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明史 | 上頁 下頁 |
谷大用魏彬等傳 |
|
穀大用者,瑾掌司禮監時提督西廠,分遣官校遠出偵事。江西南康民吳登顯等,五月五日為競渡,誣以擅造龍舟,籍其家,天下皆重足屏息。建鷹房草場于安州,奪民田無數。瑾誅,大用辭西廠。未幾,帝複欲用之,大學士李東陽力諫乃止。六年,劉六、劉七反,命大用總督軍務,偕伏羌伯毛銳、兵部侍郎陸完討之。大用駐臨清,召邊將許泰、郤永、江彬、劉暉等入內地,聽調遣。久之無功,會賊過鎮江狼山,遇颶風舟覆,陸完兵至殲之,遂封大用弟大亮為永清伯。而先是平寘鐇時,其兄大寬已封高平伯矣,義子冒升賞者,不可勝紀。世宗立,以迎立功賜金幣。給事中閻閎極論之,尋降奉禦,居南京。已,召守康陵。嘉靖十年籍其家。 *** 魏彬,當瑾時,總三千營。瑾誅,代掌司禮監。其年,敘寧夏功,封弟英鎮安伯,馬永成兄山亦封平涼伯。世宗立,彬不自安,為英辭伯爵。詔改都督同知,世襲錦衣指揮使。給事中楊秉義、徐景嵩、吳嚴皆言彬附和逆瑾,結姻江彬,宜置極典。帝宥不問。已而禦史複論之,始令閑住。 *** 張忠,霸州人。正德時禦馬太監,與司禮張雄、東廠張銳並侍豹房用事,時號三張,性皆凶悖。忠利大盜張茂財,結為弟,引入豹房,侍帝蹴鞠。而雄至怨其父不愛己致自宮,拒不見。同儕勸之,乃垂簾杖其父,然後相抱泣,其無人理如此。銳以捕妖言功,加祿至一百二十石。每緝事,先令邏卒誘人為奸,乃捕之,得賄則釋,往往以危法中人。三人並交通宸濠,受臧賢、錢獷等賄,以助成其叛。甯王反,忠勸帝親征。其遮王守仁捷,欲縱宸濠鄱陽,待帝自戰,皆忠之謀也。 是時,又有吳經者,尤親暱。帝南征,經先至揚州。嘗夜半燃炬通衢,遍入寡婦、處女家,掠以出,號哭震遠近,許以金贖,貧者多自經。先是,又有劉允者,以正德十年奉敕往迎烏斯藏僧,所齎金寶以百余萬計。廷臣交章諫,不聽。允至成都,治裝幾余,費又數十萬,公私匱竭。既至,為番人所襲。允走免,將士死者數百人,盡亡其所齎。及歸,武宗已崩,世宗用禦史王鈞等言,張忠、吳經發孝陵衛充軍,張雄、張銳下都察院鞫治、允亦得罪。 世宗習見正德時宦侍之禍,即位後禦近侍甚嚴,有罪撻之至死,或陳屍示戒。張佐、鮑忠,麥福、黃錦輩,雖由興邸舊人掌司禮監,督東廠,然皆謹飭不敢大肆。帝又盡撤天下鎮守內臣及典京營倉場者,終四十餘年不復設,故內臣之勢,惟嘉靖朝少殺雲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