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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公以下車制


  一品,轅用銀螭頭,涼棚杆子、月板並許以銀裝飾。三品以上,螭頭不得施銀,涼棚杆子、月板亦聽用銀為飾。五品以上,轅獅頭。六品以下,轅雲頭。庶人坐車平頭,止用一色黑油。親王鞍,塗金銀裹,仍鈒以開花。障泥用紫羅,飾以錦。轡以塗金銀裝,束用絲結。皇家小功以上、太皇太后皇太后大功以上、皇后期親以上、並一品官、及官職俱至三品以上者,障泥許用金花。若經賜或禦球場內,不在禁限。舊制,親王、宰執任外者,與大興尹,皆服小帽、束帶、銀鞍、絲鞭。大定中,世宗以京尹亦外官三品,而與親王無別,遂命不得禦銀鞍、絲鞭,惟同外三品例,襆頭、帶、展皂視事。承安二年,制護衛銅裝鞍轡不得借人。庶人馬鞍許用黑漆,以骨、角、鐵為飾,不得用玉較具及金、銀、犀、象飾鞍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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