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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望之傳


  曹望之,字景蕭,其先臨潢人,遼季移家宣德。

  天會間,以秀民子選充女直字學生。年十四,業成,除西京教授。為元帥府書令史,補正令史,轉行台省令史。錄教授資,補修武校尉,除右司都事。吏部侍郎田玨素薄望之,望之願交不肯納,遂與蔡松年、許霖構致黨獄。改行台吏部員外郎。

  海陵為相,嘗以書致其私,望之不從。

  天德元年,調同知石州軍州事,坐事免。丁母憂,久之,除絳陽軍節度副使,入為戶部員外郎。詔買牛萬頭給按出虎八猛安徙居南京者,望之主給之。撒八反,轉致甲仗八萬自洺州輸燕子城。運米八十萬斛由蔡水入淮,饋伐宋諸軍,期以一日。望之如期集事。進本部郎中,特賜進士及第。

  大定初,討窩斡,望之主軍食,給與有節,凡省糧三十萬石,省剉草五十萬石。帥府以捷入告,議者欲遂罷轉輸,望之以為元惡未誅,不可弛備。既而大軍追討,果賴以濟。以勞進一階,兼同修國史。請於大鹽濼設官榷鹽,聽民以米貿易,民成聚落,可以固邊圉,其利無窮。從之。其後凡貯米二十余萬石。及東北路歲饑,賴以濟者不可勝數。

  三年,上曰:「自正隆兵興,農桑失業,猛安謀克屯田多不如法。」詔遣戶部侍郎魏子平、大興少尹同知中都轉運事李滌、禮部侍郎李願、禮部郎中移剌道、戶部員外郎完顏兀古出、監察禦史夾谷阿裡補及望之分道勸農,廉問職官臧否。望之還言,乞汰諸路胥吏,可減其半。詔胥吏如故。於是始禁用貼書雲。遷本部侍郎,領複實繕修大內財用,費用大省。複以勞進階,上召見諭勉之。

  望之家奴袁一言涉妖妄,大興府鞫治。望之恐,使戶部令史劉公輔問其事于大興少尹王全,全具其事語公輔,公輔以語望之。禦史台劾奏劉公輔言泄獄情。上曰:「妖妄之言,交相傳說何也?」於是,望之決杖一百,王全杖八十,劉公輔杖一百五十,除名。

  頃之,運河堙塞,世宗出郊見之,問其故。主者奏曰:「戶部不肯經畫,歲久以致如此。」上責望之曰:「有水運不浚治,乃用陸運,煩費民力,罪在汝等,其往治之。」尚書省奏當用夫役數萬人。上曰:「方春耕作,不可勞民。以宮籍監戶及摘東宮、諸王人從充役,若不足即以五百里內軍夫補之。」

  《太宗實錄》成,監修國史紇石烈良弼賜金帶一、重彩二十端。同修國史張景仁、劉仲淵、望之皆賜銀幣有差。望之歎賞薄,謂人曰:「栽花接本乃加爵命,勤勞者不遷官。」無何,張景仁遷翰林學士,望之又曰:「止與他人便遣,獨不及我哉。」世宗聞之,出望之德州防禦使,謂之曰:「汝為人能幹而心不忠實。朕前往安州春水,人言汝無事君之義。朕敕臣下,有過即當諫爭。汝但面從,退則謗議,此不忠不孝也。汝自五品起遷四品,《太宗皇帝實錄》成,優賜銀幣,不思盡心竭力,惟官賞是覬。今出汝於外,宜改心滌慮。不然,則身亦莫保。」

  望之到德州,有惠政,百姓為立生祠。改同知西京留守事。

  上書論便宜事:

  其一,論山東、河北猛安謀克與百姓雜處,民多失業。陳、蔡、汝、潁之間土廣人稀,宜徙百姓以實其處,複數年之賦以安輯之。百姓亡命及避役軍中者,閱實其人,使還本貫。或編近縣以為客戶,或留為佃戶者,亦籍其姓名。州縣與猛安事干涉者無相黨匿,庶幾軍民協和,盜賊弭息。

