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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湘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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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湘,字永懷,泰和人。 永樂中,由國子生理刑都察院。以才擢東平知州,常祿外一無所取,訓誡吏民若家人然。城東有大村壩,源出岱嶽,雨潦輒為民患,奏發丁夫堤之。州及所轄五邑,地多荒蕪,力督民墾辟,公私皆實。會舊官還任,將解去。民群乞於朝,帝從其請。成祖晚年數北征,令山東長吏督民轉餉,道遠多死亡,惟東平人無失所。奸人誣湘苛斂民財,訐于布政司。縣民千三百人走訴巡按禦史暨布、按二司,力白其冤。耆老七十人複奔伏闕下,發奸人誣陷狀。及布政司系湘入都,又有耆老九十人隨湘訟冤。通政司以聞,下刑曹閱實,乃複湘官,而抵奸人於法。蒞州十餘年,至正統初,詔大臣舉郡守,尚書胡蒞以湘應,遂擢懷慶知府。東平民扶攜老幼,泣送數十裡。懷慶有軍衛,素挾勢厲民。湘隨時裁制,皆不敢犯。 居三年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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