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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安帝紀(9)


  元初六年[119年]

  春正月乙巳,京都、郡國三十二地震,水泉湧出,壞城郭宇舍,壓殺人。

  ①按正月甲子朔,無乙巳日。《范書》、續漢五行志均作「二月」,是。又二書均作「郡國四十二」,亦與《袁紀》異。

  三月庚戌,初祀六宗于國北,儀比太社

  ①三月癸亥朔,無庚戌。續漢祭祀志作「庚辰」,是。
  ②續漢祭祀志曰:「安帝即位,元初六年,以尚書歐陽家說,謂六宗者,在天地四方之中,為上下四方之宗。以元始中故事,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、月、雷公、風伯、山、澤者為非是。」按六宗之說,紛紜錯雜,詳見劉昭注,然終不得其要領。洪亮吉曰:「案昭七年左氏傳,晉侯問伯瑕,曰:『何謂六物?』對曰:『歲月日時星辰六宗,當即此六物。』以古證古,較諸家稍直捷也。」洪說近是。

  夏五月,京師旱。

  七月,鮮卑入塞。

  冬十二月戊子朔,日有食之。郡國八地震。

  ①《範書》、《續漢志》均作「戊午朔」,是。

  是歲,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,殺之。遂略有北道,逐太守曹宗。宗請兵擊匈奴,報索班之恥,因複取西域。司〔馬〕(空)班勇議曰:「愚以為邊境者,中國之唇齒,唇亡則齒寒,其理然也。先帝命將征伐,曠引年歲,然後西域內屬,邊境獲安。宗不度當時之宜,自見有喪敗之負,欲舉兵荒外,以要功名,是為始禍倡兵,其患難量也。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,師無後繼,是示弱於遠夷,暴短於海內。臣愚以為不可許。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,今宜複置之。西域長史屯樓蘭,樓蘭西當焉耆、龜茲,是則周遊一處,而所制者多也。」公卿皆從勇議。

  ①據《範書》改。司馬者,軍司馬也。
  ②定公十三年《左傳》曰:「晉國有命,始禍者死,為後可也。」
  ③樓蘭,即鄯善也。

  勇習邊事,有籌策,於是以勇為西域長史。頃之,勇發鄯善、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,大破之,捕得後部王、匈奴使者,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,傳首洛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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