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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太子車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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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定六年十二月,奏皇太子金輅典故制度,及上用金輅儀式,奉敕詳定。輈、旗、旂首及應用龍者更以麟為飾,省去障塵等物。上用金輅名件色數,依上公以九為節,減四分之一。上用輅,軾前有金龍改為伏鹿,軾上坐龍改為鳳,旂十二旒減為九,駕赤騮六減為四,及簾褥用黃羅處改用梅紅,余並具體成造。其制,赤質,金飾諸末,重較。箱畫虞文鳥獸,黃屋。軾作赤伏鹿,龍輈。金鳳一,在軾前。設障塵。朱蓋黃裡。輪畫朱牙。左建九旒,右載闟戟。旂首銜金龍頭,結綏及鈴緌。八鸞在衡,二鈴在軾。駕赤騮四,金勣釳方,插翟尾,鏤錫鞶,纓九就。皇帝輅自頂至地高一丈七尺,今閷四分之一為一丈三尺二寸,修廣之閷亦如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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