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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章帝紀(13)


  元和三年[86年]

  三月丙寅,太尉鄭弘薨。丁卯,大司〔農〕(馬)〔宋〕(宗)由為太尉

  ①三月甲戌朔,無丙寅。《範書》作「四月」,是。
  ②宋由系宋嵩之子,宋弘之侄。《袁紀》本卷章和元年史文即作「太尉宋由」。又大司馬明系大司農之誤,今均正之。

  鄭弘字巨君,會稽山陰人也。曾祖自齊徙山陰。事博士焦貺。門徒數百人,當舉明經,其妻勸貺曰:「鄭生有卿相才,應此舉〔者〕也。」從之。楚王英之謀反,誣天下知名者,貺為河東太守,及楚事〔征〕(遇),疫病道死,妻子閉詔獄,考掠連年。諸〔生〕故人,皆易姓名以避禍,弘獨髡首負鑕訟貺罪。明帝感悟,乃原免家屬。弘送貺喪及妻子于陳留,畢葬旋鄉里,為鄉嗇夫

  ①惠棟曰:「袁宏紀雲:弘事博士陳留焦貺。」周壽昌曰:「傳雲同郡河東太守焦貺,則貺應為會稽人,袁作陳留人有異。至紀作博士,此作太守,則《袁紀》述其始,傳述其後也。」按所謂貺陳留人,乃據送喪至陳留而言。
  ②據《御覽》卷四七九引《袁紀》補。
  ③亦據《御覽》卷四七九引《袁紀》補「征」字,又「疫」,《御覽》引作「疾」。
  ④據《御覽》卷四七九引《袁紀》補。
  ⑤《範書》本傳注引謝承書作「靈文鄉嗇夫」。惠棟引虞預會稽典錄曰:「弘為靈文鄉嗇夫。民有弟用兄錢者,未還之,嫂詐訟之弘,弘賣中單,為叔還錢。兄聞之,慚愧,遣其婢索錢還弘,弘不受。」

  太守第五倫行部見弘,問民得失,弘對甚明,倫甚奇之,擢為督郵。舉孝廉,稍遷尚書僕射。上問弘:「欲三河、三輔選尚書、禦史、孝廉、茂才,餘郡不得選。」弘對曰:「虞舜出於姚墟,夏禹生於石紐,二聖豈複出於三輔乎?陛下但當明敕有司,使得人爾。」上善其言。是時烏孫王遣子入侍,上問弘:「當答其使不?」弘對曰:「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,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,尚未賞;今如答之,小單于不當怨乎?」上以弘議問侍中竇憲,對曰:「禮曰『禮有往來』,易曰『無往不復』,天地際也。弘章句諸生,不達國體。」上遂答烏孫使。小單于忿〔恚〕(悉),攻金城郡,殺太守任昌。上謂弘曰:「朕前不從君議,果如此。」弘對曰:「竇憲奸臣也,有少正卯之行,未被兩觀之誅,陛下前何用其議!」

  ①李賢曰:「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,勸人農桑,振救乏絕,見《續漢志》。」故《范書》鄭弘傳作「行春」,《御覽》卷一九引《續漢書》作「春行」。
  ②《禮記》曲禮上曰:「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非禮也,來而不往亦非禮也。」《袁紀》「有」恐系「尚」之誤。
  ③易解卦曰:「無所往,其來複。」
  ④恚悉形近而訛,故正之。《通鑒考異》曰:「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。」故《通鑒》不取《袁紀》。
  ⑤孔子家語曰:「孔子為魯司寇,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,戮之於兩觀之下。子貢曰:『少正卯,魯之聞人也。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,或者為失乎?』孔子曰:『天下有大惡者五,而竊盜不與焉。一曰心逆而險,二曰行僻而堅,三曰言偽而辯,四曰記醜而博,五曰順非而澤。此五者有一於人,則不免君子之誅,而少正卯皆兼有之,居處足以撮徒成党,談說足以褒飾熒眾,強禦足以反是獨立,此乃小人之奸雄,不可不除。』」五惡之言原見於荀子宥坐篇,稍有出入。又楊伯峻《左傳》注曰:「兩觀在雉門之兩旁,積土為台,臺上為重屋曰樓(非今居人之樓),可以觀望,故曰觀。」按《袁紀》此對及下臨終所上之書,均不見《範書》。

  遷大司農、太尉。數陳竇憲勢太盛,放權海內,言苦切,為憲不容。奏弘漏泄奏事,坐詰讓,收印綬。弘乞骸未許,病篤,上書曰:「臣東野頑闇,本無尺寸之功,橫蒙大恩,仍登上司,中夜怵惕,懼有折足之戒。自揆愚薄,無益國家之事,雖有殺身,焉可謝責。是以不敢雷同,指陳竇憲奸,不慣漏露,言出患入。竇憲之奸惡,貫天達地,毒流八荒,虐聞四極。海內疑惑,賢愚疾惡,『憲何術以迷主上』?流言噂遝,深可歎息。昔田氏篡齊,六卿分晉,漢事不遠,炳然可見。陛下處天子之尊,自謂保萬世之祚,無複累卵之危,信讒佞之臣,不計存亡之機。臣雖弱疾,命在移晷,身沒之日,死不忘忠。願陛下為堯舜之君,誅四凶之罪,以素厭人鬼憤結之望。」章省,上遣太醫占弘疾。臨薨,悉皆還賜物,敕妻子葛巾布衣,殯以素棺。

