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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官相見禮


  凡官員揖拜,洪武二十年定,公、侯、駙馬相見,各行兩拜禮。一品官見公、侯、駙馬,一品官居右,行兩拜禮,公、侯、駙馬居左,答禮。二品見一品亦如之。三品以下仿此。若三呂見一品,四品見二品,行兩拜禮。一品二品答受從宜,餘品仿此。如有親戚尊卑之分,從行私禮。三十年令,凡百官以品秩高下分尊卑。品近者行禮,則東西對立,卑者西,高者東。其品越二、三等者,卑者下,尊者上。其越四等者,則卑者拜下,尊者坐受,有事則跪白。

  凡文武官公聚,各依品級序坐。若資品同者,照衙門次第。若王府官與朝官坐立,各照品級,俱在朝官之次。成化十四年定,在外總兵、巡撫官位次,左右都督與左右都禦史並,都督同知與副都禦史並,都督僉事與僉都禦史並,俱文東武西。伯以上則坐于左。十五年重定,都禦史系總督及提督軍務者,不分左右副僉,俱坐于左。總兵官雖伯,亦坐於右。

  凡官員相遇回避,洪武三十年定,駙馬遇公侯,分路而行。一品、二品遇公、侯、駙馬,引馬側立,須其過。二品見一品,趨右讓道而行。三品遇公、侯、駙馬,引馬回避,遇一品引馬側立,遇二品趨右讓道而行。四品遇一品以上官,引馬回避,遇二品引馬側立,遇三品趨右讓道而行。五品至九品,皆視此遞差。其後盡遵行。文職雖一命以上,不避公、侯、勳戚大臣;而其相回避者,亦論官不論品秩矣。

  凡屬官見上司,洪武二十年定,屬官序立於堂階之上,總行一揖,上司拱手,首領官答揖。其公幹節序見上司官,皆行兩拜禮,長官拱手,首領官答禮。

  凡官員公座,洪武二十年定,大小衙門官員,每日公座行肅揖禮。佐貳官揖長官,長官答禮。首領官揖長官、佐貳官,長官、佐貳官拱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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