  其二,論薦舉之法虛文無實。宰相拔擢及其所識,不及其所不識。內外官所舉亦輒不用,或指以為朋黨,遂不敢複舉。宜令宰執歲舉三品二人,御史大夫以下內外官終秩舉二人,自此以下以品殺為差等。終秩不舉者遇轉官勒不遷,三品者削後任俸三月。其舉者已改除,吏部以類品第,季而上之。三品闕則於類第四品中補授,四品五品以下視此為差。其待以不次者,宰執具才行功實以聞。舉當否罪當如律。廉介之士老於令幕無舉主者、七考無贓私罪者,准朝官三考勞敘。吏部每季圖上外路職官姓名,路為一圖,大書贓汙者於其名下,使知畏慎。外任五品以上官改除,令代之者具功過以聞。年六十以上者,終更赴調,有司察其視聽精力,老疾不堪厘務,給以半祿罷遣。

  其三,論守邊將帥及沿邊州縣官漁剝軍民,擅興力役,宜歲遣監察禦史周行察之。邊部有訟,招討司無得輒遣白身人征斷,宜於省部有出身女直、契丹人及縣令丞簿中擇廉能者,因其風俗,略定科條,務為簡易。征斷羊馬入官籍數,如邊部遇饑饉,即以此賑給之。招討及都監視事,宜限邊部饋送駝馬。招討司女直人戶,或擷野菜以濟艱食,而軍中舊籍馬死,則一村均錢補買,往往鬻妻子、賣耕牛以備之。臣恐數年之後,邊防困弊,臨時賑濟,費財十倍而無益,早為之所,則財用省而邊備實矣。官給軍箭用盡,則市以補之,皆朽鈍不堪用,可每歲給官箭一分,以補其闕。邊民闕食給米,地遠負重,往往就倉賤賣而去,可計口支錢,則公私兩便。陝西正副,宜如猛安謀克用土人一員,隊將亦宜參用土人,久居其任。增弓箭田,複其賦役。以廉吏為提舉,舉察總管府以下官。農隙校閱,以嚴武備。則太平之時有經略之制矣。

  又論六鹽場用人,宜令戶部公議辟舉。論漕運,先計河倉見在幾何,通州容受幾何,京師歲費幾何。今近河州縣歲稅或六七萬石,小民有入資之費,富室收轉輸之利,宜計實數以科稅入。論民間私錢苦惡,宜以官錢五百易私錢千,期以一月易之,過期以銷錢法坐之。論州府力役錢物,戶部頒印署白簿,使盡書之,以俟審閱,有畏避不書者坐之。論工部營造調發,妨民生業。諸路射糧軍約量人數,習武藝,期以三年成,以息調民。

  書奏,多見採納。以本官行六部事於北邊,召拜戶部尚書。上數之曰:「汝前為侍郎,以不忠外補,頗能練習錢谷,故任以尚書之重,宜改前非,以圖新效也。」

  是時,戶部尚書高德基坐高估俸粟責降,世宗念望之吝出納或懲德基也,既出,使人諭之曰:「勿以高德基下粟直,要在平估而已。」

  十五年新宮成,世宗幸新宮,敕望之曰:「新宮中所須,毋取於民間也。」有良民夫婦質身于東京留守完顏彀英家,期終而不遣,尚書省下東京鞫治。望之言彀英為留守,其同官必且阿徇,不肯窮竟,當移他州。

  望之久習事,有治錢谷名,性剛愎,頗沾沾自露,希覬執政。而刑部尚書梁肅自詳問宋國使還,世宗嘗欲以為執政,久而未用,亦頗炫耀求進。世宗謂左丞相紇石烈良弼曰:「曹望之、梁肅急於見知,涉於躁進。」遂出梁肅為濟南尹。

  數年,乃召拜參知政事。而望之終於戶部尚書,年五十六。

  世宗惜其未及用,賜錢三千貫,敕使致祭,賻銀五百兩、重彩二十端、絹二百匹,以其子淵為奉禦,澤為筆硯承奉。

  其後,尚輦局舉出身人年六十餘可以臨事,世宗曰:「豈為此輩惜官邪,但此輩專以盜取官錢為謀生計,不可用也。」由是欲更改監臨格式,以問戶部尚書劉瑋。瑋恐監官謗己,不肯實對。世宗因思望之,歎曰:「不如望之之敢行也。」

  望之初不學,及貴,稍知讀書,遂刻苦自致,有詩集三十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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