  ①北堂書鈔卷五一引《東觀記》曰:「太尉張酺、鄭弘、徐防、趙熹、虞延並以日蝕免。」
  ②易曰:「鼎折足,覆公餗。」疏曰:「知小而謀大,力薄而任重,如此必受其至辱,災及其身也。」
  ③疑此句上脫「謂」字。
  ④詩小雅十月之交曰:「噂遝背憎。」箋雲:「噂噂遝遝,相對談語。」
  ⑤《史記》范睢傳曰:「秦王之國,危於累卵。」正義引說苑曰:「晉靈公造九層之台,費用千金,謂左右曰:『敢有諫者斬。』荀息聞之,上書求見。靈公張弩持矢見之。曰:『臣不敢諫也。臣能累十二博棋,加九雞子其上。』公曰:『子為寡人作之。』荀息正顏色,定志意,以棋子置下,加九雞子其上,左右懼懾息,靈公氣息不續。公曰:『危哉!危哉!』荀息曰:『此殆不危也,複有危於此者。』公曰:『願見之。』荀息曰:『九層之台,三年不成,男不耕,女不織,國用空虛,鄰國謀議將興,社稷亡滅,君欲何望?』靈公曰:『寡人之過也乃至於此!』即壞九層台也。」

  初,弘為第五倫舉吏,其後並為三公,當世以為榮。

  是時歲比不登,而諸王皆留京師,賞賜過厚。太尉掾何敞說太尉宋由曰:「禮,一穀不登,則損服徹膳;五穀不登,則廢祭祀,乘馬就牧,天下有饑寒者,若己使然。今比年傷于水旱,民不收,緣邊方外域,〔捐〕(損)妻子,流離道路,中州內郡,公私屈竭,此宜損徹節用之時。國恩覆載,賞賜過度,但聞臘賜,王、主已下,傾竭帑藏。夫明君行賜以制,忠臣受賞盡度。明公位尊任重,責深負大,上當匡正綱紀,下當安利元元,豈容無違而已哉!宜先正己率下,奉還所賜,因陳得失,條奏王侯就國。」

  ①《禮記》曲禮下曰:「歲凶,年穀不登,君膳不祭肺,馬不食穀,馳道不除,祭事不縣,大夫不食粱,士飲酒不樂。」
  ②捐損形近而訛。
  ③《通鑒考異》曰:「敞傳,此事在肅宗崩後,雲『竇氏專政,外戚奢侈,賞賜過制,敞奏記云云』。《袁紀》在元和三年。按敞記雲:『明公視事,出入再期』,又言臘賜,知在此時。」其所謂「此時」,指章和二年。沈欽韓以《通鑒》為是。

  孔僖〔與崔篆〕孫駰同習《春秋》,語吳王夫差時事,僖廢書而歎曰:「若是,所謂畫龍不成,反為狗者。」駰曰:「昔者孝武皇帝始為天子,方年十八,崇信聖道,師則先王,五、六年間,號勝文、景。及後放恣,忘其前善。」僖曰:「書傳若此者多矣。」鄰房生梁鬱遙和之曰:「如武帝亦為畫龍不成複是狗邪?」僖、駰默然不答。郁怒恨之,陰上書告駰、僖誹謗先帝,譏刺世事。下有司,駰詣吏受詰,僖上書曰:「凡言誹謗者,謂無事而虛加誣罔也。至如孝武之政,善惡顯在漢史,明如日月,是為直說實事,非虛謗也。夫帝王為善,則天下之善鹹歸焉;其不善,則天下之患亦萃焉,斯皆有以致之,不可以責人也。陛下即位已來,政教未過,德澤有加,天下所共見也,臣等獨何譏刺哉?假使所言是也,則朝廷所宜改;所言非也,亦王者所宜含容。陛下不推其原,苟肆私忿,臣等即死,顧天下必回視易聽,以此窺陛下心矣。」上始無罪駰等意,及得僖奏,下制勿問。

  ①據《範書》儒林傳補。按下文曰「駰子瑗,瑗子寔」,明姓崔非孫氏也。
  ②王先謙曰:「劉攽曰:正文畫龍不成。案古語皆雲畫虎不成,此誤。惠棟曰:王懋雲章懷避唐諱,非誤也。唐避虎字,諱改作龍。前書人表,虎臣改作龍臣,皆正文也。《范書》馬援傳仍作畫虎不成反類狗也。」按《袁紀》卷八馬援與兄子書亦作「畫虎不成」,與《範書》同。恐唐鈔本《東觀記》改諱未盡,諸書複因之也。

  僖以才學為郎,校書東觀,上言圖讖非聖人書。駰子瑗,瑗子寔,皆以才文顯

  ①《御覽》卷四七四引《袁紀》曰:「崔駰詣竇憲,始及門,憲倒屣迎之,曰:『吾受詔交公,公何得薄哉?』」又卷九四九引《袁紀》曰:「崔駰上書:『竊聞春陽發而倉庚鳴,秋風厲而蟋蟀吟,蓋氣使之然也。』」二引均不見今本。疑「駰子瑗」之上,原有崔駰生平簡述,久已脫之,此二條即其中之語。或系《御覽》引書之誤,亦未可知。

  冬十月,西羌寇張掖、隴西、金城,護羌校尉傅育將兵擊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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