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後漢紀校注 | 上頁 下頁 |
漢獻帝紀(8) |
|
五月丁未,大赦天下①。 ①《範書》作「丁酉」。《通鑒考異》曰:「按是年正月丁醜,大赦。及李傕求赦,王允曰:『一歲不再赦。』然則五月必無赦也。」 征西將軍皇甫嵩為車騎將軍。 董卓既死,牛輔為其麾下所殺。李傕等還,以輔死,眾無所依杖,欲各散歸。既無赦書,而聞長安中欲盡誅敘州人,憂恐不知所為。賈詡曰:「聞長安中議欲盡殺敘州人,而諸君棄眾單行,即一亭長能束君矣。不如率眾而西,所在收兵,以攻長安,為董公報仇。幸而事濟,奉國家以正天下;若不濟,走未晚也。」眾以為然。遂將其眾而西,所在收兵,攻至長安,眾十余萬。卓故部將樊稠等合兵圍長安。 劉表與袁紹連和,袁術怒召孫堅攻表,戰於新野。表退屯襄陽,堅悉眾圍之。表將黃祖自江夏來救表,堅逆擊破祖,乘勝將輕騎追之,為祖伏兵所殺。堅子策、權皆隨袁術。 六月戊午,長安城陷,呂布與戰不勝,將數百騎奔冀州。傕等入城內,殺太常種弗、太僕魯猷、大鴻臚周奐、城門校尉崔烈、越騎校尉王順①,死者數十人。司徒王允挾乘輿上宣平城門,允謂傕等曰:「臣無作威作福,而乃放兵縱橫,欲何為乎?」傕曰:「董卓忠於陛下,而無辜為呂布所殺,欲為卓報布,不敢為逆爾。請事竟,詣廷尉受罪。」②。 ①《三國志》董卓傳注引張璠《漢紀》,「魯猷」作「魯馗」,「王順」作「王頎」。《范書》董卓傳種弗為「衛尉」,獻帝紀作「太常」,與《袁紀》同。又「順」亦作「頎」,而「猷」作「旭」。趙一清曰:「旭即馗也,字異耳。」旭乃魯恭之孫。 ②《三國志》董卓傳注引張璠紀「允」作「帝」,「臣」作「卿」。袁山松書與《袁紀》同。然據文意,似璠紀是。 己未,大赦天下。拜李傕為揚武將軍,郭汜為揚烈將軍,樊稠等皆為中郎將。 甲子,李傕殺故太尉黃琬、司徒王允及其妻子。眾庶為之流涕,莫敢收允,故吏京兆趙戩葬允。上以允為忠,封其孫異為安樂侯①。 ①《范書》王允傳作「封其孫黑為安樂亭侯」。 允字子師,太原祁人。容儀雅重,非禮不動。郭林宗稱允曰:「宰相才也。」與之友善。 仕為郡主薄。太守劉偉受宦者趙津請托,召中都路拂為五官掾。允以拂狡猾不良,封還偉教,至於四五,坐鞭杖數十,終不屈撓。拂由是廢棄,而允名震遠近①。拂富於財,賓客數百,深怨允,常欲害之。允從者不過數人,每與拂遇,允常坐車中,按劍叱之,拂輒不敢當。辟司徒府,稍遷豫州刺史。 ①《范書》王允傳曰:「年十九,為郡吏。時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,為一縣巨患,允討捕殺之。而津兄弟諂事宦官,因緣譖訴,桓帝震怒,征太守劉瓆,遂下獄死。允送喪還平原,終畢三年,然後歸家。複選仕,郡人有路拂者,少無名行,而太守王球召以補吏,允犯顏固爭,球怒,收允欲殺之。刺史鄧盛聞而馳傳辟為別駕從事。允由是知名,而路拂以之廢棄。」與《袁紀》大異。 黃巾賊別党起於豫州,允擊,大破之。於是賊中得中常侍張讓書,允具以聞靈帝。帝深切責讓,讓辭謝,僅而得免。讓由是怨允,譖之於靈帝,詔征允治罪。道遇赦,還官。後百餘日,複見征。太尉楊賜與允書曰:「若以張讓事,百日再征,宜深思之。」允故吏流涕進藥,允棄而不飲。會大將軍何進請允,得減死一等①。遂變名姓,隱遁山藪。後何進表允為從事中郎,遷河南尹、太僕。及在公輔,值國家禍亂,允外相彌縫,內謀王室,甚有大臣之度。自天子及國中皆倚允,卓亦雅信焉。 ①《範書》本傳言為允請者尚有太尉袁隗、司徒楊賜。按中平元年,賜任太尉,隗乃司徒,《範書》誤置耳。 卓既死,與士孫瑞議赦卓部曲,既而疑曰:「部曲從其主耳,今若名之惡逆而赦之,恐適使深自疑,非所以安之也。」乃止。或說允曰:「卓部曲素憚袁氏,而畏關東,若一旦解兵開關,必人人自危。不若使皇甫嵩領其眾,因使屯陝以安之,徐與關東通謀,以觀其變。」允曰:「不然。關東舉義兵者,皆吾徒也。今若拒險屯守陝,雖安敘州人,而疑關東之心也。」呂布將奔,謂允曰:「公可去矣!」允曰:「安國家,吾之上願也。若其不獲,則殺身以奉朝廷。幼主恃我而已,臨險難苟免,吾不為也。努力謝關東諸公,當以國家為念。」 黃琬字子琰,太尉瓊之孫也。為五官中郎將,所選舉皆貧約守志者。諸權富郎共疾之,構琬以為黨,遂免官禁錮,幾將二十年。司空楊賜深敬重之①,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。由是征拜議郎,〔擢〕(權)為青州刺史②,遷侍中、尚書。 ①《范書》黃琬傳作「太尉楊賜」。按賜中平二年九月始拜司空,十月遂卒。賜薦琬有撥亂之才,乃光和元年之事,時賜任太尉,《袁紀》誤。 ②據《范書》黃琬傳改。 中平末,敘州叛,大將軍出征,軍調不足,富殖之徒多以財為官者,或起家為州郡。琬由是奏太尉樊棱、司徒許相,「皆竊位懷祿,苟進無恥,終無匡救之益,必有覆公折足之患①。宜皆罷遣,以清治路。軍費雖急,禮義廉恥,國之大本也,苟非其選,飛隼在墉,②為國生事,此猶負石救溺,不可不察」。頃之,遷右扶風,曆九卿,征為豫州牧。值黃巾陸梁,民物凋敝,延納豪俊,整勒戎馬,征伐群賊,威聲甚震。是時上遣下軍校尉鮑鴻征葛陂賊,鴻因軍徵發,侵盜官物,贓過千萬。琬乃糾奏其奸,論鴻如法。琬既名臣,又與王允同謀,故及於難。 ①疑「公」系「餗」之訛。 ②易解卦曰:「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。」隼,鷹鷂也。墉,牆也。此喻貪殘之人居高位,必致禍亂,而被人所誅討。 傕兵之入長安,太常種弗曰:「為國大臣,不能禁暴禦侮,使白刃向宮,去將安之!」遂戰而死。弗字潁伯,司徒暠之子也。弗子邵為使者,嘗忤于卓,左遷敘州刺史。征為九卿,辭曰:「我昔盡忠于國,為邪臣所妒。父以身徇國,為賊所害。夫為臣子不能除殘去逆,何面目複見明主哉!」三輔之臣聞之,莫不感慟焉。 初,南陽何顒、河內鄭泰好為奇畫。顒逮郭林宗,與之遊學。及黨事起,顒以被禁錮。乃變姓名,亡匿汝南,所至皆結豪傑,名顯荊豫之間。靈帝末,君子多遇禍難。顒歲中率常再三私入洛陽,為人解釋患難。泰知天下將亂,陰交結豪傑,家富於財,有田四百頃,而食常不足,名聞山東。王室西遷,泰以尚書郎從入關①。是時京師饑乏,士人各各不得保其命,而泰日與賓客高會,作倡樂,仰泰全濟者甚眾。長安既亂,南奔袁術②。術以泰為揚州刺史,未至而卒。 ①《三國志》鄭渾傳注引張璠紀作「留拜議郎」,《範書》亦然。 ②《三國志》鄭渾傳注引張璠紀及《範書》均作「東歸」。 丙子,前將軍趙謙為司徒。 尚書令朱雋之出奔也,與孫堅俱入洛陽,既而屯于中牟。李傕等既破長安,懼山東之圖己,而畏雋之名。傕用賈詡計,使人征雋。軍吏皆不欲應,雋曰:「以君召臣,義不俟駕,況天子詔乎!且傕、汜小豎,樊稠庸兒,無他遠略,又勢均力敵,內難必作。吾乘其弊,事可圖也。」遂就征為太僕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