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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三省各司


  東三省地處邊要,自改建行省,變通例章,增置司道。提學、提法,各省通置,無庸贅述。今綜新設諸司詳左。初建行省,督署設承宣、諮議二廳,置左、右參贊各一人,從二品。僉事一人,一、二、三等科員佐之。旋省。

  民政使司民政使一人,從二品。掌主民籍。僉事,從四品。科員,一等從五品,二等正六品,三等正七品。各司同。各有恆任。一、二等醫官無定員。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光緒三十三年置,秩正三品。宣統元年,依布政使例,升從二品,主屬吏升遷調補。

  交涉使司交涉使一人,正三品。掌主邦交。有僉事,科員,一、二等譯官佐之。一等正六品,二等正七品。光緒三十三年,奉天、吉林各置一人。宣統二年,直隸、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廣東、雲南,並援奉天例續置。

  度支使司度支使一人,正三品。掌主財賦。有僉事,科員,一、二等庫官佐之。一等正六品。二等正七品。光緒三十三年,三省各置一人。宣統元年,省黑龍江一人,隸民政司兼理。又光緒三十三年,奉天置旗務使司一人,僉事、科員如各司。宣統元年省。

  甲午不競,當事者鑒於軍政未善,取則強邦,內自禁衛軍,外自督練公所,並遵新定章制,以漸從事。乃三軍、兩協方告成,而巨變作焉。爰就可考者著於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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