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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桓帝紀(16)


  延熹四年[161年]

  春正月辛醜,南宮嘉德殿火

  ①《範書》及《續漢志》均作「辛酉」。按是月庚申朔,無辛醜日,《袁紀》誤。

  二月壬申,武庫火

  ①二月庚寅朔,無壬申日。《范書》及《續漢志》作「壬辰」,是。

  夏四月甲寅,河間孝王開子博為任城王。

  五月,有星孛於大辰

  ①《範書》及《續漢志》均作辛酉日事。大辰即心星,故《範書》、《續漢志》均作「心」。

  丁卯,原陵長壽門火

  ①原陵,即光武陵。

  六月,羌寇金城、安定、漢陽、武威,殺吏民。中郎將皇甫規討羌,大破之。

  先是敘州刺史郭宏、漢陽太守趙喜、安定太守孫俊皆不任職,倚恃貴戚,有司不敢糾。規悉條奏其罪,羌人聞之,翕然乃喜,一時降者二十余萬口。征拜議郎。論功未畢,常侍左悺私求於規,規執正不許,悺遂以餘寇不絕,收規下獄。學生張鳳等三百余人守闕訟規,終不省,規竟坐論。會赦,複征為尚書。頃之,複為中郎將。討敘、益叛羌有功,封喜城侯,固讓不受。

  規字威明,安定朝那人。初,譏切梁氏,謝病歸,教授十餘年。冀既誅,旬月之間,禮辟五至皆不就。公交車征,乃起為太山太守。規好推賢達士,太傅陳蕃、太尉楊秉、長樂少府李膺、太守張奐皆規所教授,致顯名於世。

  秋八月,關內侯以……

  ①《袁紀》此文必有脫文,《範書》作「占賣關內侯、虎賁、羽林、緹騎營士、五大夫錢各有差」,則《袁紀》此句恐當作「占賣關內侯以下錢各有差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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