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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與齡周鈇傳


  王與齡,字受甫,寧鄉人。嘉靖八年進士。授蘇州推官。入為戶部主事,調吏部,進員外郎。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。澄清銓敘,所推薦皆廉靜老成。

  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,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,俱書抵與齡。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、主事李大魁、周鈇,白之尚書許贊,具疏以聞。言:「平時請屬甚多。臣等違抗,積罪如山。非聖明覆庇,則二權奸主於中,群鷹犬和於外,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嘉賓之斥,得為近日禦史謝瑜之罷,幸矣。」疏入,鑾言惟一資望應遷。嵩抵無致書事,請逮可教訊治,因言:「聖明日覽奏章,革弊厘奸悉宸斷。而贊等妄意臣輩為之,藉以修怨。然贊柔良,第受制所屬耳。」帝方信嵩,又見疏中引嘉賓、瑜事,遂發怒。切責贊,除與齡名,伯亨等俱調外。給事中周怡論之,廷杖系獄。禦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,皆奪俸。自是,諸司以與齡為戒,無複敢與嵩抗。

  與齡既罷,錦衣遣使偵其裝,襆被外無長物,稱歎而去。裡居,角巾躬稼圃,翛然自得。郡人為作《平陽四賢詩》美之。四賢者,尚書韓文、陶琰、張潤及與齡也。越二十餘年,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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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周鈇,字汝威,榆次人。

  嘉靖五年進士。授行人。擢禦史,巡按陝西。被俘民自塞外逃歸者,邊將殺以冒功。鈇請下詔嚴禁,有報降五人以上者賞之。詔可。再按山東,特改右春坊清紀郎兼翰林院侍書。俺答將入寇,總督侍郎翟鵬以聞。鈇以中樞無籌策,請早為計。帝以為浮詞亂政,責降廬州府知事。旋改國子監丞,擢吏部文選主事。坐與齡發嵩等私屬事,貶河間通判。已而吏部擬擢南京吏部主事。嵩言鈇調官甫四月,不得驟遷。帝怒,詰責尚書許贊等,令錄左降官遷擢者姓名。贊引罪,並列陳叔頤等十六人以聞。詔奪贊等俸,鐫文選郎鄭曉三級,鈇、叔頤等褫職為民。廷臣論薦鈇,以嵩在位,不復召。

  穆宗初,贈光祿少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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