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後漢紀校注 | 上頁 下頁 |
漢光武帝紀(62) |
|
中元元年[56年]① ①《通鑒》胡注:「洪氏隸釋曰:成都有漢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閣碑,其末雲『建武中元二年六月』。按范史本紀,建武止三十一年,次年改為中元,直書中元元年。觀此所刻,乃是雖別為中元,猶冠以建武,如文、景中元、後元之類也。又祭祀志載封禪後赦天下詔,明言『改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』。東夷倭國傳,『建武中元二年,來奉貢』,證據甚明。宋莒公紀元通譜雲:『紀志俱出范史,必傳寫脫誤,學者失于精審,以意刪去。梁武帝大同、大通俱有『中』字,是亦憲章於此。』司馬公作《通鑒》,不取其說。余按考異,溫公非不取宋說也,從袁、《範書》中元者,從簡易耳。」今按胡說是也。又惠棟曰:「沈約撰符瑞志,亦言『建武中元元年』。」 春正月,天子覽河圖會昌符①,而感其言。於是太僕梁松複奏封禪之事②,乃許焉。 ①續漢祭祀志載其文曰:「赤劉之九,會命岱宗。不慎克用,何益於承。誠善用之,奸偽不萌。」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,所謂「神道設教」者也。 ②《範書》及《續漢志》「太僕」均作「虎賁中郎將」。按松任太僕乃明帝永平元年事,《袁紀》誤。 二月辛卯,上登封於太山,事畢,乃下。是日山上雲氣成宮闕,百姓皆見之。 甲午,禪于梁父。 袁宏曰:夫天地者,萬物之官府①;山川者,雲〔雨〕(氣)之丘墟②。萬物之生遂,則官府之功大;雲雨施其潤,則丘墟之德厚。故化洽天下,則功配於天地;澤流一國,則德合於山川。是以王者經略,必以天地為本;諸侯述職,必以山川為主。體而象之,取其陶育;禮而告之,歸其宗本。書雲:「東巡狩,至於岱宗,柴③。」傳曰:「郊祀後稷,以祈農事。」夫巡狩觀化之常事,祈農撫民之定業,猶潔誠殷薦,以告昊天,況創制改物,人神易聽者乎!夫揖讓受終,必有至德於〔天下〕(萬物),〔征伐革命,則有大功〕〔於萬物〕④。是故王者初基,則有封禪之事,蓋以其成功,告於神明者也。 ①「官」原誤作「宮」,據黃本及續漢祭祀志注引《袁紀》之文改。 ②據《續漢志》注引《袁紀》改,下文正作「雲雨」。 ③《范書》張純傳「柴」亦作「柴」,而標點本改作「祡」。按說文曰:「祡,燒柴焚燎,以祭天神,從示此聲。虞書曰:『至於岱宗,祡。』」校者當本於此。然今本尚書亦作「柴」,續漢祭祀志注引《袁紀》亦同,故不必改。 ④據《續漢志》注引《袁紀》補。 夫東方者,萬物之所始;山嶽者,靈氣之所宅。故求之物本,必於其始;取其所通,必於所宅。崇其壇場,則謂之封;明其代興,則謂之禪。然則封禪者,王者開務之大〔禮〕(體)也①。德不周洽,不得擬議斯建②;功不弘濟,不得髣佛斯禮。曠代一有,其道至高。故自黃帝、堯、舜,至於三代,各一封禪,未有中修其禮者也。雖繼體之君,時有功德,此蓋率復舊業,增修前政,不得仰齊造國,同符改物者也。夫神道貞一,其用不煩;天地易簡,其禮尚質。故藉用白茅,貴其誠素,器用陶匏,取其易從。然則封禪之禮,簡易可也。若夫石函玉牒③,非天地之性也。 ①據《續漢志》注引《袁紀》改。 ②《續漢志》注引《袁紀》「建」作「事」。 ③續漢祭祀志曰:時使泰山郡及魯趣石工,取完青石,刻方石,皆方五尺,厚一尺。並用玉牒書藏方石,牒厚五寸,長尺三寸,廣五寸,有玉檢。 三月丙辰,司空張純薨。 純字伯仁,京兆杜陵人。父放,襲爵〔富〕(昌)平侯①。成帝時以游燕得幸,而純以學行稱。哀、平世為侍中、諸曹校尉。王莽時為九卿,遭亂世,保全侯爵。建武初,以先詣闕,複封故國,拜太中大夫,遷五官中郎將。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,上以純宿衛久,弗奪也。更封武始侯,食富平之半。純曆事先朝,明習故事。是時朝廷草創,舊典多闕,每有疑議,輒訪問純,自郊廟冠婚之禮,多所正定。純重慎周密,時有上書,輒削槁草。上甚重之,一日至數引見。及為宰相,務存無為,慕曹參之跡,所辟召皆當世通儒。 ①《漢書》張湯傳、《范書》張純傳均作「富平侯」,《袁紀》下文亦作「富平」,故正之。 純臨薨,敕家丞曰①:「司空無功勞于國,猥蒙大恩,爵不當及子孫,其勿紹嗣。」純長子根常被病,大行問嗣②,家上小子奮。奮辭讓曰:「先臣遺令,臣兄弟不得襲爵,故臣不即是正。猥聞詔書,驚愕惶怖。臣兄哀臣幼小,故托稱疾病③。」不聽。奮字〔稚〕(釋)通④,謙約節儉,闔門雍睦,租稅賑給宗族,常自困乏,官至司空。 ①聚珍版《東觀記》「家丞」下有「翕」字。按翕乃家臣之名,而姚之駰所輯《東觀記》及《類聚》、書鈔所引衡無「翕」字,此恐是四庫館臣據張奮所上書之文而補,奮書見③注。 ②「大行」即大鴻臚。《漢書》百官公卿表曰:秦時稱典客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。又續漢百官志曰:其職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夷,及拜諸侯、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。 ③《東觀記》曰:「奮上書曰:『根不病,哀臣小稱病,令翕移臣。臣時在河南家廬,見純前告翕語,自以兄弟不當蒙爵土之恩,願下有司。』帝以奮違詔,收下獄。奮惶怖,乃襲封。」按此文怪譎,子直呼其父之名,尤謬。 ④據《東觀記》、《續漢書》、《範書》改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