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| 上頁 下頁 |
荊王趙元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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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興元年二月,李文定墨筆攪水(事見《訓導太子注》)。戊午,仁宗即位。己未,大赦,詔有司議尊禮,涇王元儼及諸皇親優加恩命。丙寅,楚王元佐加兼江陵牧,涇王元儼加太尉、中書令兼尚書令,進封定王,充鎮安、忠武節度使,賜贊拜不名。 天聖五年十二月辛未,以南郊加恩百官,賜定王元儼詔書不名。 七年九月戊午,定王元儼改封鎮王。 明道元年十一月,恭謝天地,大赦改元,百官加恩,鎮安忠武節度使、太尉、尚書令兼中書令、鎮王元儼為河陽三城武成節度使、守太師,徙封孟王。辛卯,孟王元儼徙封荊王,為永興、鳳翔節度使。 二年正月乙未,禦端明殿,閱左右騏驥院馬,賜荊王元儼馬二疋。 三月庚寅,皇太后劉氏崩。初,荊王子養禁中,既長,呂夷簡請出之。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,夷簡曰:「上富春秋,非親儒學之臣,恐亡益聖德。」即日命還邸中。權禦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直學士、權三司使事。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,內侍捕得三司小吏,鞠之,逮及數百人。帝怒,使齊按之,跡其所來無端,而上督責愈急,有司不知所為,京師為之恐動。齊曰:「此小人無知,非有他意,不足治,且無以安荊王。」疏一夕三上,帝大悟,止笞數人而已。 十一月丙子,加贈荊王元儼母太儀王氏為德妃。 景祐二年南郊,百官加恩,荊王元儼為荊南、淮南節度大使,行荊州、揚州牧,仍賜入朝不趨。二州牧自元儼始。 三年正月戊申,置荊王府翊善一員。 四年三月,濟州團練使劉從廣娶荊王元儼女。庚子,授從廣滁州防禦使,時年十七。帝遇從廣特厚,猶以莊獻故也。 慶曆二年五月甲子,荊王元儼盡納公使錢以助邊費,詔以半給之。 三年五月甲午,複給荊王元儼所上公使錢。元儼領荊、揚二鎮,歲凡給緡錢二萬五千。西邊用兵,當納其半。上以元儼叔父之尊,不欲裁損。不踰年,複全給之。元儼用度無節,每預借數年俸料。翊善王渙上書諫,以方有邊患,宜助朝廷,節用度。元儼判其後曰:「愁殺人。」他日又諫,元儼又判曰:「仰翊善依舊翊善。」 十二月辛醜,幸荊王元儼第問疾。 四年正月乙亥,荊王元儼薨。元儼生而穎悟,太宗尤所鍾愛,不欲令早出宮。每朝會宴集,必侍左右,期以年二十,始得出就封,故宮中呼為「二十八太保」。廣顙豐頤,資質嚴毅不可犯,其名聞於遠裔。性喜儒學,在宮中時,孫奭為侍講,平日與論經藝,尤所親禮。多蓄書,好為文詞,頗善二王書法及飛白書。嘗自繪太宗聖容。性謹約,寡嗜欲。帝以十二歲即位,章獻皇太后制朝事,自以屬尊望重,恐為太后所忌,深自晦密,因闔門卻絕人事,不復與朝謁,或故謬語,陽為狂疾不慧。及太后崩,帝親政,益加尊寵,凡有所請報可,王必自書謝牘。嘗問翊善王渙曰:「元昊平未?」對曰:「未也。」曰:「如此,安用宰相?」聞者畏其言。