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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卦候第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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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策:五,餘三百八十,秒八十。 卦策:六,餘四百五十七,秒六。 貞策:三,餘二百二十八,秒四十六。 秒母:九十。 辰法:二千六百一十五。 半辰法:一千三百七半。 刻法:三百一十三,秒八十。 辰刻:八,十百四分,秒六十。 半辰刻:四,五十二分,秒三十。 秒母:一百。 求七十二候 置中氣大小餘,命之為初候,以候策累加之,即次候及末候也。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氣大小餘,命之為公卦;以卦策累加之,得辟卦;又加之,得侯內卦。以貞策加之,得節氣之初,為侯外卦;又以貞策加之,得大夫卦。又以卦策加之,為卿卦。 求土王用事 以貞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,即土王用事日也。 求發斂 置小餘,以六因之,如辰法而一為辰。如不盡,以刻法除之為刻。命子下算外,即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。(如加半辰法,即命子刻初。) (表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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