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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上達傳


  李上達,字達道,曹州濟陰人。在宋時以蔭補官,累東平府司戶參軍。撻懶取東平,上達給軍須,號辦治。

  齊國建,為吏部員外郎,攝戶部事。劉豫行什一之法,樂歲輸多,歉歲寡取之,蓋古人助法也。收斂之時,蓄積蓋藏,民或不以實輸官,官亦不肯盡信,於是告訐起而獄訟繁,公私苦之。上達論其弊,豫改定為五等之制。

  齊國廢,以河南與宋人,上達隨地入宋。宗弼複取河南,上達為同知大名尹,按察陝西、河南。是時,關、陝、蒲、解、汝、蔡民饑,上達輒以便宜發倉粟賑百姓。累遷知山東西路轉運使。上達到官再期,比舊增三十餘萬貫。戶部以其法頒之鄰路。上達長於吏事,能治繁劇,猾吏不能欺,所至稱之。

  卒官,年六十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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