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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驥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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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驥,字尚德,郯城人。舉洪武二十六年鄉試。入國學,居三年,授戶科給事中。時關市譏商旅,發及囊篋,驥奏止之。尋坐事免。建文時,薦起新鄉知縣,招流亡,給以農具,複業者數千人。內艱去官,民相率奏留者數四,不許。永樂初,服闋,改知東安。事有病民,輒奏於朝,罷免之。有嫠婦子齧死,訴於驥。驥禱城隍神,深自咎責。明旦,狼死於其所。侍郎李昶等交薦,擢刑部郎中。奏陳十餘事,多見採納。坐累,謫役保安。 洪熙時,有詔求賢,薦為禦史。陳經國利民十事,仁宗嘉納。宣德五年巡視倉場,軍高祥盜倉粟,驥執而鞫之。祥父妾言,祥與張貴等同盜,驥受貴等賄故獨罪祥。刑部侍郎施禮遂論驥死。驥上章自辨,帝曰:「禦史即擒盜,安肯納賄!」命偕都察院再訊,驥果枉。帝乃切責禮,而複驥官。其年十一月,擇廷臣二十五人為郡守,奉敕以行。驥授河南知府,肇慶則給事中王瑩〗,瓊州則戶部郎中徐鑒,汀州則禮部員外郎許敬軒,寧波則刑部主事鄭珞,撫州則大理寺正王升,後皆以政績著。 河南境多盜,驥為設火甲,一戶被盜,一甲償之。犯者,大署其門曰盜賊之家。又為《勸教文》,振木鐸以徇之。自是人鹹改行,道不拾遺。郡有伊王府,王數請囑,不從。中官及校卒虐民,又為驥所抑,恨甚。及冬至,令驥以四更往陪位行禮。及驥如期往,誣驥後期,執而桎梏之,次日乃釋。驥奏聞,帝怒,貽書讓王,府中承奉、長史、典儀悉逮置於理。 驥持身端恪,晏居雖幾席必正。蒞郡六年卒,年七十。士民赴吊,鹹哭失聲。 王瑩,鄞人,起家舉人。居肇慶九年,進秩二等,後徙知西安。 徐鑒,宜興人。在瓊四年卒,郡人祀之九賢祠。 許敬軒,天臺人。起家國子生。守汀特糾參政陳羽貪暴,宣宗為逮治羽。卒官,士民爭賻之。 鄭珞,閩縣人。起家進士。守寧波,以艱去。會海寇入犯,民數千詣闕乞留,詔奪情複任。嘗劾中使呂可烈無狀,帝為誅可烈。久之,擢浙江參政。 王升,龍溪人。起家進士。在郡九載,以部民乞留,增秩還任。以疾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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