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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高帝諸子傳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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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顯,字景陽,子范弟也。幼聰慧,嶷偏愛之。七歲,封甯都縣侯,梁天監初,降為子。位太尉錄事參軍。 子顯身長八尺,狀貌甚雅,好學,工屬文。嘗著《鴻序賦》,尚書令沈約見而稱曰:「可謂明道之高致,蓋《幽通》之流也。」又采眾家《後漢》考正同異,為一家之書。又啟撰齊史,書成表奏,詔付秘閣。累遷邵陵王友。後除黃門郎。 中大通二年,遷長兼侍中。梁武帝雅愛子顯才,又嘉其容止吐納,每禦筵侍坐,偏顧訪焉。嘗從容謂曰:「我造《通史》,此書若成,眾史可廢。」子顯對曰:「仲尼贊《易》道,黜《八索》;述職方,除九丘。聖制符同,複在茲日。」時以為名對。三年,以本官領國子博士。武帝制《孝經義》,未列學官,子顯在職,表置助教一人,生十人。又啟撰武帝集並《普通北伐記》。遷國子祭酒,加侍中,於學遞述武帝《五經義》,遷吏部尚書,侍中如故。 子顯風神灑落,雍容閒雅,簡通賓客,不畏鬼神。性愛山水,為《伐社文》以見其志。飲酒數鬥,頗負才氣。及掌選,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,但舉扇一捴而已,衣冠竊恨。然簡文素重其為人,在東宮時,每引與促宴。子顯嘗起更衣,簡文謂坐客曰:「常聞異人間出,今日始見,知是蕭尚書。」其見重如此。出為吳興太守。卒時年四十九,詔贈侍中、中書令。及請諡,手敕曰:「恃才傲物,宜諡曰驕。」子顯嘗為《自序》,其略雲:「余為邵陵王友,忝還京師,遠思前比,即楚之屈、宋,梁之嚴、鄒。追尋平生,頗好辭藻,雖在名無成,求心已足。若乃登高目極,臨水送歸,風動春朝,月明秋夜,早雁初鶯,開花落葉,有來斯應,每不能已也。且前代賈、傅、崔、馬、邯鄲、繆、路之徒,並以文章顯,所以屢上歌頌,自比古人。天監六年,始預九日朝宴,稠人廣坐,獨受旨雲:『今雲物甚美,卿將不斐然賦詩,』詩既成,又降旨曰:『可謂才子。』餘退謂人曰:一顧之恩,非望而至,遂方賈誼何如哉,未易當也。每有製作,特寡思功,須其自來,不以力構。少來所為詩賦,則《鴻序》一作,體兼眾制,文備多方,頗為好事所傳,故虛聲易遠。」子顯所著《後漢書》一百卷,《齊書》六十卷,《普通北伐記》五卷,《貴儉傳》三卷,文集二十卷。子序、愷並少知名。序太清中位中庶子,卒。愷太子家令。 愷才學譽望,時論以方其父。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。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,于宣猷堂餞飲,並召時才賦詩,同用十五劇韻。愷詩先就,其辭又美。簡文與湘東王令曰:「王筠本自舊手,後進有蕭愷可稱,信為才子。」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《玉篇》,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,以愷博學,于文字尤善,使更與學士刪改。太清中,卒於侍中。子顯弟子雲。 子雲,字景喬,年十二,齊建武四年,封新浦縣侯。自製拜章,便有文采。梁天監初,降爵為子。及長,勤學有文藻,弱冠撰《晉書》,至年二十六,書成百餘卷,表奏之,詔付秘閣。子雲性沉靜,不樂仕進,風神閑曠,任性不群。夏月對賓客,恒自裸袒。而兄弟不睦,乃至吉凶不相吊問,時論以此少之。 年三十,方起家為秘書郎,遷太子舍人,撰《東宮新記》奏之,敕賜束帛。累遷丹陽郡丞。湘東王繹為丹陽尹,深相賞好,如布衣之交。中大通三年,為臨川內史,在郡以和理稱,入吏悅之。還除散騎常侍。曆侍中,國子祭酒。 梁初,郊廟未革牲牷,樂辭皆沈約撰,至是承用。子雲啟宜改之,敕答曰:「此是主者守株,宜急改也。」仍使子雲撰定。敕曰:「郊廟歌辭,應須典誥大語,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。而沈約所撰,亦多舛謬。」子雲作成,敕並施用。 子雲善草隸,為時楷法,自雲善效鐘元常、王逸少,而微變字體。嘗答敕雲:「臣昔不能拔賞,隨時所貴,規摹子敬,多歷年所。年二十六著《晉史》,至《二王列傳》,欲作論草隸法,言不盡意,遂不能成,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。十許年,始見《敕旨論書》一卷,商略筆狀,洞徹字體,始變子敬,全范元常。逮爾以來,自覺功進。」其書跡雅為武帝所重,帝嘗論書曰:「筆力勁駿,心手相應,巧逾杜度,美過崔寔,當與元常並驅爭先。」其見賞如此。出為東陽太守。百濟國使人至建鄴求書,逢子雲為郡,維舟將發。使人於渚次候之,望船三十許步,行拜行前。子雲遣問之,答曰:「侍中尺牘之美,遠流海外,今日所求,唯在名跡。」子雲乃為停船三日,書三十紙與之,獲金貨數百萬。性吝,自外答餉不書好紙,好事者重加賂遺,以要酬答。 太清元年,複為侍中、國子祭酒。二年,侯景寇逼,子雲逃人間。三年,宮城失守,奔晉陵,餒卒於顯雲寺僧房,年六十三。所著《晉書》一百一十卷,《東宮新記》二十卷。 子特,字世達,早知名,亦善草隸,時人比之衛恒、衛瓘。武帝嘗使特書,及奏,帝曰:「子敬之跡不及逸少,蕭特之書遂逼于父。」位太子舍人,海鹽令,坐事免。先子雲卒,遺啟簡文求為墓誌銘,帝為制銘焉。 子雲弟子暉,字景光,少涉學,亦有文才。性恬靜,寡嗜欲。嘗預重雲殿聽制講《三慧經》,退為《講賦》奏之,甚見賞。卒于驃騎長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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