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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成帝紀(12)


  鴻嘉二年。春。行幸雲陽。

  二月。博士行鄉飲酒禮。有雉飛集於庭。曆階升堂而雊。後集諸府。又集承明殿門屋上。大司馬音上書言災異天戒。後日。上詔音曰。朕聞捕得雉。毛羽頗摧折。類拘執者。得無人為之邪。對曰。皇天見災異。欲以戒人主。不知誰為佞諂之計。詿誤聖德。左右阿諛者甚眾。不待臣音。臣音複諛如是。而使陛下不覺悟。大禍且至。臣音當先受誅。陛下即位十五年。繼嗣不立。而日夜出遊。外有微行之害。內有疾痛之憂。而終不改。天尚不能感動陛下。臣何敢望獨有極言。待死而已。

  是時。上好為微行。穀永諫曰。易稱得臣無家。言王者得臣天下。故無私家也。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。樂家人之賤事。厭高美之尊號。好匹夫之卑字。崇聚僄輕無義之人。以為私客。置私田於民間。畜私奴婢車馬北宮。數挺身獨行。與小人晨夜相隨。烏集醉飽吏民之家。亂服共坐。混殽無別。典門戶奉宿衛之臣。執干戈于空宮。公卿百僚。不知陛下所在。積數年。昔虢公為無道。有神降曰。賜爾。土田言。將以庶人受土田也。諸侯聞曰。猶為失國。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。為庶人之事乎。時太后及諸舅皆憂上無繼嗣。數為微行。故推穀永令切諫而為之內應。詔舉敦厚行義能直言者。

  夏。徙郡國豪傑資五百萬以上五千余戶於昌陵。

  五月癸未。有石隕于杜郵三。

  六月。立中山憲王孫宏為廣德王。

  ***

  三年。夏四月。赦天下。大旱。

  五月乙亥。天水冀南山大石鳴。聲隆隆如雷。有頃乃止。聞于平襄二百四十裡。野雉皆鳴。石長一丈三尺。廣厚略等。民俗名曰石鼓。石鼓鳴。有兵雲。

  秋八月乙卯。孝景廟北闕災。

  冬十有一月甲寅。皇后許氏廢。許後聰慧善史書。自為妃。至上即位。常寵於上。後宮希得進。時數有災異。谷永杜欽等皆陳咎在於後宮。上然其言。於是省減掖庭後宮椒房用度。皇后上疏自陳。以為上誠太迫急。上於是采言事者之意以報之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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