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| 上頁 下頁 |
仁宗朝馬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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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四年九月戊申,三司請市糴芻粟,上因問輔臣諸坊監牧馬幾何,王曾對曰:「當今比五代馬多數倍,計芻秣費,歲不下百萬,蓋措置利害失其要。若以陝西蕃部人中馬立定數,餘聽民間市易,二三年間,必大蕃息,此與畜之外廄無異也。祖宗舊制,以群牧司總天下馬政,其屬有左、右騏驥院,分領左、右天駟監、左、右天廄坊。畜病馬有牧養上下監牧,兵校長有提舉、指揮使、副使、員僚十將、節級、獸醫、槽頭刷刨、長行,調上乘有小底。諸監之在外者,知州、通判兼領之,各據芻地列棚,並課士卒春夏出牧,秋冬入廄。孳息有賞,耗亡有罰,其為條教甚備。然馬之孳息不足以待國用,常市于邊州。雍熙、端拱間,沿邊牧市,河東則麟、府、豐、嵐州、火山軍、唐龍鎮、濁輪寨,陝西則秦、渭、涇、原、儀、延、環、慶、階州、鎮戎、保安軍、制勝關、浩亹府,河西則靈、綏、夏州,川峽則益、文、黎、雅、戎、茂、夔州、永康軍,京東則登州。自趙德明據有河南,其牧市惟麟、府、涇、原、秦、階、環州、岢嵐、火山、保安軍,其後止環、慶、延、渭、原、秦、階、文州、鎮戎置場。天聖中,猶得蕃部省馬總三萬四千九百餘匹雲。」 明道元年,上封者言:「自河南六監廢,京師須馬,取之河北,道遠非便。」詔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。舜臣言:「鎮寧、靈昌、東平、淳澤四監雖廢,然其地猶牧本監騏驥院馬。洛陽單軍鎮監去京師近,罷之非便。」乃詔複二監,以牧河北孳生馬。 二年七月,范仲淹安撫江淮,陳八事,其五曰:「沿邊市馬,歲幾百萬緡,罷之則絕邊人,行之則困中國。然自古騎兵未必為利,開元、天寶間,牧馬數十萬匹。祿山為亂,王師敗于函谷,曾何救焉?且騎兵之費,錢糧、芻粟、衣縑之類,每一指揮,歲費數萬緡,其間老弱者尚艱於乘跨,況戰鬥乎?然西北戎馬不可不收:既至京師,宜多鬻於民間,假其芻牧,或有邊用,一呼可集。又重稅以禁江淮小馬,勿使至近裡州軍,則西北之馬可行,外慰邊心,內為武備,且減芻牧以億萬計。」上嘉納之。 寶元二年五月丙申,群牧司請下秦州增價市馬,從之。 康定元年二月,詔京畿、京東西、淮南、陝西路括市戰馬。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,其直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。敢輒隱者,重真之法。宰臣、樞密使聽畜馬七,參知政事、樞密副使五,尚書、學士至知雜、閤門使以上三,升朝官閤門祗侯以上二,餘命官至諸司職員、寺觀主首皆一,節度使至刺史、殿前馬步軍都指揮使至軍頭司、散員副兵馬使皆勿括。出內庫珠償民馬直,又禁邊臣私市,闕者官給。 出內庫珠還馬直乃月未,今從本志。書並本志雲:並邊七州軍免括馬。蓋此後事,今削去。 韓琦言:「陝西科擾頻仍,民已不勝其困,請免括此一路,安眾心。」從之。(此據《家傳》,當考。) 十二月丁未,詔開封府、京東西、河東路括驢五萬,以備西討,從陝西經略使所上考策也。 括驢五萬,孫沔奏議,或可刪。附魏泰《東軒錄》雲:陳執中天資滑稽,謔玩無禮。慶曆中,韓魏公琦帥陝西,將四路進兵入平夏,以取元昊。師行有日矣。尹洙與執中有舊,薦于韓公。韓召之,諭以入界事。執中雅不欲為是行,因問韓公曰:「北之族帳無定,萬一遷徙深遠,以致我師,無乃曠日持久乎?」韓公曰:「今大兵入界,則倍道兼程矣。」執中曰:「糧道豈能兼程乎?」韓曰:「吾已盡括關中之驢以馱糧食。驢行速,與兵相繼也。萬一深入而糧食盡,自可殺驢而食矣。」執中徐曰:「驢子大好酬獎。」韓大怒其無禮,遂不使入關,然四路進兵亦竟無功。按:括驢乃康定元年十二月事,泰誤謂慶曆中。今附見於此。 慶曆元年七月,詔諸路本州廂軍軍員闕馬,聽自市三歲以上、十三歲以下、高四尺一寸者,官用印附籍,給芻粟。 八月甲申,詔河北置場括市戰馬,沿邊七州軍免之。 按:康定元年二月括市馬,止是京東西、淮南、陝西等路。慶曆元年八月,乃河北。《實錄》於此即書免緣邊七州軍,蓋指河北,而本志則于康定元年二月並書其事,恐誤也。今從《實錄》。又按《朔曆》:河北轉運使乞於天雄軍等六處置場買馬,詔除雄、霸等七州軍不買外,餘二十七州軍並依六場例收置。然則本志誤審矣。 二年六月戊寅,詔河北轉運使司籍民間所養馬,有邊警則給價市之。 五年七月甲戌,樞密院言:「咸平初,陝西振武鄉兵許結社買馬,以升填廣銳軍。往歲河東已嘗如此例。今河東諸軍闕馬,又廣銳指揮人數不足,欲聽本路宣毅、義勇鄉兵結社置馬,官助其價,以升填廣銳之闕。」從之。 壬子,內出藏庫絹二千萬,市馬於府州、苛嵐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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