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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宣帝紀(1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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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康四年春正月。詔曰。朕惟耋老之人。發齒墮落。血氣衰微。亦無暴虐之心。今或罹文法。拘執囹圄。不終天命。朕甚憐之。自今以來。諸年八十以上。非誣告殺傷人。他皆勿坐。遣太中大夫李彊等十二人。循行天下。存問孤寡。觀風俗。察吏治得失。舉茂才異論之士。 二月。河東霍征史等謀反誅。 三月詔曰。乃者神雀五采以萬數。集長樂未央北宮高寢甘泉泰畤殿中。及上林苑。朕之不逮。寡於德厚。屢獲嘉祥。非朕之任。其賜天下吏民爵。三老孝弟力田。鰥寡孤獨各有差。 秋八月。賜功臣適後黃金。人二千斤。賜故右扶風尹翁歸子黃金百斤。以奉其祭祀。翁歸。字子沈。其清潔語不及私。溫良謙退。不以行能驕人。然任刑威。京師畏之。其奸邪遊俠。皆有名藉。盜賊發。其比伍輒使以類推跡其所過抵。率常如其言。 初。田延年為河東太守。召見故吏五六十人。令有文者東。有武者西。翁歸獨伏不肯起。將曰。文武兼備。惟所施設。延年乃與語。大奇之。自以為不及。翁歸遂舉孝廉。後為東海太守。過辭廷尉。于定國欲以邑子二人囑讬。且令坐後堂待見。及與翁歸語終日。不敢見之。己而謂其邑子曰。此賢將。汝不任事也。且不可幹以私。 丙寅。大司馬衛將軍張安世薨。安世以大司馬領尚書事。職典樞機。謹慎周密者。定大政已決。輒稱病出。聞有詔令乃大驚。使吏之丞相府問焉。自朝廷大臣。莫知其預議也。常有所薦。其人來謝安世。安世大恨之。以為舉能達賢。豈有私謝邪。後絕不通。有郎功高不調。自言安世。安世曰。以君之功高。明主所知。絕不許。已而郎果自遷。幕府長史或謂安世曰。將軍為明主股肱。而士無所進。議者以為譏。安世曰。明主在上。賢不肖較然。人臣自修而已。安知士而薦之。其匿名跡。遠權勢。皆如此。然安世家僮七百人。各有技巧。積累纖微。故能殖其貨。富將擬過霍氏。然身衣戈綈。夫人紡績。車服甚節。安世薨。子延壽為嗣。自以身無功德。何以久堪先人大國。數上書讓減戶邑。又因從弟陽都侯彭祖。口陳至誠。彭祖。 初,上微時。與同硯席讀書。上親之。上以延壽為有讓。乃徙封平原侯。戶口如故。租稅減半。遣使至烏孫求車師前王。是歲車師王烏貴靡自烏孫至。賜第舍。令與妻子居。 是時比年豐。嘉谷玄稷。降于郡國。金芝九莖。產于函德殿銅池中。九真獻奇獸。南郡獲白虎。獻其皮骨爪牙。神雀仍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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