去冬大雨雪、木冰,陳、楚之地尤甚,占者曰:「大臣憂。」既而元儼病,帝憂形於色,親至臥內,手調藥,屏人語久之,所獻皆忠言。賜白金五千兩,辭不受。帝敦諭,又固辭曰:「臣羸憊不能治,且死,重費國家多矣!」帝為嗟泣。臨終,誡諸子以孝友,仍以太醫治,不瘳,慮得譴,豫為表祈貸。及薨,贈天策上將軍、徐兗二州牧、燕王,諡恭肅。詔取墨蹟及所賦詩分頒輔臣,余藏秘閣。范仲淹言:「昨奉旨,令中書熟議荊王葬事者。臣謂此有三說,其一曰年歲不利,此陰陽之說也;其二曰財用方困,此有司之憂也;其三曰京西寇盜之後,不可更有搔擾,此憂民之故也。臣又別有四議,乞陛下擇之。其一曰諸侯五月而葬,自是不易之典,今年歲不利之說,非聖人之法言也。其二曰天下財利雖困,豈不能葬一皇叔耶?陛下嘗以荊王是太宗愛子、真宗愛弟,雖讒惑多端,陛下仁聖,力能保全,使得令終,豈忍送葬之際,卻惜財利而廢典禮,使不得及時而葬?恐未能副太宗、真宗之意。臣為陛下惜之!豈不防天下之竊議哉?更乞檢會先朝諸王之薨有無權厝者。其三曰自來勅葬,多是妄生事端,呼索無算。臣請特傳聖旨,令宋祁、王守忠與三司使、副並禮官聚議,合要物色,務從簡儉,畫一聞奏,與降勅命,依所定事件應副,更不得於敕外故生事節,枉費官物。仍出聖意,特賜內藏庫錢帛若干備葬事,使三司使為應副。如此,則陛下孝德無虧,光于史策。其四曰自來敕葬,枉費太半,道路供應,民不聊生。臣乞待降嚴旨:荊王二子並左右五七人送葬外,其餘婦人,合存合放,便與處分,更不令前去,自然道路易為供頓,大減冗費。既減得費耗,又存得典禮,此國家之正體也。乞聖慈從長處分。臣待罪政府,不敢不盡。」從之。 四月,乾元節,罷垂拱殿置酒,以翌日燕王葬故也。 六月,富弼上《河北守禦策》,其六曰:「北人風俗貴親,率以近親為名王將相,以治國事,以掌兵柄,而信任焉。所以視中國用人亦如己國。燕王威望著於外,知是皇叔,又為王爵,舉天下之尊無與二,朝廷庶事,皆決于王。王善用兵,天下兵皆王主之。嚴刑好殺,無敢當者。北人疑此,益所畏懼,故燕、薊小兒夜啼,輒曰:『八大王來也!』於是小兒輒止啼。每牽牛馬渡河,旅拒未進,又曰:『必是八大王在河裡!』其畏若此。北使每見南使,未嘗不問王安否及所在。朝廷以王之故,亦見重於彼,謂南朝有如是親賢,每欲妄動,未必不畏王而止。今春王薨,識者亦憂之,謂王之生,北人以朝廷為重;王之薨,則北人以朝廷為輕矣。臣亦嘗念國家將帥,既未聞於外裔,而親王素有威望,為北人所畏者。又以淪謝,且不復聞皇親可以為朝廷屏翰者,彼必謂王室孤危,無所扶助,本根不固,易以動搖,此誠宜為外寇之窺測。臣願陛下親擇宗室中年長知書、識道理、曉人事者數人,為王畿千里內州。慮宗室出外不達民政,或有任性為事,通判位下,難以規正,宜擇方嚴公幹近上朝臣一人為同知州,所貴勢均力敵,可以共事,而無所乖。俟曆一兩郡,可以獨任,則罷同知州。又擇其次者數人,為千里內州郡鈐轄,恐未練軍馬,職事不舉,其都監、監押未可減省,宜擇曆事廉幹之人,且令供職,仍選良守臣伺察而審處。其年少官卑,度其堪任差遣者,為畿縣都監押,雖年少,亦須擇二十以上者,選良令守以諫正之。並限二年一替,亦用文武臣寮賞罰以勸沮之。臣知不數年,當有賢宗室如前漢河間、後漢東平二王者,不為難矣。內以屏藩王室,外可以威示四方,此有國者之急務也,長久之策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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