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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士


  舊制,台閣近臣,每年得以抱文藝者,公薦于貢闈,知舉官去取不能無所徇。建隆四年,詔禁止之。

  開寶二年,詔西川、山南、荊湖等路所薦舉人,並給往還券。

  開寶六年,初殿試進士,自是為定制。故事,禮部放榜,敕下之日,醵錢為同喜飲于曲江,近世多於名園佛宇。太平興國元年,呂蒙正等及第,始官為供帳,仍賜禦詩。至道二年,張洎以儒行篇刻板印賜近臣,並新及第人。

  隋大業中,始設進士科,至唐為盛,每歲不過三十人,鹹亨、上元中增至八十人,既而複故。開成間,連歲放四十人,俄仍舊制。太宗即位,旬日之間放進士三十三人,經科百九十六人,並賜綠袍木簡,未命官而釋褐,新制也。咸平三年,放進士四百一十四人,並九經而下共一千五百四十六人。景德初,進士遂至七百八十三人,自是取人,日益盛矣。景德以前,進士導從過多,景德二年,貢院乞令狀元用一節呵導,餘止雙控馬首,遇常參官斂馬側立,詔從之。

  大中祥符八年,蔡齊殿試第一人及第,詔令金吾司差七人,許出節前引,遂為定制。

  大中祥符五年,殿試題始賜印及草紙。

  天聖中,初置武舉,至皇祐罷,治平元年複置。

  制舉自乾德二年至治平,應詔人無定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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