔褒之。魏人饑,命公知天雄軍。又東齊大歉,盜寇充斥。進刑部侍郎、知青州。盜有聚山林出為郡邑之患者,先是系其妻子,棘環於通衢。公至,遽出之,戒曰:「虐爾何贖?爾惟從賊所之,俟其自新,則複爾閭井。」賊聞之少懈。又下教曰:「賊輩為魁所制,爾能伺而梟之,吾將以功論。」旬浹間,盜有梟二魁之首獻者,餘皆散亡,或來請命,公錄之如教,齊人遂安。天子遣中使獎勞。及為三司使,陝西舊科吏人采木送京師,度三門之險,破散者太半。又每歲市羊,亦遣吏送,而羊多斃於道,二者吏皆破產以償。西人苦茲五十年矣。

  公請募商旅送木于京師,如入粟法,售以池鹽。又請許其吏私市羊以副之,免關征算,得補其亡失。自是西人鮮複破產。視天下之弊如此比者,日更月除,不可殫書矣。遷吏部侍郎,以足疾求罷,優詔不允,而許五日一便殿奏事,拜則以通事舍人掖之。今上即位,拜尚書左丞,複求解職。朝廷優寵老成,遂得請。除同州觀察使、知陳州。時大水侵城,人有言水入城以誑眾者,公命立斬之,人心始寧。乃築大防,以完其州。改潁州,複蒞陳州。會曹襄悼公得罪,公以親累授左龍武軍大將軍,分司西京。未幾,進左衛大將軍,還長安故居。後二年遘疾,以天聖十年五月二十六日薨,享年七十四。

  以其年八月二十七日,葬於京兆萬年縣白鹿鄉之原。景祐元年,其子詣闕,理公有勞于國,非意左遷。天子憫然,降制追複同州觀察使。

  娶太原王氏,封平晉縣君,早亡。又娶馮翊雷氏,封延安郡君,後公十六年而終。

  男六人:丕顯,不仕;丕績,同學究出身,並早世;丕諒,太常博士、集賢校理,由方略改崇儀使、邠甯環慶路兵馬鈐轄,後公十一年而亡;丕緒,尚書水部郎中;丕遠,殿中丞;丕旦,國子博士。女三人:長適益州郫縣主簿宋肩遠,次適曹襄悼公利用,次適定國軍節度觀察留後曹琮。孫男若干人。

  公性慷慨,善辯論,明於知人,凡保任才吏數百員,嘗力薦呂文靖公、陳文惠公,又嘗薦太傅張鄧公。公服官五十二載,專尚寬恕,政刑之下,活人多矣。自古能臣言邦國之利,鮮不斂怨於下而傷其手者。公則疏通利源,取而不奪,允所謂善天下之計者也。銘曰:

  舜歌南風兮阜時之財,何以聚人兮易不雲哉。
  富國強兵兮,孰謂霸才,弗富弗強兮,王基其摧。
  巍巍先帝兮法道法天,大烹之盛兮,包羅俊賢。
  拔公之才兮屬諸利權,公之感遇兮惟力是宣。

  封乎泰山兮祀于汾睢,千乘萬騎兮雲駕波馳。
  公常景從兮朝詢夕諮,供億何算兮無一不宜。
  入司邦賦兮帝曰汝通,屢行大賚兮如泉不窮。
  太上繼明兮遇之愈隆,公則請老兮命以觀風。

  久於貨政兮人將無徒,公嘗寬之兮民易以趨。
  曾不加賦兮抑有羨餘。全歸故廬兮其樂只且。
  安安而壽兮高枕以終。門閥不圮兮表於關中。
  峩峩之碑兮章章厥功,映於國史兮千古不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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