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| 上頁 下頁 |
趙普複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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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二年二月壬申,河陽三城節度使趙普來見,赴太祖山陵。乙亥,授太子少保,留京師。 六年九月,太子太保趙普奉朝請累年,盧多遜益毀之,鬱鬱不得志。 普遷太子太保,正史、《實錄》、《百官表》並不記。太宗所撰《神道碑》雲:「既靜妖氛,爰覃爵賞。」普蓋從征晉陽,以功遷秩也。當在太平興國四年冬十月。《行狀》則雲:「三年郊祀後,遷太子太保。」合從《行狀》。 普子承宗娶燕國長公主女。承宗適知潭州,受詔歸闕,成婚禮。未逾月,多遜白遣歸任,普由是憤怒。會如京使柴禹錫等告秦王廷美驕恣,將有陰謀竊發。上召問,普對曰:「臣願備樞軸,以察奸變。」退複密奏:「臣開國舊臣,為權幸所沮。」因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想之事。上于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,併發金匱,遂大感悟,即留承宗京師。召普謂曰:「人誰無過?朕不待五十,已知四十九年非矣。」辛亥,以普為司徒兼侍中。 《實錄》雲:即日複相,則恐未然。正史稱「未幾複相」,當得其實也。丁謂《談錄》則雲:「上元夜召普觀燈,即命為相。」亦與正史不合,今不取。 壬子,秦王廷美乞班趙普下,從之。 十一月己未,宰相趙普封梁國公。 七年四月,趙普既複相,盧多遜益不自安。普屢諷多遜令引退,多遜貪權固位,不能自決。會普廉得多遜與秦王廷美交通事,遂以聞。上怒。戊辰,責授多遜兵部尚書,下禦史獄。丁醜,詔削奪多遜官爵,並家屬流崖州。 八年十月己酉,司徒兼侍中趙普罷為武勝節度使兼侍中。 十一月丁卯,宴餞趙普于長春殿。上賜普詩,普捧而泣曰:「陛下賜臣詩,當刻于石,與臣朽骨同葬泉下。」上動容答之。明日,謂近臣曰:「趙普於國家有大勳力,朕布素時與之遊從,齒發衰矣,不欲煩以機務,擇善地,俾之臥治。因詩導意,普感激且泣,朕亦為之墮淚。」宋琪對曰:「普昨至中書,執禦詩,涕泣謂臣曰:『此生餘年,無階上答,庶來世,得效犬馬之力。臣既聞此言,今複聞宣諭君臣始終之分,可謂盡善矣。」 雍熙四年二月丙申,徙趙普為山南東道節度使,改封許國公。 端拱元年二月庚子,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趙普為太保兼侍中。上諭普曰:「卿勿以位高自縱,勿以權勢自驕。但能謹賞罰,舉賢能,弭愛憎,何憂軍國之不治?朕若有過,卿勿面從。古人恥其君不及堯舜,卿其念哉!」先是,普再入相,方立班宣制,工部侍郎、同知京朝官考課雷德驤驟聞之,手不覺墜笏,遽上疏乞歸田裡。又請對,具呈所以。上勉諭良久,且曰:「卿第去,朕終保全卿,勿以為慮。」德驤固請不已,壬子,罷知京朝官考課,仍奉朝請,特賜白金三十兩,以慰其心。 三月,樞密副使趙昌言、鹽鐵副使陳象輿責罷(見《馬周》)。上侍昌言厚,垂欲相之,會普以舊相複入,惡昌言剛戾難制,因是請加誅殛,上特寬宥。昌言既責,普又請行後命,上不許,乃止。普始為節度使,貽書台閣,體式皆如申狀,得者必封還之,獨象輿不卻。普謂其慢己,故被重譴。請誅侯莫陳利用(事見《侯莫陳利用》)。或雲:普中書接見群官,必語次繹尋有言人短長者,既退,即命吏追錄,事發引以為證,由是群官悚息,無敢言者。中書事益壅蔽。 七月戊戌,上謂趙普曰:「卿耆年觸熱,固應不易。自今長春殿對罷,宜即歸私第頤養,俟稍涼,乃赴中書視事。」普頓首謝。 二年四月辛未,幸宰相趙普第視疾。 淳化元年正月,太保兼侍中趙普自去秋以病免朝謁,止日赴中書視事,有大政則召對。及冬,病益甚,乃請告。車駕屢幸其第省問,賜予加等。普遂稱疾篤,三上表致仕。上不得已,戊子,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。 《普傳》雲:「普建議以趙保忠複領夏州,使圖李繼遷。保忠反與繼遷同謀,為邊患。時論歸咎於普,頗為同列所窺,不得專決,因稱疾,遂罷相。」按:保忠卒與繼遷相結,此時未也,論者何咎普太早耶?又並言為同列所窺,當是呂蒙正及辛仲甫、王沔等也。按,普去後,沔始專政,此時抑亦未敢疑普,直以病自求免耳。今並削傳語,更俟考之。 三月,趙普既除西京留守,被病不任朝謁,三上表懇辭。上手詔答曰:「開國舊勳,惟卿一人,不同他等。無煩固辭,俟首途有日,當就與卿別。」普奉詔泣涕,因力疾請對,賜坐移晷,頗言及國家事。上嘉納之。乙未,車賀幸普第,普將發故也。 三年二月,趙普三上表乞致仕。 三月乙未朔,以普為太師,封魏國公,給宰相俸料,令養疾,俟愈日赴闕。仍遣其弟宗正少卿安易持詔賜之。 四月丁醜,遣使賜太師趙普羊酒,手詔問勞之。 七月乙巳,太師、贈尚書令真定忠獻王趙普卒。前一歲,普生辰,上特遣其子右羽林大將軍承宗齎器幣、鞍馬就賜之。承宗覆命,未幾卒,普疾遂增。是歲,普已罷中書令,故事無生辰之賜,特遣普姪婿左正言、直昭文館新安張秉賜禮物。普聞之,因追悼承宗。秉未至而普疾篤。先是,普遣親吏甄潛詣上清太平宮致禱,神為降語曰:「趙普開國忠臣,久被病,亦有冤累耳。」冤累,蓋指涪陵悼王也。潛還,普力疾冠帶,出庭中受神語,涕泗感咽,且言:「涪陵自作不靖,故抵罪,豈當咎餘?但願速死!」血面論於幽冥以直之。是夕卒。己酉,上聞訃悲悼,謂近臣曰:「普事先帝與朕,最為故舊,能斷大事。向與朕嘗不足眾人所知。朕君臨以來,每待以殊禮,普亦傾竭自效,盡忠國家,真社稷臣也。聞其喪逝,悽愴之懷,不能自已。」因出涕。左右皆感動。遣右諫議大夫范杲攝鴻臚卿,護喪事。葬日,設鹵簿、鼓吹如式。二女皆笄,普妻和氏言願使為尼。上再三諭之,不能奪,皆賜以名號。又親撰神道碑,書以賜焉。 按:《神道碑》:普以七月十四日卒。十四日,乙巳也。己酉十八日,上始聞訃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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