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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崇雅衛周祚高爾儼傳


  黨崇雅,陝西寶雞人。明天啟五年進士,官至戶部侍郎。

  順治元年,以天津總督駱養性薦,授原官,調刑部。疏言:「舊制,大逆大盜,決不待時,餘俱監候秋後處決,未嘗一罹死刑,輒棄於市。請凡罪人照例區別,以昭欽恤。新制未定,並乞暫用明律。俟新例頒行,畫一遵守。」二年,複疏言:「流寇暴虐,今剿滅殆盡。恐寇黨株連,下民未獲寧止。請速頒恩赦。督、撫、司、道及府、州、縣各官,簡用務在得人,庶可廣皇仁,布實政。」並得旨允行。駱養性被訐貪婪通賊,辭連崇雅,讞不實,免議。給事中莊憲祖劾崇雅衰庸,崇雅疏乞罷,留之。五年,擢尚書。六年,加太子太保。八年,調戶部,加少保。十年,引疾告歸,命仍支原俸。旋召還。十一年,授國史院大學士。十二年,複以老乞休,加少傅兼太子太傅。入謝,上見其老,賜禦服,諭曰:「卿今還裡,服朕賜衣,如見朕也!」臨行,複召見,賜茶,慰以溫語,命大學士車克送之。十三年,敕存問。康熙五年,卒。

  明福王時,定從賊案,崇雅與衛周祚、高爾儼皆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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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衛周祚,山西曲沃人。明崇禎進士,官戶部郎中。順治元年,授吏部郎中。再遷刑部侍郎,疏言:「各省逮捕土寇,坐輒數十人,請飾鞫訊得實,具獄詞解部。京師多訐訟,請嚴反坐罪。功臣犯法,請複收贖之令。」調吏部,疏言:「六部司屬,請每歲令堂官糾舉黜陟。」「疆圉新辟,招民百名,即授知縣,暫委各官,即予本職,乃一時權宜計。請試以文義,有不嫻者,招民改武職,暫委授佐雜。」皆下部議行。擢尚書,曆工、吏二部。十五年,授文淵閣大學士,兼刑部尚書,改國史院。以葬兄周胤乞假還。複起授保和殿大學士,兼戶部尚書。以疾乞休。康熙十四年,卒,諡文清。周祚居鄉謹厚,聖祖稱之。西巡,遣大臣酹其墓。

  周胤,明崇禎七年進士,官禦史。順治初,授原官。官至兵部侍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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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爾儼,直隸靜海人。明崇禎十二年進士,官編修。順治初,授秘書院侍講學士。遷侍郎,曆禮、吏二部,擢吏部尚書,加太子太保。九年,為禦史吳達所論,乞罷。旋起補弘文院大學士。十二年,卒,贈少保,諡文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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