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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殤帝紀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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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平元年[106年] 春正月癸卯,光祿勳梁鮪為司徒。 三月甲申,葬孝和皇帝于順陵①。 ①《範書》殤帝紀作「慎陵」。注曰:「俗本作『順』者,誤。」按劉攽東漢刊誤曰:「案皇后紀,和熹皇后葬順陵,以為皇后紀誤。而靈帝父孝仁皇稱慎陵,世數不遠,陵名必不相襲。參校前後,孝和實葬順陵,言慎乃更為誤耳。」按《御覽》卷九一引《東觀記》正作「順陵」,《範書》及李賢注誤也。 初,賜周、馮貴人歸園。太后詔曰:「朕與貴人托配後庭,十有餘年。上天不吊,先帝早棄天下,孤心煢煢①,無所瞻仰。貴人當以舊典分歸外園②,相戀之情,感增悲歎,燕燕之詩,曷能喻焉③?其賜貴人青蓋車,驂馬各一④,黃金四十斤⑤,雜彩三千匹。」 ①李賢曰:「煢煢,孤特之貌也。詩曰『煢煢在疚』。」 ②此句原作「貴人當以舊歸典分園外」,據《範書》和熹鄧皇后紀以正之。 ③李賢曰:「詩邶墉序曰『衛莊薑送歸妾也。』其詩曰:『燕燕於飛,差池其羽。之子於歸,遠送於野。瞻望不及,泣涕如雨。』」 ④鈕永建曰:「鄧皇后紀作『其賜貴人王青蓋車、采飾輅、驂馬各一駟』。考王青蓋車見續漢輿服志,采飾輅未詳。輿服志雲『大貴人、貴人公主、王妃、封君油畫軿車。大貴人加節畫輈。皆右騑而已』。雲『油畫』,雲『畫輈』,疑即采飾輅。雲『右騑而已』,見此車無左驂,故賜驂為殊禮。《範書》雲各一駟者,兼王青蓋車驂車而言也。紀文脫誤,誼不可通。」 ⑤《范書》皇后紀作「三十斤」。 初,和帝宮人吉成,成禦者志恨成,乃為相人,書太后姓字埋之。事下掖庭考驗,皆以吉成所為。太后獨念吉成「我待之有恩,雖下賤猶人,托賴上在時,未嘗聞有惡言,今我遇過於平常,何緣生此,不合人情」。即自呼見,反復實劾,果其禦者所為。 夏四月,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。 初,騭與同郡袁良為布衣之交,及騭當路,欲延良共議世事,良謝而絕之。 司空陳寵薨。 寵字昭公,沛國〔洨〕(佼)人也①。曾祖父咸,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,常誡子曰:「為人議法,當依於輕,雖有百金之利,慎無案人也。」王莽之誅何武、鮑宣,鹹乃歎曰:「易稱『君子見機而作,不俟終日』②,吾可逝矣。」即乞骸骨。莽篡位,召鹹為掌寇大夫,謝病不肯應。時鹹三子皆在位③,乃悉令去官,父子相與歸田,斂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。寵父躬複以律令為廷尉監④。 ①據《範書》、《續漢《郡國志》》改。 ②出《易·繫辭》下。疏曰:「君子既見事之幾微,則須動作而應之,不得待終其日。言赴幾之速也。」 ③鹹三子,參、豐、欽也。 ④躬乃欽之子,建武初為廷尉左監。 寵少習家法,辟太尉鮑昱府①。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為尚,專務交遊。寵嘗以事君之義,當供所職,以佐政治,何得但出入養虛。故獨勤心於事,數為昱陳當世治化。昱高其能,使掌天下獄訟,所平決無不壓伏。寵以律訟多錯,不良吏得生因緣致〔輕〕重②,乃為撰科條辭訟比例,使事類相從,以塞奸源。其後公府奉以為法。寵雖〔傳〕(傅)文法③,然兼通經籍,奏議溫邃,號為名相。子忠,字伯〔始〕④,傳家業,〔收〕才能甚有聲譽⑤。 ①鈕永建曰:「陳寵傳『太尉』作『司徒』。按鮑永傳,永平十七年,昱代王敏為司徒。建初四年,代牟融為太尉,六年薨。是昱先為司徒,終於太尉。章懷注引《東觀記》雲,時司徒辭訟久者至數十年,比例輕重,非其事類,錯雜難知。昱奏定辭訟比七卷,決事都目八卷,以齊同法令,息遏民訟也。考陳寵傳,寵辟司徒鮑昱府,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,事類混錯,易為輕重,不良吏得生因緣。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,決事科條,皆以事類相從,昱奏上之。據此則昱為司徒時所上辭訟比七卷、決事都目八卷,即陳寵所撰,昱之辟寵,其在司徒府無疑。紀文作太尉,誤。」 ②據《東觀記》、《範書》補。 ③據黃本改。 ④據《範書》補。 ⑤據《範書》補。 五月辛卯,大赦天下。 壬辰,河東恒山崩①。 ①續漢五行志與《袁紀》同,而《範書》殤帝紀作「垣山崩」。洪亮吉以為恒山在上曲陽,不屬河東,應如殤紀作「垣山」為是。其說是。按《續漢《郡國志》》,河東郡有垣縣,縣有王屋山。注引博物記曰:「山在東,狀如垣。」則垣山即垣縣王屋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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