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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廷蒨傳


  謝廷蒨,字子佩,富順人。

  嘉靖十一年進士。除新喻知縣,征授吏科給事中。禦史胡鼇言:「京師優倡雜處。請敕五城,諸非隸教坊兩院者,斥去之。」都禦史王廷相等議可。帝惡熬言褻,謫鹽城丞,奪廷相等俸。廷蒨救之,被詔切責。雷震謹身殿,疏陳修省數事,語直。帝摘疏中訛字,停其俸。

  十八年偕同官曾烶,李逢、周珫諫帝南巡,忤旨。已,給事中戴嘉猷馳疏請回鑾,而車駕已發。帝大怒。甫還,即執嘉猷並廷蒨等下詔獄,謫廷蒨雲南典史。屢遷浙江僉事。以侍養歸,遂不出。

  隆慶元年,起故官山西,俄擢河南右參議,皆不拜。吏部高其行,請得以新秩歸老,許之。萬曆改元,四川巡撫曾省吾奏言:「廷隱居三十年,家徒四壁,樂道著書,宜特加京秩,風勵士林。」詔即加進太僕少卿。又數年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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